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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教育局2023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教育局2023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0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紧缺专任教师,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00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紧缺专任教师。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考试,但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含)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7日以后出生)。

  (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六)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进行。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2023年2月27日17:0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步,将《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纸质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件(pdf格式,A4纸规格):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已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需拿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资格条件,于2023年2月28日进行资格审查。

  2.招聘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市教育局人教科提供的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2月28日通知已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并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 1:3 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因岗位未达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3月1日中午12:00。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在接到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后,于2023年3月2日中午12:00前将考试费存入报考学校代收账户(代收账户信息见附件2),并备注报考人姓名及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领准考证时一并领取缴费收据。

  5.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均由报考人员自负。

  6.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笔试

  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梧州市教育局开展。

  1.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学校教师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分值100 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梧州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梧州市教育局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市直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和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的材料不符则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梧州市教育局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由梧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公告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及方式。教师岗位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课堂片段教学展示10分钟(自行准备),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7.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要素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40%与面试成绩的6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七)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公示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2.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4.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主管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梧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广西梧州市教育局2023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00人公告1.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广西梧州市教育局2023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00人公告2.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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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教育局2023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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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教师招聘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要明确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提前部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二、科学设置岗位,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和乡村教师

  各地要结合各学段学位需求、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城乡地区差异、适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确定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要拓宽乡村教师招聘补充来源,用好用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招聘条件。要落实《幼儿园教师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要强化职教教师配备,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时,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或不设置学历要求;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突出职业技术技能考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三、规范招聘程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

  各地要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合理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要规范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要提升招聘考试考务组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命题工作质量,加强考场管理,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招聘考试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各地要在4月底前启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教师招聘工作。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紧开展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送《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3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2024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职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6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5月6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等)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为“良庆区各小学”“良庆区各幼儿园”的岗位,由城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根据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报考此类岗位即视为同意接受城区调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8:30 至5月12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4日16: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至5月25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教师岗位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非教师岗位为综合管理类(A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6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

  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良庆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良庆区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良庆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良庆区教育局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4年版)》。此次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3008、0771-4501877;

  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电话:0771-47339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附件: 2024年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xlsx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2024年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47名、定向1名,幼儿园教师50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B组(单县公办小学)、G组(单县驻城公办幼儿园)教师限单县户籍;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含)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十)符合我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十一)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    

  (十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成绩计算、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系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467831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须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16:00)到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单县滨河大厦702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主管部门承担。

  4.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后,请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妥善保管),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调整岗位计划的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笔试共两科,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shanxi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小学、幼儿园、定向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还需提交成绩表(单)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单县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单县户籍的登记薄等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5月13日以前落户);

  1. 定向、委培毕业生、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11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小学、幼儿园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现行教材,定向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以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技能为主。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①笔试成绩高;②学历层次高;③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条件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等进行复审。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xian.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统计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由2024年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8314(单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0-4680029(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

山东菏泽市定陶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要求,现将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2022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限2016年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符合我区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以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362601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5月17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其中,报考“03-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同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9)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学段本学科相应教材,报考音体美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须进行技能展示。面试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定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七、其他

  本简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咨询电话:0530—3626013

  5.监督电话:0530—3626022,0530—2223693

附件:1.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pdf

2.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4.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县职专)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招聘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年龄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有专业要求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以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八)应聘中职语文教师B、中职数学教师B、中职英语教师B岗位的须为东明县户籍(限2024年5月13日前落户)。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佩戴眼镜,不化妆,无美颜,浅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因菏泽市同一时间进行笔试,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在报名期间学校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5月1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5月16日16:00前向教体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核减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应聘人员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应聘人员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县职专联系(电话:0530-762600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09:00—2024年5月26日09:30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2024年5月17日0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职专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职专组织实施。

  应聘县职专文化课教师岗位,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应聘县职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笔试为教育公共知识(二)一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若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 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报名系统生成版)。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聘中职语文教师B、中职数学教师B、中职英语教师B岗位的应聘人员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限2024年5月13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查询栏目网页打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教师资格认定能力证书)。

  (7)2024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4年5月13日以前落户)。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其中,上述材料中(4)、(5)、(6)、(7)、(8)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姓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及单位出具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职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各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面试内容为现行职业中专教材。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2.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学科面试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入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主要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心理测试资格或者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县职专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审核、备案,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编制管理,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成立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八、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应聘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县职专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否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东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统计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咨询电话:0530-72283510530-7626006

  监督电话:0530-727059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简章由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3: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

 

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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