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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信阳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局属有关学校: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3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2〕304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人员范围

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包括以下三种类别:

1.首次注册人员: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

2.定期注册人员: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合格后,注册有效期满5年的教师。

3.重新注册人员:处于暂缓注册状态,导致暂缓注册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达到定期注册条件,重新申请注册的教师。

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5年。首次注册合格后,每5年定期注册一次。定期注册不合格或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注册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报(2022年9月26日–10月25日)

学校要统一组织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网上申请,指导教师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本人签字后向所在学校提交注册有关材料。任教学校对本校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二)县(区)级审核(2022年9月26日–10月31日)

各学校将申请人提交的定期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装袋,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花名册集中报送学校所在辖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初审结论,并在其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各管理区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

(三)市级复核(2022年11月1日–11月20日)

市教体局结合各单位初审结论对全市申请定期注册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并给出复核结论。

(四)省级终审(2022年11月21日–11月30日)

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全省注册申请进行终审,按照定期注册条件,给出“注册合格”、“注册不合格”或“暂缓注册”的终审结论,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在编在岗教师(或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上年度考核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5.须完成不少于120个学时的岗前培训任务。

(二)申请定期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继续教育学时。

参加2017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且注册合格人员须参加本次定期注册。

(三)申请重新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后重新上岗。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应参加相关培训,补齐教师培训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在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考核合格;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首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需在暂缓注册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4.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在次年度重新申请注册。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辖区内各学校要分别确定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同志专职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同时,做好定期注册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定期注册人员的询问,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定期注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个人申请、材料受理、网上确认、初审注册等各环节工作,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要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提高效率,按时上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把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设置初审计划并于10月31日之前在系请人提交的定期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装袋,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分类整理)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于10月26-28日报市教体局教师教育科审核。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河南省信阳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doc

             2.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问答

2022年9月23日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问答

 

1.需要定期注册的人员范围: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不属于上述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则需要根据任教学校的相应要求,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流程:

(1)收到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

(2)准备《教师资格证书》、师德表现证明、年度考核、培训学时证明等相关材料;

(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4)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确认资料;

(5)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结论;

(6)取回标注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定期注册申请表。

3.如果首次注册合格,转到不在注册范围单位后的注册问题:

在参加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后,已转到不在注册范围单位工作或不再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不能申请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以后仍可以使用该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再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或转换教学单位后,需要再根据任教学校的相应要求,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4.参加定期注册时,未关联到首次注册信息的处理办法:

(1)如果证书信息正确,首次注册时证书信息录入有误,或者首次录入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5位,需要联系首次注册机构进行首次注册信息的历史数据变更,完成变更后再进行定期注册。

(2)如果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请联系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进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和证书历史数据变更再进行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完成更正后,联系首次注册的机构,申请进行首次定期注册信息的历史数据变更。在办理信息变更时,需根据首次注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过程中,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手动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1)200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起)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进行定期注册报名时,其相关证书信息由系统自动读取,无需手工添加。

如未正常读取到证书信息,说明您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与实名核验的账号信息不一致。请联系发证机构,通过历史数据变更,将证书的个人信息修改正确。

由于历史原因,2008-2009年期间部分证书信息无照片,此种情况不影响定期注册报名。

(2)2008年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系统不能自动读取,需要申请人在首次注册的报名过程中添加证书信息。

6.首次注册时添加证书信息,应注意的问题:

(1)任教学科是代码的如何处理?

早期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是代码的,先联系发证机关将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代码变更为对应的任教学科名称,再进行首次注册报名。

(2)系统提示“证书号码不正确,请确认或与发证机关联系确认”,如何处理?

1999年及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应该是由15或者17位数字组成;2000年及以后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由17位数字组成。

如果证书号码位数错误或者号码中有汉字或字母的,请联系原发证机构及时解决证书号码错误的问题。

如果使用错误证书信息进行过首次注册,还需要再与首次注册的注册机构(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联系变更首次注册信息中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完成以上变更后,才可以进行第二次定期注册报名。

(3)定期注册添加证书时,如何填写证书签发日期问题?

