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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京山市素有“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的美誉,版图面积3520平方公里,人口64万,辖12个镇和3个街道。境内“七山一水二分田”。京山历史悠久。西汉初年立县,因城东有京源山隋大业三年更名为京山县。区位优越。位于湖北经济最活跃的武汉一宜昌-襄阳大三角中心地带,是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中国农谷核心区“两带三圈”唯一覆盖的重要节点城市。交通便捷。沿江高铁、长荆铁路横贯东西,沪蓉(武荆)、包珠(随岳)两条高速公路交汇过境,距武汉天河机场仅一小时车程。人文深厚。是屈家岭文化和苏家垄文化的发源地、绿林起义的策源地,是毛泽东双儿女亲家张文秋和现代文豪聂绀驽的故乡。环境优美。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5.13%,有国家4A级景区绿林景区、虎爪山国家森林公园、惠亭湖国家水利风景区等风景名胜。资源丰富。富蕴石灰石、大理石、玄武岩等非金属矿产,盛产桥米、板栗、香菇等土特产品,“桥米”曾为宫廷贡米,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节白腊是京山特有的珍稀树种。近年来,京山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等30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结合京山城区学校实际,拟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度拟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85名,其中高中52名(京山一中16名、京山五中18名、市中等职校18名),初中20名(实验中学10名、绀弩中学5名、新市一中5名)、幼儿教师13名(市直属机关幼儿园13名)。(具体学科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黄冈师范学院等高校2023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除以上高校外的国内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 国内职业技术师范院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仅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

  4.国内高校2023届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仅面向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

  5.京山一中招聘岗位仅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2023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京山一中、京山五中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本科专业要求为报考学科对应的师范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5.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可报考低学段。教师资格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0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方式: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一并提交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3);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各招聘学校负责。报名开始后,报名人员有且仅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次报名结果无效;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审查。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查的,招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考生,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2.资格复审。2月10日报名截止后,各招聘学校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汇总,笔试开考比例为1:3,市教育局按照报名情况,对于符合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通知相关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月17日,地点在京山市教育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三)测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开考时间及地点以发放的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能力,不限定范围,笔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根据笔试成绩排序,考生按照核准的比例入围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面试主要以说课的形式进行,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公告,并拟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排序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核。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4.成绩公示。测试结束后一周以内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测试成绩,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体检、考察。

  市教育局、招聘学校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组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选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付(体检医院待定)。

  (五)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于2023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荆门人事考试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本公告由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24—7226990

    0724—7224160

  监督举报电话:0724—7226255

  附件:

  1.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学科岗位表;

  2.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3.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山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 附件1: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学科岗位表.xls
  附件: 附件2: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 附件3:湖北省京山市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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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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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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