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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2年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2022年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院简介

  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转设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所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坐落在山东省东营市,占地面积1174亩,校舍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91万册、电子图书291万余种。建有石油装备、能源科学等各类实验中心和实训室18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油气开发工艺与装备、深层致密油气、智能信息处理、化工本质安全与控制等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绿色制造与智能控制工程实验室1个。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碳中和联合研究院依托学院建设,碳中和现代产业学院入选首批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名单。

  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9400余人。开设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等9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等工科为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近三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2%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岗位和人数

  为保证转设后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持教学、管理岗位良好运转,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的办学条件检查验收,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对于急需紧缺专业和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交由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应聘的,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交离职证明。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

  3.应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在报名阶段按规定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11月29日。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9:00至2022年12月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rsxt.sdipct.edu.cn/zp.html),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按报名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文件)等报名岗位要求的材料。对于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本科院校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与本科高校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本人在本科高校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凭证。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2月1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完成资格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29日11:00至2022年12月2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由专人负责,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学院将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https://rsc.sdipct.edu.cn/)。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科目设置一科,主要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面向社会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面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查看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将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考察条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人力资源处页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其人员编制及聘用关系纳入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人员管理,享受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7396328

  监督电话:0546-73965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人才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人才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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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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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连南瑶族自治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连南瑶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连南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清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连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我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清远市教育局。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

  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高中、中职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清远市教育局,确认点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3.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四、材料确认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线下确认(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4月23日至4月24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6月29日至6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63-8665851。

  现场确认资料: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连南瑶族自治县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居住证申请认定的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连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认定人员需持有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开始前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当天提交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县教育局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若因程序问题无法查询的再通知自行查询。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认定机构作为认定依据。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直接向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提交。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七)其它

  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制作完毕后,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指引,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清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清远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清远市教育局)。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63-8665851.

  (八)申请人自行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县教育局不统一组织安排。

  (九)“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十)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请留意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址: http://www.liannan.gov.cn/qylnjyj/gkmlpt/index#8442)

 

  附件: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3月25日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一)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广州市花都区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广州市花都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广州市花都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广州市花都区内2026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

  3.非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毕业后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州市花都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州市花都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20165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广州市花都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开展,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完成报名及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在5月13日前不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学历补充及核验的,建议申请参加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2.申请人初次提交“穗好办”APP材料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24日17:00(在此时间段内未完成初次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已提交材料,后续需要补正的,截止时间为5月9日8:00)。

  申请人在手机官方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注册登录并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下方“办事”按钮,找到“考试教育”专题进入,点击“教师资格认定”进入服务;也可直接在APP首页搜索“教师资格认定”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完成材料提交。

  3.体检时间:4月7日至4月22日完成体检,如需要复检,体检结论不得迟于4月29日,广州市各区指定医院体检开放时间,见附件1。

  4.材料审核时间:4月10日至5月13日12:00。

  期间将核查申请人居住证信息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信息。

  5.受理申请时间:5月13日。

  6.审批时间:5月14日至5月20日,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审批结果作出认定结论,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

  7.证书发放时间:另文通知,可关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第二阶段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成报名及提交材料。

  已参加第一阶段报名,但未通过认定的人员参加第二阶段认定时,需要重新选择一次“确认点”并提交。

  2.“穗好办”APP首次材料提交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6日17:00(在此时间段内未完成初次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已提交材料,后续需要补正的,截止时间为7月9日8:00)。

  申请人在手机官方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注册登录并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下方“办事”按钮,找到“考试教育”专题进入,点击“教师资格认定”进入服务;也可直接在APP首页搜索“教师资格认定”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完成材料提交。

  3.体检时间:6月8日至6月25日内完成体检,如需要复检,体检结论不得迟于7月2日,广州市各区指定医院体检开放时间见附件1。

  4.材料审核时间:6月15日9:00至7月13日12:00。

  期间将核查申请人居住证信息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信息。

  5.受理申请时间:7月13日。

  6.审批时间:7月14日至7月20日,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审批结果作出认定结论,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

