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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笔试)于1月13日至16日报名,3月11日考试。为做好我区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后再报考。

  公告有关内容以问题解答形式录入“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考生在报名过程如有疑问可登录平台检索关键词查询了解。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笔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报考。

  (1)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须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1月13日8:00至16日12:00。

  (二)审核时间:1月13日8:00至17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月17日17:00)。

  (三)交费时间:1月13日8:00至18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3月6日至11日。

  (五)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

  (六)考试时间:3月11日。

  (七)成绩公布时间:4月14日起。

  三、报名须知

  (一)注册。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时须先注册。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二)报名。

  考生须在1月13日至16日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四)问题解答。

  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所报考区的各笔试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3月6日至11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如有更改姓名、姓名输入错误(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应试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3)、《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时使用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试时间。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时间

科目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类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201和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和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301和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和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317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415、418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四)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只复核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

  六、笔试成绩姓名变更

  考生如在取得笔试成绩合格后进行了更名,须提交材料申请变更笔试成绩姓名。如有更名的考生,请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于每次面试报名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因个人填报错误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更名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笔试单位咨询。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流程。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二)浏览器选择。

  考生报名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可选择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内核模式请选择“总是使用IE内核”)、IE系列浏览器(版本需为IE10以上)。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下一个人的报名。

  (三)注册。

  所有考生(含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在报名系统里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一致,如不一致将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和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应仔细检查姓名是否有字母、标点符号、同音字、异体字(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等情况。

  (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

  (六)居住证。

  考生如非广西户籍、非广西高校的在校生,但要在广西报名的,须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尚在办理而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或仅取得《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的均不符合报名条件。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择“无”。

  (七)是否在校生。

  1.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选择“是”,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学校名称”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

  2.其他考生如未在高校就读的、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在读的,应选择“否”,并按照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

  (八)科目选择。

  1.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广西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4个科目。计划面试报考这些科目的考生,在笔试报名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不需要报名《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要通过301和302科目方可参加面试。

  (九)考区选择。

  此次笔试共设17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的报名。

  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交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

  由于近年来报考人数增幅较大,如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我区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十)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和电话告知。系统审核时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我区政务大数据进行对比,正常情况下报名系统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关注和查看。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考区笔试单位咨询。

  考生应在“笔试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须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

  (十一)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仔细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按要求正确填写,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重新提交成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十二)交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

  交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交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

  (十三)发票申领。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考试费发票的,可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开票信息申请”网站(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Written)填写有关信息申领。考生应于当次考试结束前申领发票,逾期将不能再申领。不申领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注册时未到到短信验证码。

  注册时考生要输入本人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核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解决。

  (二)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

  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本次报名期间,考生已经注册。这种情况考生可直接选择“广西”端登录,如忘记密码,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等方式自助找回。二是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进行注册,造成信息混乱,这种情况须与各笔试单位联系解决。

  (三)登录时提示未注册。

  可能是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不一致,或是登录前尚未进行注册。

  (四)报名信息填写有误。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为报名的关键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这3项信息有误的,请联系考区笔试单位核实情况后予以更正。其他信息为非关键信息,不予受理更正(非关键信息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

  (五)审核通过后无法交费。

  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络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交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

  (六)重复交费。

  重复交费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交费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

  (七)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1.照片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

  照片审核不通过常见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面部修饰过多等。

  2.学历不符合。

  考生应具备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常见学历不符合的原因有:只具备中职学历的考生报名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外的类别;“学习形式”和“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

  考生如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以及毕业后更改过姓名等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的,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3.年级不符合。

  年级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有:非全日制在校生在“是否在校生”选择“是”;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学校名称填写错误;考生为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考生的姓名与学籍网登记的姓名不一致;学籍网登记信息有误等。

  考生如有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或修改了姓名等原因在学籍网查不到考生信息、学籍网信息与本人报名信息不符等情况,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研究生和本科第二学位在读的考生,如具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可按非在校生身份报考,对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无影响。

  4.没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

  非广西高校在读的考生,要在广西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正在办理但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因报名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错误等情况,考生如确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但审核未通过,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进行预审。

  (八)非师范生报考问题。

  非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

  (九)复习资料问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考试承办机构也不举办培训,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资料自行复习备考。

  (十)笔试成绩问题。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在多地、多次报名同一科目考试都会有成绩记录,相互之间不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时,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

  附件2

  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南宁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