证书签发日期要填写证书发放的原始日期。若因此导致不能成功添加证书,影响报名,请联系证书的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

7.修改定期注册报名信息问题:

登录账号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首先确认报名信息的状态是否为“网报待确认”,如果不是,需要联系注册机构修改注册状态。

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即可修改报名信息。

8.报名信息中注册机构修改办法:

(1)查询正确注册机构的报名时间。如果报名未开始或者已结束都不能修改注册机构。

(2)在正确的注册机构网报期间,注册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可以直接修改报名信息,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已经报名的注册机构修改注册状态。

(3)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依次修改“注册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注册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注册机构信息的修改。

9.定期注册时,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岗位不一致如何填写?

申请人用于申请进行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岗位不一致的,在网报页面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须如实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项;在填写现任教情况内容时,须填写实际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教师资格证无“任教学科”信息项,如何填写?

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在网报页面填写教师资格证信息时,“任教学科”项选择“无”。

(3)有多本教师资格证书,该如何定期注册?

在一个注册周期内,申请人只能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进行注册。未注册的其他证书仍然有效。如果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使用其他学科学段证书,下一个注册周期再对另外的证书进行注册。

10.定期注册报名成功后的相关问题:

(1)如何确认报名已经成功?

报名成功后,会出现带有红色字体的“申报提醒”页面,包含“报名成功”和报名号等信息。且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

(2)定期注册报名成功后,如何下载、打印《定期注册申请表》?

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4个图标,进入《定期注册申请表》预览页面,预览页面支持下载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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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愿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窗口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社会人员,测试名额1200人。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0日上午9:00开始,2月28日23:59报名截止。

三、报名网址

https://bm.cltt.org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四、测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收取测试费50元/人(线上缴费)。请考生务必确认自己能参加当次测试再进行报名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证件

(一)测试时间

2026年3月13日、14日(每日上午9:00开始测试)。

(二)测试地点

宜宾开放大学,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利民路15号。

(三)测试证件

测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

六、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左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1.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如需邮寄证书,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未申请邮寄证书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证书领取事项:

(1)测试结束3个月后纸质证书会寄到本测试站,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宜宾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2)报名时所填工作单位标明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的考生,请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语委办领取;其余考生请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开放大学明德楼106办公室领取(不邮寄)。若考生无法亲自领取普通话证书需要代领,则可委托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到现场领取。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八、特别提示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测试站从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报名缴费,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九、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831-22221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2月3日

广西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各社会考生:

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5日,测试时间定于3月14日,为做好本次测试工作,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数

3月计划测试530人。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26年3月2日上午9:00开放报名入口,接受考生报名,报满为止。

(二)缴费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扫码缴费,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9日起可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时间:3月14日。

(五)测试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市教育局13楼机房(测试前先到15楼会议室进行签到检录)。

三、报名对象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测试站只接受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测试。

四、报名事项

本站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报名当天登录在线报名页面https://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入口选择“广西”,不接受线下及电话报名。

(一)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先登录https://bm.cltt.org/(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请务必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如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测试的,测试费不予退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标准、免冠、正面、白底2寸证件照,照片文件不超过1M,像素为390*567,格式为JPG,不得使用美颜照、自拍照(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三)本站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测试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收取,为50元/人次。

缴费方式: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扫描收款码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内缴费。

填写考生姓名——输入金额——确认缴款信息点击“确认缴费”——完成缴费。

(三)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2026年3月14日普通话测试考生群(QQ群号:1076099215,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进群并更改群名片为真实姓名,以便核查缴费信息)。关于本次普通话测试的未尽事项,皆在本群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尽快进入考生群。如考生因没进入考生群而错漏关于本次测试的重要信息,请自行承担后果。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有关规定,考生缴费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确认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原有任何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证书信息错误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根据文件指定时间(2026年3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七、参测要求

