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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23部分中小学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4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23部分中小学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4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用编计划,锡林郭勒盟组织部分中小学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21所中小学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47人(事业编制),其中:高中教师17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0人(其中: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2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214日(不含)至2005214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2023年度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831日)。在符合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7.具有相应等级、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831日。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2023年度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831日;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设置。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21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北方人才大楼(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双河路与兴安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小学教育”专业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大学成绩单(按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按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为“小学教育”的,须提供两个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比例的岗位,将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新版)(https://imnu.nmbys.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计入面试成绩。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新版)(https://imnu.nmbys.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面试满分100分,音乐、体育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其他岗位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6.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从相应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可最多递补三次。 

  7.对无人报名或面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同考官组、同试题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38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52023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38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岗前培训。由招聘学校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6.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有关要求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表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招聘岗位表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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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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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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