0771-2852098

广西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

0771-3235622

广西民族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0771-3265112

南宁师范大学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

0771-3907897

广西财经学院

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71-3853117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71-3244530

南宁学院

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71-5900908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

0771-4772552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5号

0771-3191353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

0771-3248625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0771-3389812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8号

0771-3244221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

0771-5713720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0771-3219402

广西外国语学院

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校门口创业园二楼

0771-4730089

南宁

武鸣

南宁师范大学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0771-3907897

柳州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2-2687712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行健楼继续教育学院

0772-3156275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柳州市红锋路15号

0772-3813958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0773-584646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

0773-2293916

桂林理工大学

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95958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桂林市金鸡路2号

0773-2253026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

0773-3975058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203办公室

0773-2863252

桂林

雁山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0773-5846465

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

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95958

南宁理工学院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

0773-8998045

梧州

梧州学院

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

0774-5836821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

0774-3820337

北海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

0779-3200692

北海职业学院

北海市西藏路48号北海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0779-3920831

0779-3920656

防城

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

0770-2883842

钦州

北部湾大学

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

0777-2808030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钦州市新兴路26号

0777-2839151

贵港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

0775-4573816

 

玉林

玉林师范学院

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

0775-2666296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11号

0775-2673522

百色

百色学院

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

0776-2876059

右江民族医学院

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

0776-2849543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0776-2853268

百色

平果

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体育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龙景世家1号门对面,平果市教育局旁)

0776-5821593

贺州

贺州学院

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

0774-5228645

贺州市招生考试院

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

0774-5139519

河池

河池学院

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明德楼402室教务处考试中心

0778-3147270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

0778-2185005

来宾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

0772-6620791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    

0772-4225317

崇左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7室

0771-7870930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

0771-7910097

  备注: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部门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

  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

  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

  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六、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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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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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山东师范大学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山东师范大学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4名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山东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8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报考者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考点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10日1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30—11:30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层东厅

  (二)线上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各个考点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考点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初审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s://2024gmjycz4.htirc.cn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岗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岗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境外高校考生无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全身生活照一张。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等材料(自愿提供)。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高校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材料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初审

  (一)初审办法:

  招聘单位对线上报名的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考生在各考点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现场报名的考生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报名之日起至5月10日18:00;

  (三)笔试网上确认

  笔试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由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地点由招考单位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

  笔试形式:采取线下方式。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一科。语文、数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学科专业等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考生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并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以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综合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考生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拟聘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https://2024gmjycz4.htirc.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八)咨询电话和时间:

  1.招聘条件问题:0755-88219572;

  2.报名系统问题:0755-83568810;

  3.咨询时间:

  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山东师范大学考点)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甘肃省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国外相应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七)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三)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四)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曾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七)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查询《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以下网站: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gsjypxc.gcvtc.edu.cn:80/rszp/online_apply/login_is.xhtml)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8:00起至5月17日24:00止。

  三、资格初审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后1-2个工作日可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因填报信息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50元,报名费缴纳时间:2024年5月22日8:00起—5月28日24:00止,报名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过期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方式:手机微信关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众号单独招生 线上缴费 。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6月5日8:00起—6月7日24:00止,由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如不缴费,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

  笔试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答卷时长为150分钟,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

  笔试成绩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以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时间: 2024年6月27日- 28日8:30-16:30

  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一号楼2楼1号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蓝底一寸免冠照片,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试人员,取消应试资格。

  七、面试及心理测评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

  面试要求: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3:1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75分,达不到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内容:面试分为职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二)心理测评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

  未通过心理测评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职业能力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未通过体检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迁转各类档案。

  十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招聘工作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电话:0931-2394169。

  (六)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2391082、2393127,《岗位列表》详见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七)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有变化,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广东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是一所经教育部门审批并直属浈江区教育局管理的民办初级中学。学校创办于2003年,是韶关市创办较早、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2005年,我校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我校顺利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评估;2013年,市教育局授予我校“韶关市德育示范学校”称号;2014年,我校再次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复核验收;20152020年连续五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教学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17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依法治校”达标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162018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7年、2019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步奖” 的荣誉称号;2020年我校团委还被共青团市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的称号;2019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2021年再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22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篮球推广学校”;2023年被共青团韶关市委评为“韶关市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志愿服务队被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评为“韶关市最美志愿组织”荣誉称号;2023年被浈江区教育局评为教学工作“优秀学校”。

