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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2〕11号)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大竹县的中国公民。

(二)部队驻地在大竹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居住在大竹县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三类受理对象可在大竹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下午17:00(如遇特殊情况在QQ群(群号:750945472)中另行通知)。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https://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二)确认及体检

申请人员的确认及体检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确认及体检。

1.线下方式

人员范围:网上已报名,近7天(10月28日以来)无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旅居史的申请人员。

线下确认时间:11月3日9: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在QQ群(群号:750945472)中另行通知)。

线下确认地点:大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线下确认材料(请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整理,不装钉):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申请人须同时提交在学信网在线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资料下载”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驻竹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相片袋包装,相片袋背面写明姓名、申报学科);

申报人员经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时间:11月4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方式:统一体检(个人无需提前体检或下载体检表)。

请各位申请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接种新冠疫苗,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申请人员进入确认现场应提供近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请申请人员注意个人防护,确认、体检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2.线上方式

人员范围:网上已报名,近7天(10月29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旅居史的申请人员。近7天(10月29日以来)无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旅居史的申请人员也可选择线上确认及体检。

线上确认时间:11月4日—11月11日。

线上确认材料:以下确认材料打包命名为“认定学段学科 身份证后四位 姓名”(例:“小学 语文 1234 张三”),发送至邮箱86199010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身份证后四位 姓名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1)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学历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5)《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扫描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户口本(本人那页)或居住证扫描件;

(8)体检报告扫描件(申请人员自行在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需在QQ群(群号:750945472)群文件下载打印);

(9)白底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命名为“认定学段学科 身份证后四位 姓名”)。

(三)认定和证书领取

认定工作结束后,大竹县教育局将于12月22日前,在大竹县政府官网通知认定结果及领取证书相关事项。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入QQ群,群号:750945472。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否则,无法更改。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3.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在达州市教育局官网查看。

五、咨询电话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咨询

达州市教育局:0818-2123415,http://jyj.dazhou.gov.cn/

幼儿、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大竹县教育局:0818- 6231085,http://www.dazhu.gov.cn/

大竹县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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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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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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