  7.证书发放时间:另文通知,可关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见附件2。

  (二)报名

  1.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3。

  2.按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正确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广州市教育局”。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三)选择确认点

  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确认点为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确认填写的认定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申请,取得报名号:4015XXXX,且只有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并注意保存备查。

  (四)材料申报

  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申报及审核的方式为“全程网办”,申请人无需前往线下确认点办理。

  1.材料审核内容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注册、报名,取得报名号,完成相应材料提交;

  (2)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按提示完成材料提交;

  (3)到各区指定医院完成体检检查。

  特别提醒:(1)(2)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三项材料全部完成时,工作人员才会进行审核。

  2.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所提交材料,可以自动核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交,不能核验的,需要申请人提交该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版(PDF格式,不大于190KB)。

  (1)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穗好办”APP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

  (2)身份证明材料

  广州市花都区户籍人员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人员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个人户口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用途、时效);

  广州市花都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生最后一学期)可在报名过程中通过【同步学籍】功能进行同步,同步后的学籍信息会在个人信息中心展示,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同步学籍报名,还需补录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已核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

  非广州市花都区户籍人员上传“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士兵证及部队证明”等(部队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注明用途、时效)。

  (3)学历证明

  申请人在“学信网”可查询的学历证书,需在手机端下载“学信网”APP,完成“学信网”向“中国教师资格网”推送学历信息进行授权;

  学历信息在“学信网”不能核验的,申请人需要提前通过“学信网”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醒:1.中专学历需上传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未通过核验且没有进行学历认证的视为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审批前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并通过核验,未完成补充学历并核验通过的申请人,按学历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不予受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交原件扫描电子版,由认定机构致函普通话发证机构进行核查。

  (5)体格检查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全市“无纸化通检”,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全市各区任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不需要申请人提交,统一由医院反馈至各区认定机构,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花都区指定体检医院为“花都区人民医院”,申请人需预约进行体检,预约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9。

  指定医院主检医生确认申请人怀孕的,可申请推迟胸透时间,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在孕期结束后到指定医院进行补检,凭补检合格结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部分指定医院星期六、日不受理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将在穗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6)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部门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4、5),流程如下:1.填写《广州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港澳申请人信息统计表》(附件6)报市认定办邮箱(gzjszg@163.com);2.市认定办收集后分批次报省教育厅办理函件,函件盖章后由市认定办将函件发回各申请人(邮费到付);3.申请人取回函件后,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4.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具后直接交给确认点认定机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填报《广州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台湾申请人信息统计表》(附件7)发送邮件至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邮箱(gzjszg@163.com)。

  (7)学业成绩单(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申请人上传)。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后,请注意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中“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或查阅“穗好办”APP是否有留言信息,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六)认定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给予相应认定结论,并在官方网站及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穗好办”APP,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材料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六)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教育局”官方网站。如有疑问,可致电广州市及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8。

  附件1: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指定医院(2026年上半年).xlsx

  附件2.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pdf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6:广州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港澳申请人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7:广州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台湾申请人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8:广州市及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

  附件9: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网上预约流程.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佛冈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佛冈县户籍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佛冈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佛冈县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清远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佛冈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报名。具体流程

  如下: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三)选择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

  1.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选择“佛冈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佛冈县教育局”为确认机构。

  2.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选择“清远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佛冈县教育局”为确认机构。

  (四)注意事项

  1.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3.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4.我县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到所选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址和审核流程

  (一)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4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6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确认地点:佛冈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303室(地址:清远市佛冈县106国道佛冈大道中658号)。

  (三)现场审核流程: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

  五、认定资料提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佛冈县教育局人事股303室进行材料现场审核确认。

  (一)身份证明

  1.佛冈县户籍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佛冈县居住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佛冈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现场审核前1个月内

