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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港南区2023春季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2023春季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2023年春季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

  4.取得符合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至2005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进行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和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但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也可报名,但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港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或提前)报名一律不予接收报名材料。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报名电子邮箱详见《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温馨提示:为避免投递报名错误,请广大考生报名前详阅报考学校的电子邮箱。如有疑议,请及时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2月17日下午17:30。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将以下材料(证件)扫描(仅限jpg格式或pdf格式,其他格式上传的视为无效)压缩打包,以“报考××学校+岗位代码+姓名”为文件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1.填写《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有效证明);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8.港南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如发现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核时间内通过邮箱下载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 — 2月18日下午17:30。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月17日17:30前改报其他岗位。2月17日17:30之后报名的,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四)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报名方式,为避免由于报名人数过多,审核员在报名时间内未能及时审查报名人员材料或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否则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人选确定

  凡是符合招聘条件,经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参加笔试。原则上,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开考。

  城区学校所有岗位均要求进行笔试。乡村学校岗位可免笔试,如同一个乡村学校岗位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超过1:10比例的,需增加笔试进行面试人员筛选,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

  各岗位免笔试要求, 详见《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笔试时间

  2023年3月中上旬,笔试公告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三)笔试科目及方式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核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资格复核。

  报考人员按要求到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面试前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资格复核人员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复核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的面试人员,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4月上旬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发布面试公告。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2分钟。

  (五)面试的组织

  1.面试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会同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由面试组织机关建立考官库,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现场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4:6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七、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教师素养”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775—5906566。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二、发布信息网址

  (一)咨询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二)咨询电话:0775—5909103、5903178。

  (三)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春季期贵港市港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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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档案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公告

  为凝聚和吸纳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师资队伍,强化教育教学人才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诚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四川省档案学校于1986年12月经四川省教育厅(原四川省高等教育局)批准成立,是全国大中专学校中唯一一所档案学校,是全国中、高职院校中唯一开设了档案管理专业的学校。学校历史悠久,以“德才兼备、知行合一”为校训,是全国档案系统重点中专、省部级重点中专,省级示范校、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设学校,“三名工程”四星立项建设学校和四川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学校位于有“川藏咽喉、熊猫家园、西蜀天漏”之称的雅安市市中心,学校曾是西康省委党校、四川省委初级党校、四川省档案馆所在地,学校依山傍水,绿树成荫,是一所具有西康建筑特色、充满书香气息的园林式学校。

  学校办学层次丰富,集普职融通本科高考、五年制高职(3+2)、成人大专教育、三年制中专及在职档案干部培训于一体。同时以专业为依托,成立档案服务企业,建成继续教育大楼,引进幼儿园、京东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多家企业,牵头成立四川档案职业教育集团、雅安商旅职业教育集团,为学生提供实训实习基地,实现学生与员工的零距离。学校坚持升学与就业并重,升学率高达91.5%,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8%以上。

  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获得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四川电视台、雅安电视台等国家、省、市媒体报道,学校正在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职教名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详见《四川省档案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具有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履行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5月7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好附件2《四川省档案学校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版)、附件3《四川省档案学校应聘人员报名汇总表》(excel版)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材料、相关报考材料以扫描件方式压缩打包后添加到附件发送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四川省档案学校人事科邮箱:scsdaxxrszp@163.com。材料发送主题格式:专业+姓名+应聘岗位。

  六、面试工作

  经学校审查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学校于2024年5月10日之前通知面试,应聘者请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待遇从优,享有五险、午餐补贴、租房补贴等。

  八、工作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工作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友谊路58号。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代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5-2633182  13056562802

  传    真:0835-2220701

  学校网址:http://www.scsdaxx.cn/ 

   附件:1.四川省档案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四川省档案学校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四川省档案学校应聘人员报名汇总表

 

 

