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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2022年惠民县教育系统选聘急需学科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滨州市2022年惠民县教育系统选聘急需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结构,加快储备高素质专业化年轻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决定,惠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1名急需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须提供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专业、学历、学位等须有对应关系)。

  5.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④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⑥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评议的方式进行。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8:00。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imin.gov.cn/),点击相应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

   2.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本人签字版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或电子版认证书;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⑤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⑥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由现工作单位盖章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PDF格式(附件2),未就业的可不提供,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说明原因,可在考察环节提交。

  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8月15日11:00—8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选择原岗位报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评议

  发布面试评议公告。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发布面试评议公告,明确面试评议具体时间、地点、评议办法及相关事项。

  面试评议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包括现场回答问题和试讲两部分,时间共计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回答问题占2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试讲占8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用教材:高中岗位使用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不指定具体教材版本。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评议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公布。

  (四)考察

  由公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组织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严格审核个人档案。考察过程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须在规定时间取得);《报名表》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及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评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三、工作纪律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1.有关选聘事项信息将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公布。选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该网站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具体岗位、专业条件等有关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

  3.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0543-5351474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1970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0543-5321482

    附件:1.《2022年惠民县教育系统选聘急需学科教师岗位表》山东滨州市2022年惠民县教育系统选聘急需学科教师公告附件1:《2022年惠民县教育系统选聘急需学科教师岗位表》.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山东滨州市2022年惠民县教育系统选聘急需学科教师公告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诚信承诺书》     山东滨州市2022年惠民县教育系统选聘急需学科教师公告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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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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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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