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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三沙市人民政府等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海南省中南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的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琼州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琼州学院。2009年学校主校区由五指山市搬迁至三亚市。2015年9月,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转隶归属学校管理。2021年11月,成立崖州湾创新研究院。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要求,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适应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共计184名。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数、专业要求及任职条件

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6.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受理。

  (2)报名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8日9:00起至2023年3月3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报名时所留手机须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2. 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统一收取电子版应聘材料。考生须如实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登记表》),填写完整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模后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地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898。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各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有效,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待笔试前另行通知。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配合完成佐证材料的上传。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报名资料将无法上传。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专业目录对照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2. 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向社会公布。

  3. 考生须配合将相关应聘材料拍照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单张照片不超过2MB),提供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2)考生承诺书(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字拍照上传)(模板见附件5)。

  (3)拍照上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

  境内应届毕业考生除拍照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模板见附件5)扫描件外,还须同时拍照上传加盖培养机构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境内应届毕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境内非应届毕业考生除拍照上传毕业证及学位证外,还须同时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

  境外学历背景的考生除拍照上传境外学位证外,还须同时拍照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模板见附件5)。

  (4)拍照上传岗位条件中要求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的,考生须拍照上传《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5)。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须拍照上传加盖现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如在报名结束后参加工作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5)。

  (7)应聘岗位有行业从业经历要求的,须拍照上传《岗位经历审核表》(模板见附件5)及对应的社保清单。

  (8)拍照上传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 笔试考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教材,主要结合岗位需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相关岗位笔试项目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理论及法规、心理学基本知识、教师职业技能常识等。

  (2)管理岗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测试、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3)辅导员岗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职业技能测试、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4)秘书岗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测试、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5)教学科研辅助岗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技基础能力测试、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3.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岗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考生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确定。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通过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面试纪律、考生面试须知等将通过准考证、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将采取试讲方式面试,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人数为每组5-7人(应为奇数),从我校及校外专家中产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3天。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七)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公示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的主要材料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九)聘用和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员额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参加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考试考生的交通、食宿等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本公告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hntou2023zp@163.com

联 系 人:贾老师、王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88650905(人事处)

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附件: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1:研究生专业目录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2:电子信息等 8 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4:本科专业目录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5:考生承诺书、学历认证、学生干部证明模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岗位经历证明审核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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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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