四川省档案学校

2024年4月29日

  • 访问量:[2972]
  • 附件下载附件1:四川省档案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 附件下载附件2:四川省档案学校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 附件下载附件3:四川省档案学校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简称税务干部学院)创建于1984年,目前是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税务系统党建教育基地、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和税务培训教学研究基地,2004年10月,增挂“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校牌,也是“一带一路”税务学院、OECD多边税务中心。学院在扬州、北京、长沙和大连设四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队伍,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其中,扬州校区4名,北京校区2名,长沙校区15名,大连校区4名;A类岗位(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0名,B类岗位(管理类岗位和非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以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人员未能如期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北京校区岗位的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国(境)外大学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jzhaopin.qgrs.rsbsyzx.cn/)、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和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8:00。此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如下: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jzhaopin.qgrs.rsbsyzx.cn/)—完成用户注册—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岗位查询及报名—我要报考。

  2.报名材料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扫描件。

  考试相关事宜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电子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税务干部学院有关校区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8:00。各校区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在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24:00,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天津市。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入围名单时,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没有资格参加面试。

  (五)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公布。

  2.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确认

  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发布面试公告(含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同时各校区邮件通知考生面试安排及要求。考生须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自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校区对面试人员现场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A类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学术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55%、学术能力测评占15%、结构化面试占30%。B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A类和B类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结构化面试前开展心理风险因素评估,评估结果供参考。

  (六)总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A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

  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笔试,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各校区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者已查清但没有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工作由各校区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由各校区确定,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各校区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选空缺的,由各校区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人选空缺的,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按规定办理报税务总局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信息和注意事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等通知为准。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扬州校区:0514-87806933

  北京校区:010-69665899

  长沙校区:0731-82648245

  大连校区:0411-88126041

  (二)招聘监督电话

  扬州校区:0514-87806706

  北京校区:010-69668560

  长沙校区:0731-82648777

  大连校区:0411-88126128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山西晋中市太谷区2024招聘中小学教师6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晋中市太谷区计划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条件:本科生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29日至2006年4月2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4月29日后出生)。

  7、学历学位要求:见《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教师资格证要求:见《岗位表》中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此公告发布前取得。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根据专业目录调整前后对应关系、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二)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说明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应届毕业生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设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退役军人专项岗位说明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了正式退役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五)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60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4年4月29日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tgjszp.net369.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tgjszp.net369.cn),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大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备注”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在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日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面向社会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进行补报名。

  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太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至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5月15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5月15日工作时间到晋中市太谷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通过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2小时。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和内容:

  (1)小学(语文、数学、体育)、初中(数学、历史、生物、体育、物理、道德与法治)、职高(语文、数学)岗位:

  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分,专业知识学科(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占80分。

  (2)小学美术岗位:

  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分,专业知识学科占80分。专业知识学科笔试内容范围为:美术学科专业理论。

  A.国画、素描、色彩等绘画实用技法;B.美术作品分析;C.主题创作设计。

  笔试教材:普通高中美术教科书

  A.《绘画》(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孙伟、刘冬辉、马璐);

  B.《中国书画》(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孙伟、刘冬辉、房尚昆);

  C.《设计》(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孙伟、刘冬辉、林存真)。

  笔试时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一并进行。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打印的《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按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需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附件4)。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6)。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7)和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 ),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部分岗位采取讲课+专业测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讲课教材由应聘者自备。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初中体育除讲课外,还进行专业测试。

  小学、初中、职高教师岗位的讲课教材分别为晋中市太谷区小学五年级、初二年级、高中(普高)二年级的现行教材版本。

  小学美术岗位面试形式:讲课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

  内容为:色彩静物写生,总时长为120分钟。

  〔注:除画纸、画板外,其它用具、材料等自备〕

  (2)讲课时间15分钟。

  (3)专业测试和讲课同时进行。

  小学体育、初中体育岗位面试形式:讲课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包括基本技能测试和特长展示

  (2)讲课时间15分钟。

  (3)专业测试和讲课同时进行。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太谷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并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领导组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谷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学科学段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否则不予调档。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第九派驻纪检组、区人社局监督。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4-6223528(太谷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54-6223301(太谷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3.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附件1: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5: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附件6: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7: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

晋中市太谷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2024年4月29日

湖南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12日开考,我们已完成考区设置、考点设置,召开了考务工作会,举行了首席考官培训、首席技术员(考务系统管理员)培训等系列前期筹备工作,各考区、考点正在如火如荼进行考试设备、环境搭建中。亲爱的小伙伴,我们已准备就绪,你准备好了吗?记得5月6日-12日下载打印准考证哟!5月11日是工作日,一定记得提前请假哦!预祝考试顺利,成功上岸!