(一)本测试站使用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测试时现场进行身份识别和人像采集,测试当天,请考生参加测试时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报到,迟到将作弃考处理,所缴费用不退。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测试结束后,尽快离开,切勿在测试场所逗留。

(四)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我站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并提前了解测试时第四题具体操作方法。

(五)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管理部门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八、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30个工作日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二)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再由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到下一级相应的测试机构后,方能向考生核发。请考生关注本批次普通话测试考生群的证书领取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须服从改期安排,具体日期以我局通知为准。

(二)以上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个人原因、误报、误缴费,导致最终无法参加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所缴费用不退。

梧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6年2月5日

河北省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按照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部署,现就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如下:

一、测试范围:

社会人员(不含普通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生)。

二、网上报名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0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开放报名,报名入口选择“河北”-“承德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站”

三、相关要求

1.报名时上传本人白底免冠电子证件照,头部占比为2/3;从事职业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所在单位填写“无”;邮寄地址填写本人可以接收证书的详细地址。

2.缴费成功即可打印准考证。测试前无法删除报名信息、更换考点及退费。未能及时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作废。

3.测试当日,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弃考,不退返测试费用。

4.测试前,考生在签到室签到并核对邮寄地址。成绩发布后,证书将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发放给考生:

(1)测试考生于成绩发布48小时内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申请直邮。

(2)错过申请直邮的考生,承德市语测站将按照登记的邮寄地址为考生邮寄证书,邮寄方式为“货到付款”。

5.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6.承德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承德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四、时间地点

测试日期:2026年3月14日。

测试地点:承德市桥东小学(承德市双桥区承德火车站东侧)。

咨询电话:0314-2130603

承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黄山市测试站2026年3月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经研究并报黄山市教科院同意,我站2026年3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开通网上报名,2026年3月测试,共150个名额。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面向黄山市及周边地区户籍人员,目前在黄山市及周边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测试站的,建议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与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或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语委办对接,统筹集体安排。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此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省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您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改分”“内部资料”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2月28日止,共15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计划”页面后续公告。我站计划2026年4月、5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3.注意事项: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用于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注册页面)。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证件原件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若证件信息变更,如改名,应以更改后信息注册,若已注册可申请注销后重新注册)。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①内地居民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居民身份证”,若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审核,需注销后重新注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军官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注册时证件类型请选择“护照、通行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

②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三、测试时间

暂定2026年3月14日(周六),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测试当天报到时现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在校学生凭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测试费减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报名使用的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建议您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 证书领取:①印刷厂直邮:您可在测试后次日至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证书邮寄”栏目里申请并支付邮费,证书将由证书承印公司直接快递至您登记的地址。②测试站现场领取或快递:未申请印刷厂直邮的证书将继续由我站发放。我站将在收到证书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黄山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黄山教育”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逾期1年未领的证书,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4.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我的证照”中申请添加。

七、联系方式

报到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黄山市教育局一楼103室

咨询电话:0559-251877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咨询邮箱:hsywb2518779@163.com

黄山市测试站  

2026年2月5日

山东省潍坊市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公告

为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加强教师队伍青年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教育系统“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简称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共计划选聘109名(选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选聘职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选聘23名,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选聘86名(选聘范围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2000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报考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报考人员需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其他高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从业技能大赛获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布公告之日前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须连续半年以上,或发布公告之日前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九)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8.已被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1.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9:00—2月6日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优才计划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6年2月2日11:00至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A类职位和B类职位均统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实施考试。其中,报考县市区岗位的,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等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选聘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2.考察。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聘人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

(四)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聘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后续管理。选聘人员由市、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五、有关待遇

选聘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选聘到县市区,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

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

六、有关说明

报考者在考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选聘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职位及计

2.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考手册

3.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咨询电话

中 共潍 坊 市 委 组 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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