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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通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拟提前招聘52名编制内热爱教育事业的紧缺教学人才,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

证书要求

其它条件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

招聘学校

高中语文教师

4

语文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1:3

玉溪二中2人、玉溪三中2人;按考核成绩选择学校。

高中英语教师

2

英语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4

玉溪二中1人、玉溪三中1人;按考核成绩选择学校。

高中物理教师

2

物理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1:4

玉溪二中1人、玉溪三中1人;按考核成绩选择学校。

高中地理教师

2

地理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1:4

玉溪二中1人、玉溪三中1人;按考核成绩选择学校。

高中政治教师

2

思想政治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报名时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1:4

玉溪二中1人、玉溪三中1人;按考核成绩选择学校。

高中数学教师

2

数学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1:4

玉溪三中

高中化学教师

4

化学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1:3

高中生物教师

1

生物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1:5

高中历史教师

1

历史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1:5

高中武术教师

1

体育学类武术专项专业

 

1:5

玉溪二中

初中语文教师

4

语文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1:3

录用前分学科按考核成绩选择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4

数学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3

初中英语教师

4

英语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1:3

中学教师(硕士研究生)

19

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需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本岗位仅限研究生报考;报考政治教师岗位者报名时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2

由教体局根据考核成绩、专业、教师资格证和各学校学科需求等情况安排执教学校。

另: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接收红塔区籍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可以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毕业生。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三、岗位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四)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五)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两个岗位。请考生报名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一》《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二》(附后)、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武术专项证明(报考高中武术教师岗位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党员证明材料(报考政治教师岗位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扫描为pdf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tqjyzp@126.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并关注“宜学红塔”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招聘”(在会话框中输入“招聘”二字)获取二维码,扫码加入“红塔教育2023年提前招聘”群,后续招聘考核相关事宜将会通过该群通知。联系电话:0877-2015823。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须全面、真实、清晰、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未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程序。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岗位先进行笔试,分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按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或超过该比例,但笔试开始时间到时,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岗位不再进行笔试,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题型为常识判断、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笔试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8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玉溪高新小学(红塔区创新路)

2.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设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1)高中武术教师

采取面试、试讲和武术专项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武术专项技能考核时请做好自我保护,以免受伤。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和试讲(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武术专项技能考核(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70%)。

(2)其他岗位

采用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8:30

考核地点:玉溪高新小学(红塔区创新路)

考核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出现因综合考核成绩并列导致拟签订就业人数超出招聘名额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仍然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叁万元。

)资格复审

毕业时由用人单位或红塔区教体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在云南省内(除边境25个县(市))的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持开考前48小时有效的玉溪市内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中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考核。

2.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玉后须主动向入住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玉溪市属地管理要求进行相应隔离和健康监测管理。7日内有其他省外和省内25个边境县(市)旅居史的考生入玉后完成“3天2检”,已做“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上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持入玉后所有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中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考核。

3.“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和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参加考核。

4.在校园参加考核期间,除核实考生身份、考核时特别要求外,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校园后,按提示路线进入或离开考场,不得在校园内长时间逗留。

5.考生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玉溪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了解招聘进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无故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通告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13887776556(杨老师)、13708772998(李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2011516

附: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通告1.招聘单位简介;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通告2.《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通告3.《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二》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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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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