附件:湖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应选择芙蓉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注:此操作是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申请时选择芙蓉区进行申报分类,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

(二)体检 、政策咨询。

  1. 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部分体检医院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及体检医院,切勿拖延,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需本人领取。

2.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咨询电话:0731-89965847、0731-89965844,咨询地点: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4-2审批一科。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行政审批部门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日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现场确认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一楼 11号窗口,可乘长沙市内28、67、122、X123、131、148、215、263、317、503、707、802、809、810、915路公交车,地铁5、6号线到“芙蓉区政府”站下车至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

(四)材料审查

  1.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 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同一批次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官网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查询栏目网址:

(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xxgk/gov1/xzspj/xzxkxxgscx/)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才会进行证书邮寄。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证书发放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免费邮寄(EMS)送达,EMS需领取人本人接听电话才会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请确保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务必真实有效、详细准确(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

1、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8 日

附件1: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指定医院

体检医院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

0731-88639193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四医院

岳麓区麓山路92号(岳麓山东大门旁)

0731-88942288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桔洲康复医院

岳麓区岳华路1149号

0731-88707300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

长沙泰和医院

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

0731-88518508

体检时间星期一到周日上午

长沙市第一医院

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0731-84667602

0731-84861775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三医院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0731-85171599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中心医院

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0731-85667926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长沙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0731-89669288

0731-89669287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结果一年(连续两次认定)内有效。

2.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会短信反馈申请人。

3.体检人需空腹前往指定医院,带一张一寸证件照。

附件2: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注意事项

1.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原件扫描件

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须与认定机构所在地一致

1.符合任一条件的均可在长沙认定,请提交相对应的证明材料。2.在籍学习证明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或在学信网中自行下载截图。3.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在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仅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2.仅指毕业证书,请勿提交学位证书。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取得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选择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中国教师资格网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扫描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体检不通过,不能参加认定。

6.标准一寸照片

电子稿

大小要求:2.6cm*3.7cm(307像素*437像素),300dpi

务必按大小要求提交,建议到专业的照相馆拍照处理,否则系统难以上传通过。半身照、侧面照、模糊不清等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提示:申请人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3:

芙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请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致电010-56761296进行咨询。

三、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89965847、89965844),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四、申请人请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任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无需领取,确需体检结果带回的请自行联系医院(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五、申请人如不了解一网通办平台操作的请查看《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确实无法完成办理的请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

六、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教师资格证在认定结果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将直接通过EMS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七、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切勿自作主张,擅自登录其他网址。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

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台居民不能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需前往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认定。)。

九、第一批次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须重新按认定流程进行除体检外的其他步骤。

十、请申请人在网速良好的电脑上用Google浏览器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难以登录或卡滞。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全天候开放,晚上或周末均可提交资料,申请人可选择合适的时间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因同一时间段登录人数过多造成系统卡滞。

十一、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资料,不得随意拍照,擅自修改,将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的资料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的照片务必为白底证件照)。如资料不符合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齐补正,否则将不再受理。

十二、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仅需上传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一本即可,不要上传多本毕业证书。

十三、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校所在地,需有一项符合在芙蓉区;教师资格网申报和一网通办平台上申报确认点必须一致,同为芙蓉区;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

十四、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在第一批次认定周期内无法获取毕业证书,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

十五、本通告仅涉及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与教师资格考试为不同的两件事,具体区别请自行上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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