  1.体检医院设在佛冈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体检需空腹抽血,抽血项目最好在早上进行,请自行安排好体检时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提前4-5天进行体检,并避开经期)。

  3.申请人要自行携带双面打印的体检表到体检医院(体检报告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和盖有医院的公章),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取得体检报告,并于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给确认机构。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下载见附件1,也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佛冈县户籍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若因程序问题无法查询的再通知申请人自行查询。

  2.非佛冈县户籍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自行查询并打印(彩打)交到现场确认点,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期间为出生日至查询日当天。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市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43号金叶大厦205室),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证件照片

  现场确认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要一致。

  (七)其他

  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证书方式有2种:

  (一)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二)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关注QQ群发布的通知信息。申请人可加入QQ群1091958554,以方便咨询沟通。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四)申请人按本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才可正式取得该教师资格证书及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清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清远市教育局)以及佛冈县政务网的官方网站信息。

  (八)佛冈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佛冈县教育局人事股(清远市佛冈县106国道佛冈大道中658号),联系电话:0763-4281171。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佛冈县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

四川省攀枝花市202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将攀枝花市2026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攀枝花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攀枝花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一)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具体认定工作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攀枝花市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申请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下半年:9月14日8:00至10月15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二)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体检。下载打印《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粘贴照片后,自行到攀枝花市内的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须为合格,加盖医院公章,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注: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规定,新体检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3体检表。体检办法见http://edu.sc.gov.cn/scedu/ xzgfxwj/2026/3/19/42078c0a817547eea0b02fe2f82d96a2.shtml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下半年批次: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体检合格后,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攀枝花市政务中心4楼B区421号窗口(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攀枝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核验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包含原件及一份A4纸复印件,表格均应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攀枝花市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4),“报名号”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生成。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或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五)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附件1:市政务中心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1).docx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docx

  附件4: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docx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24日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名山区的中国公民;驻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到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

2026年名山区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线上确认,本人不再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一)体检

因认定方式为全程网办,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体检报告,建议申请人自行先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取得体检报告后再进行报名。

1.名山区教资体检指定医院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0835-3224566)。申请人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1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去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建议上午10点前空腹到医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2,由医院提供)。医院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如出现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体检未下结论、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未粘贴照片、未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等情况,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表(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质体检表由本人保存。

2.特别提示: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规定,新体检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因此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1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体检表。

因医院体检结论有可能会延迟几天取得,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体检,避免因网络报名时不能提供体检报告而无法进行认定。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08:00至5月6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请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08:00至6月18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填写认定信息

(1)上传标准照。在填写认定信息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体检表粘贴照片一致),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请注意仪容整洁、着装得体。

(2)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照网页“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上传网办材料补充说明

所有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高清扫描件,若材料歪斜变形或模糊不清均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上传。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上传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上传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网上无法核验,须上传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读证明。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明材料。应上传与申报教师资格层次相符的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未比对核验通过的上传原件;

(5)体检材料。《体检表》需要完整上传,将各页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清晰,不可漏页。(注意:每个小项都要有医生签名、体检结论为合格,粘贴的照片和体检结论栏都要加盖医院公章)

(6)其他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线上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3月30日9:00至5月9日18:00

第二批次:6月9日9:00至6月25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网上做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请申请人注意查阅,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为了避免证书邮寄丢失的风险,本次不采用邮寄方式。

特别提示:应届毕业生在申请认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请在领取证书时提交核验毕业证原件和学历注册备案表。认定报名信息中,“是否在校生”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认定申报过程中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联系;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应与《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粘贴照片相同;

(五)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温馨提示:教资认定除体检自费外,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通过不明链接、二维码缴费。

(七)临时QQ工作群。申请人员请实名加入临时工作群,群号:1005487383,务必填写备注名为“学科+姓名”,否则不能入群。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请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八)咨询电话:0835-3236760  0835-3236761  0835-3236762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使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使用)

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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