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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2023年2月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市2023年2月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溧水教育信息网(https://www.njlsedu.cn)、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http://njnu.91job.org.cn)、南京晓庄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njxzc.91job.org.cn)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专业符合《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要求(附件2)。

  4. 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溧水教育信息网(https://www.njlsedu.cn)中“教师招聘版块”。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0日17:00。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2日12: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2月25日7:00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5日8:00-9:3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日期:2023年2月25日10:00。

  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溧水区教育局拟于2月25日20:00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月26日上午。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溧水教育信息网。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当日17:00后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  025-68813005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025-57426330

  金陵中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87

  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  025-56238208

  南京市溧水区状元坊小学  025-68577788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小学  025-57217471

  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3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 025-57213271

  (三)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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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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