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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中学2023年引进高校毕业生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宣城中学2023年引进高校毕业生11人公告

  根据《宣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宣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将2023年宣城中学引进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以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高校名单为准),2023届公费师范生,安徽省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他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11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4人、化学3人、生物1人(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在1997年2月1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在1992年2月14日后出生);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2)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程序

  由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和学校联合成立宣城中学教师引进和招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本次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宣城中学网(www.xczx.net.cn)、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edu.xuancheng.gov.cn/)等相关网站统一发布。其他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宣城中学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自引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提交材料:1.《2023年宣城中学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稿及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附件3)。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待认定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材料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宣城中学指定邮箱xczxdb2022@163.com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引进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核方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宣城中学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引进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在宣城中学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核

  经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最终成绩将在宣城中学网站公布。

  1.笔试

  报名结束后,确认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等于2:1,小于等于8:1的,不再组织笔试,报名通过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确认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8:1,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及形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无生上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专业测试使用现行新版高中一年级学段教材,由评委根据专业测试人员无生上课、现场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个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若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在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宣城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下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中学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宣城中学网站公示七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或者证书编号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自签订事业单位合同之日起,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最低不少于六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并按《宣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宣办发〔2022〕6号)文件落实人才待遇。

  六、有关事宜

  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本《公告》由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宣城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3-3033062 宣城中学

  0563-3033022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33045 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宣城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3年宣城中学引进高校毕业生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3.2023年宣城中学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宣城中学教师引进和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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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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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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