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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告(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告(一)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经研究核准,无锡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第一站为南京大学,共引进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023年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4.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一)岗位简介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与初审。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8:00至20:00,10月8日8:00至20:00,10月9日8:00至20:00,报名网址:https://zp-wxjs.wxeic.cn。

  现场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8日9:00至14:00,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国际会议中心(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由各引进单位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义,可于2022年10月10日前向引进单位陈述申辩,引进单位将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现场报名直接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稿;线上报名提交材料的格式为jpg或PDF,且必须清晰、位正。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一)报名表》(附件2,Word稿);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4)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限1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7)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2.适岗综合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适岗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如同一岗位引进人数2人及以上,按照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含《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一)报名表》)、无纪律处分证明,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4.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直接淘汰。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5.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6.公示录用。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四、相关政策及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报名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无锡市江南中学教育集团及江苏省无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育集团,须服从集团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

  2.报名时无法提供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教师可放宽至3年,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对应邀来锡体检的外地高校研究生,给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同时给予380元的一次性住宿补贴和200元的一次性用餐补贴。

  4.符合无锡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5.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无锡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21831、0510-81827693;监督电话:0510-81821832。联系邮箱:wxjs537@vip.163.com。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上公布。

  附件1: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一)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一)报名表.doc

 

无锡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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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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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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