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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象州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及园医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及园医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关于允许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象州县面向社会,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高中、乡镇中小学教师49人,非教师岗位9人;通过笔试+面试方式招聘县城中学教师15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9日至2004年9月1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条件以《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高中、乡镇中学幼儿园)》、《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非教师岗)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9月1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9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下午18:00时止(现场报名不含周末),报考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https://www.lb.gxrc.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xzjs5922@163.com),报考咨询电话0772-4361510。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等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考生到现场报名的,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为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三楼党工委综合股。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10月13日报名的必须在10月14日12:0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带齐报考所需要证件的原件,到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进现场验证,通过现场验证的,领取(笔)面试通知书。

  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审核,通过审核的,现场领取(笔)面试通知书。

  (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一)笔试人选的确定

  县城中学招聘的岗位(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笔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笔试。

  (二)笔试内容形式

  笔试采取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的组织管理

  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笔试的地点和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

  笔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银象路)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一项内容,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直接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当同一报名岗位人数达到24人及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方式为编写教案,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考生凭(笔)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形式

  1.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2. 非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考官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6日8:30分开始。 

  面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银象路)

  (五)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教材是象州县现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来宾人才网等相关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象州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象州县委员会、象州县人民政府决定。

  咨询电话: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综合股 0772—4361510

  监督电话:0772—4364061

  附件1.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0913.xlsx

  附件2.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及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20220913.xls

  附件3.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非教师岗)20220913.xlsx

  附件4.象州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20913.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0913.xls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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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一)

  《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已于2024年1月15日面向社会发布,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20人。现根据报名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公告做出如下调整,具体为:

  1.岗位代码B20240120,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2.岗位代码B20240131,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3.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1,招聘专业“会计学”,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4.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2,招聘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4月22日             

云南省玉溪市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于2023年1月13日揭牌,为红塔区人民政府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办学的公办全日制小学,双方本着“互助互惠、互为依托、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打造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教育品牌,力争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达到全区示范,六年达到全市领先,九年达到全省前列,十二年达到西部一流,办成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基础教育学校。为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现面向红塔区区外公办学校引进8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条件

岗位

引进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引进人才类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小学语文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A、B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C、D、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年龄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不限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

A类:国家级名师、名校长。

B类:省级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正高级教师,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级特殊津贴教育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省内外退休名校长、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省内外教育行业人才。

C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省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一级校长,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D类:“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E类:市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县(市、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小学数学

2

小学英语

 

1

小学美术

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5.办理调动手续前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程序

  整个引进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递补。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同时,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yxsfxyfsxx@126.com邮箱(邮件标题设置为“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4年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本年度岗位聘任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扫描件)、近三年教学情况(签字盖学校公章后发扫描件)、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7:30止(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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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

  (三)初选

  引进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超过相应比例(小学语文1﹕3,其它岗位1﹕5)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根据应聘者所属人才类别、学习经历、县区级以上荣誉、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所获荣誉、近三年教育教学成效、教学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该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设定最低考核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该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

  1.考核方式

  (1)A、B类人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2)C、D、E类人才

  考核以面谈、微课、答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核程序

  先按岗位对A、B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仍有空额,则对C、D、E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名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

  对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办专题会议审核。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政策进行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一)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优先按原所在岗位办理聘任,享受红塔区教育系统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二)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的,经评审择优确定给予生活补 助。

  (三)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时长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六、纪律作风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人才引进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由红塔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877-6167981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2011516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4年4月16日       

河南南阳市社旗县2023-2024走进校园招聘教师公告(第202323号)

  根据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我县报名参加的高校双选会举办时间及我县特邀高校设置专场招聘会时间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在招聘会开始至少前一天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的要求,经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定于2024年4月13日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南阳分市场暨南阳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活动现场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考生请于2024年4月13日(9:00—12:00)到南阳师范学院-中区篮球场。

  2.本次县中职校的新能源、船舶机工、无人机、法律、幼儿心理学、幼儿营养学、健美操、中药材种植、戏剧戏曲、中文写作、畜牧兽医、金融12个专业学科岗位在双选会期间只接受现场报名,暂不举行笔试和面试,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见下表(专业等相关要求见202301号公告)。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县二高中

016

1

历史

012

6

物理

宛东高中

022

1

地理

019

7

物理

县中职校

030

1

地理

032

1

新能源专业

033

1

船舶机工

034

1

无人机专业

035

1

法律专业

037

1

幼儿营养学

039

1

健美操专业

043

1

中文写作

046

1

金融

026

2

物理

036

2

幼儿心理学

045

2

畜牧兽医

042

3

戏剧戏曲

041

4

中药材种植

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李沧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0人(详见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4:00。

  2.网上报名

  (1)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为避免网络堵塞,预留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4年5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5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其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若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4年5月1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cjtj@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5月9日每天16:00后。

  三、笔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2024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经资格审查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3日12:00–5月26日8:00

  笔试时间:5月26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反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无业人员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10.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方案。

  五、面试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见附件)。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答辩、技能测试”,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40%、20%、4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面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如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说课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李沧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

  合同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准考证及相关打印材料请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5.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请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云南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学科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ynsdfz.net)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8: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2M。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24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30日前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在职在编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离职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心理测试

  测评时间于面试结束后,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合从事高中教学的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十、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五、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312226;

  (二)监督电话:0871- 65911266;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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