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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21〕123 号) 文件安排,我省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 10 月 29 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1029(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合素质
(幼儿园)
教知识与能力  
合素质
(小学)
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级中学

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注: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 15 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14 个学科。

3.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青教师〔2015〕69 号) 第四部分第 (二) 款 4 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 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 (青教师〔2019〕89 号) 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 2020 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5. 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 (小学) (代码 201) 、《教育教学知识 与能力》 (代码 202) 两个科目考试;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 (中学) (代码 301) 、《教育知识与能力》 (代码 302)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 一) 报考对象

1. 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等,下同) 的外省户籍人员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 (大陆)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师厅〔2020〕1号) 精神, 自 2020 年起,在内地 (大陆)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

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藏语) 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 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函〔2020〕5号) 精神,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 内地 (大陆) 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 毕业学年) ,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 在内地 (大陆)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 (大陆) 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 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 (大陆) 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 (大陆) 申请人相同。在内地 (大陆) 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8 月 26 日——9 月 1 日 (此期间只提供考生信息注册功能,不进行正式报名) ;

网上报名时间:9 月 2 日——9 月 5 日 (为正式报名时间,未提前进行报名注册的,不影响此期间的网上注册报名) ;

网上审核时间:9 月 2 日——9 月 7 日 17 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 月 8 日 24 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 月 25 日—— 10 月 29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 月 9 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 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等待网上审核→ 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 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 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4.建议使用 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 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及注意事项。

1.省内三所高校单独设置考区: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大学医学院考区、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西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北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

省内三所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报考,且不得跨校区报考。三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其他考区。

2.西宁市设置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西宁市城西区考区、西宁市城西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城北区考区、西宁市城北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城中区考区、西宁市城中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城东区考区、西宁市城东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大通县考区、西宁市大通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湟中区考区、西宁市湟中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西宁市湟源县考区、西宁市湟源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

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仅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报考。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在校生选择西宁市湟源县考区报考。

3.海东市设置海东市乐都区考区、海东市乐都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海东市平安区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互助县考区、海东市互助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民和县考区、海东市民和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化隆县考区、海东市化隆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东市循化县考区、海东市循化县省外来青考生考区。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东市乐都区考区报考。

4.省内其他市州设置情况如下:海南州考区、海南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西州考区、海西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北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黄南州考区、黄南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果洛州考区、果洛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玉树州考区、玉树州省外来青考生考区。

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西州考区报考。

5.青海省户籍的其他社会考生可根据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不限于户籍所在地) ,外省户籍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社会考生应选择居住证办理地的考区报考,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 (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写身份证号即可) 。 网上审核通过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重点强调:考生应根据考区分类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考区,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考区信息。特别是选择省内高校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的考生必须为相关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相关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其他社会人员选择该类考区将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因个人选错考区,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无法退还考试费用。

特别提示: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 根据考试前的疫情情况统筹安排考点,报名时选择考区并不代表考试地点,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认定要求、姓名及身份证号录入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个人信息录入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在审核日期截止前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应在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咨询所选考区教育考试机构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1) 。

1.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大学含医学院考区、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西考区、青海师范大学城北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由各高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

2.西宁市设置的各区 (县) 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海东市设置的各区 (县) 考区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原海东市招考办)统筹管理。

4.其他考区的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

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 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 号) 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 (纸质考试) 70 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一) 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 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 2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 (九)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 号) 等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 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 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400-7797-255) 。

(二)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教师司函〔2021〕14 号) , 自 2021 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 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 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 级中学) ”。

(3) 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 (初级中学) ”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 (初级中学) ”。

(三) 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机构不负责审核考生姓名书写是否准确,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 (示例:悦–悅,财–財,看–侃,措–错,玛–马等) ,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考生报名后,如发现本人姓名有误或必须更换照片,应在缴费截止前向笔试报名考区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姓名等关键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认定,特别提醒考生应注意在报名注册、提交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缴费等各环节中多次核对本人信息。禁止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7〕34号) 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

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 2017 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 (科目代码:201、202、301、302) 实行单独编码 (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 301A、302A) ,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 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 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

(五)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 (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

(六) 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八) 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附件:

1.青海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8月23日

附件 1

青海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区名称 询电话
1 海大学考区 0971-5315595
2 海大学医学院考区 13086273329
3 海大学昆仑学院考区 0971-6327001
4 海师范大学城西考区 0971-6312533
5 海师范大学城北考区
6 海民族大学考区 0971-8802040
7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 0971-4393048
8 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2-8610052
9 东市乐都区考区 0972-8622886
10 东市平安区考区 0972-8616296
11 东市互助县考区 0972-8322504
12 东市民和县考区 0972-8516853
13 东市化隆县考区 0972-8712107
14 东市循化县考区 0972-8812315
15 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0-8642850
16 海西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7-8299801
17 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4-8512573
18 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3-8722581
19 果洛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5-8351789
20 树州教育考试中心 0976-8827089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6304309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 日 09:00-12:00;14:30-17:00 (报名期间周末正常接听)

附件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科目代码列表

科目名称
() 儿园    
1 合素质 (幼儿园) 101  
2 保教识与能力 102  
(二)    
1 素质 (小学) 201  
2 综合素 (小学) (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1 素质 (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 (中学) (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 (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5  
8 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6  
9 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0  
13 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 (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6  
19 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317  
() 高中    
1 素质 (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 (中学) (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 (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5  
8 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6  
9 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0  
13 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 (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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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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