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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21〕123 号) 文件安排,我省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 10 月 29 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类别
10月2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下午16:00-18:00
幼儿 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注: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 15 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14 个学科。

3.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青教师〔2015〕69 号) 第四部分第 (二) 款 4 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 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 (青教师〔2019〕89 号) 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 2020 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5. 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 (小学) (代码 201) 、《教育教学知识 与能力》 (代码 202) 两个科目考试;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 (中学) (代码 301) 、《教育知识与能力》 (代码 302)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 一) 报考对象

1. 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等,下同) 的外省户籍人员。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 (大陆)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师厅〔2020〕1号) 精神, 自 2020 年起,在内地 (大陆)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

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藏语) 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 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函〔2020〕5号) 精神,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 内地 (大陆) 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 毕业学年) ,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 在内地 (大陆)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 (大陆)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 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 (大陆) 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 (大陆) 申请人相同。在内地 (大陆) 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8 月 26 日——9 月 1 日 (此期间只提供考生信息注册功能,不进行正式报名) ;

网上报名时间:9 月 2 日——9 月 5 日 (为正式报名时间,未提前进行报名注册的,不影响此期间的网上注册报名) ;

网上审核时间:9 月 2 日——9 月 7 日 17 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 月 8 日 24 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 月 25 日—— 10 月 29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 月 9 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 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等待网上审核→ 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 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 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4.建议使用 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 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及注意事项。

1.省内三所高校单独设置考区: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大学医学院考区、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西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北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

省内三所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报考,且不得跨校区报考。三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其他考区。

2.西宁市设置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西宁市城西区考区、西宁市城西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城北区考区、西宁市城北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城中区考区、西宁市城中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城东区考区、西宁市城东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大通县考区、西宁市大通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湟中区考区、西宁市湟中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湟源县考区、西宁市湟源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

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仅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报考。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在校生选择西宁市湟源县考区报考。

3.海东市设置海东市乐都区考区、海东市乐都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海东市平安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互助县考区、海东市互助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民和县考区、海东市民和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化隆县考区、海东市化隆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循化县考区、海东市循化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东市乐都区考区报考。

4.省内其他市州设置情况如下:海南州考区、海南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西州考区、海西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北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黄南州考区、黄南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果洛州考区、果洛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玉树州考区、玉树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

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西州考区报考。

5.青海省户籍的其他社会考生可根据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不限于户籍所在地) ,外省户籍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社会考生应选择居住证办理地的考区报考,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 (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写身份证号即可) 。 网上审核通过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重点强调:考生应根据考区分类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考区,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考区信息。特别是选择省内高校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的考生必须为相关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相关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其他社会人员选择该类考区将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因个人选错考区,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无法退还考试费用。

特别提示: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 根据考试前的疫情情况统筹安排考点,报名时选择考区并不代表考试地点,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认定要求、姓名及身份证号录入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个人信息录入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在审核日期截止前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应在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咨询所选考区教育考试机构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1) 。

1.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大学含医学院考区、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西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北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由各高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

2.西宁市设置的各区 (县) 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海东市设置的各区 (县) 考区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原海东市招考办)统筹管理。

4.其他考区的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

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 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 号) 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 (纸质考试) 70 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一) 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 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 2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 (九)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 号) 等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 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 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400-7797-255) 。

(二)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教师司函〔2021〕14 号) , 自 2021 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 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 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 级中学) ”。

(3) 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 (初级中学) ”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 (初级中学) ”。

(三) 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机构不负责审核考生姓名书写是否准确,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 (示例:悦–悅,财–財,看–侃,措–错,玛–马等) ,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考生报名后,如发现本人姓名有误或必须更换照片,应在缴费截止前向笔试报名考区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姓名等关键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认定,特别提醒考生应注意在报名注册、提交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缴费等各环节中多次核对本人信息。禁止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7〕34号) 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

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 2017 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 (科目代码:201、202、301、302) 实行单独编码 (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 301A、302A) ,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 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 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

(五)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 (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

(六) 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八) 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附件:

1.青海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8月23日

附件 1

青海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考区名称 咨询电话
1 青海大学考区 0971-5315595
2 青海大学医学院考区 13086273329
3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考区 0971-6327001
4 青海师范大学城西考区 0971-6312533
5 青海师范大学城北考区
6 青海民族大学考区 0971-8802040
7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 0971-4393048
8 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2-8610052
9 海东市乐都区考区 0972-8622886
10 海东市平安区考区 0972-8616296
11 海东市互助县考区 0972-8322504
12 海东市民和县考区 0972-8516853
13 海东市化隆县考区 0972-8712107
14 海东市循化县考区 0972-8812315
15 海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0-8642850
16 海西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7-8299801
17 海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4-8512573
18 黄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3-8722581
19 果洛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5-8351789
20 玉树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6-8827089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6304309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 日 09:00-12:00;14:30-17:00 (报名期间周末正常接听)

附件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 (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 (小学) (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 (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 (中学) (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 (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 (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 (中学) (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 (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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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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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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