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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金华市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和磐安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选聘27名中小学教师,均纳入事业编制。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27名,具体岗位、名额、学历、所学专业要求等,详见选聘计划(附件1),以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anan.gov.cn/)“人事信息”栏“考试招录”板块和磐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选聘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需符合其中一项):(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2)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一段线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和浙江省内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5)浙江师范大学“学子英才”。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下同)或所学专业对口(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不限)。后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5.户籍要求:不限。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7时止。

  3.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含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2208945347@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XX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扫描钉钉二维码(附件3)加入钉钉群组,视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环节。

  (三)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采用模拟上课、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4。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在编人员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

  资格复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签约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

  签约后,存在报名、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整个选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应聘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本次选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anan.gov.cn/)“人事信息”栏“考试招录”板块和磐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4.本次选聘结束后,将根据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继续选聘或纳入公开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岗位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公布。

  5.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反映。咨询电话:磐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9-84652581、8465280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金华市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附件1  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计划.pdf

  浙江金华市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附件2  报名表及汇总表.xls

   附件3.钉钉二维码

浙江金华市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

  浙江金华市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附件4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pdf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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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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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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