  学校新校区位于韶南大道中,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学校坚持“重学历、资历、更看能力、效率”的用人理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各学科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经学校应聘考核程序后择优录取,有教学工作经验的学科骨干教师及研究生学历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貌端正,思想素质好;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仪表端庄,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学科专项能力强,能熟练使用电子化教学设备。

  三、招聘岗位

  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道德与法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2人。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学校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即:社保、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期间,学校免费提供工作餐(一日三餐)。

  (三)学校重视教师培养,提供教科研、培训学习的机会,学校教师享受区直属公办学校同等参加职称评定待遇。

  (四)教师依据岗位工龄、职称、工作量及业绩等情况每年税前总收入8-15万元;特别优秀的学科教师、具备学科竞赛主教练能力和水平的骨干教师年薪面议。

  (五)人事关系:属民办性质教师,学校与录用教师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五、应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以下材料:教师招聘报名表(下载文末模板填写)、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及个人近期生活照(大小勿超过10M。(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报名表与资料扫描件分开发送

  (二)学校将对投交的简历材料进行审核,我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流程:学科专业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录取。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五)应聘考核地点:韶关市韶南大道中2行之实验学校内。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韶南大道中2行之实验学校

  邮编:512027

  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0751862816213719736284

  邮箱:sgxzsyxx@163.com。(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

  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行之实验学校教师报名表.doc

                            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

                        2024428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体育学院 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体育学院官网[https://www.cds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体育学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将整体迁建至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成都体育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学校始建于1942年,学校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划转地方,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四川省管理为主。(详见成都体育学院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于2024年5月6日-5月10日期间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其他专技系列”,选择“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栏目,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注意核对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一级学科下设的高校自设专业,需上传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一级学科的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报考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简历筛选,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六、考核

  考核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选拔人才实际自行组织。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通知报考人员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审查、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24年5月,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等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公共体育课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高校公共体育课及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田径(跳远)教练岗位、外语信息技术岗位、图书信息技术岗位、信息检索课教师岗位、信息技术岗位、媒体技术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专项)能力水平。学校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及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第二阶段人员名单。

  (二)第二阶段:心理测试。开展线上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测试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人员保密。

  (三)第三阶段: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含第一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第三阶段考核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校以报考人员的第三阶段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心理测试情况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宁缺毋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综合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先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成都体育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028-85098306

  监督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094470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028-86110025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一级学科下设专业模板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成都体育学院

                  2024年4月29日

广东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属下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我局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端州区是广东省肇庆市中心城区,位于广东省中西部,拥有2000多年的建城历史,是肇庆市历来的主城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面积152.3平方公里。端州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山湖城江浑然一体,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四大名砚之首端砚产地。

  近年来,端州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端州区教育局区属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幼儿园)共36所,其中:小学19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3所、高级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青少年军校1所、幼儿园3所。

  各招聘单位具体情况见《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数125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除心理教师岗位外,其余教师岗位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岗位具体见《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必须符合岗位的学历要求,同时具备学历相应的学位。

  (4)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①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②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③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专业为英语笔译,考生可以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是汉语言文学的语文教师岗位;也可以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是英语笔译的英语教师岗位。

  ④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的,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小学教育的,其专业方向或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要求。

  ⑤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8日8:30–2024年5月13日17:00点击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WZvb0dLT0xhSFRu)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初审以查验个人报考相关材料为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1.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5月18日8:30-12:00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应在空白处签名,并声明资料保证真实。

  (3)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承诺与原件一致(原件须同时提供,以便核对):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②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若《就业协议书》是电子版的可暂不提供。

  ④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

  ⑥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⑦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

  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

  3.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③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另行约定相关责任事项(以面谈告知为准),并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部分岗位需在面试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以及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面谈对象或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面谈对象。

  1.笔试

  (1)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同一岗位在笔试合格以上成绩考生中根据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面试方式:采取试教、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结合岗位实际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水平。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同一岗位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考生。进入面谈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说明:

  1. 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下同)。

     

  2.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5%+专业技能测试×25%。

     

  3.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谈与签约

  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面谈,达到一致考生现场即与招聘工作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完成签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签约考生须于面谈结束后即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或未完成网上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考生请于考试当天携带三方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三)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现场签约后,同一学校涉及不同学段,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8-2279344;0758-2232023;0758-2288079。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

 2.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3.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5.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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