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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校园专场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校园专场招聘教师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又称武汉·中国光谷,陆续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第二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并获批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央企集中建设人才基地、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等,是全国10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之一。全区规划总面积518平方公里,集聚了42所高等院校、56个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院所、3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和80多万在校大学生,是中国三大智力密集区之一。东湖高新区下辖8个街道,并建有8个专业园区,现有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6所,学生8万7千余名。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光谷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若干名(详见附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及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考试。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乙等;

  6.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时至少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提供的按期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证明);

  7.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3日,在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本校就业网上查询招聘条件和岗位(体音美岗位需对照专项特长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2月7日上午9:00至2月10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http://www.whzsrc.com/ 选择“招聘·考试”,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2月7日中午12:00至2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审查未通过的,2月10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其中博士学位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可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于2023年2月13日9:00—17:00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08室)申请办理免笔试。免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作相应核减。

  ()笔试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14日9:00至2月16日9: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以及教师职业能力等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现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序装订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1.《报名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打印);

  2.身份证;

  3.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视情况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面试成绩。

  (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对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设立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布),考生须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须在市属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同时增加涉毒吸毒检查项目。

  (七)公示、签订协议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补充说明

  (一)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身份为聘用制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东湖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凡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列为拟聘用对象的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武汉东湖高新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4.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5.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

  7号楼7008室

  邮编:430079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7-67880466    邮箱:2321033415@qq.com

  附件: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校园专场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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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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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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