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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市右江区2023“双选”幼儿园教师1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2023“双选”幼儿园教师14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育人才引进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双选”招聘幼儿园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招聘主要面向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专业对口、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140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且专业对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3日至2005年2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3日至2005年2月23日期间出生);取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报考的年龄可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3日至2005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23年2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1.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3.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参试资格;在考核时须提供合格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考核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4.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现役、辞退(聘)、录(聘)用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岗位内容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附件1”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可通过扫以下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注:报名最终以现场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为准),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8:00—13:00),2023年2月23日(8:00—13:00)。

  报名地点:百色市右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2.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仅在职在编及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提供,详见附件4)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本人现场报名须提交有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的《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填写《汇总表》,两者缺一不可。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准确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笔试通知书。其中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前自行举证(详见附件3)。

  4.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笔试及面试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2月24日;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笔试工作

  (1)笔试开考比例

  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由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上级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和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无人报考的岗位,则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5分,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5分。

  3.面试(试讲)工作

  (1)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由工作人员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免笔试考生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由工作人员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前报名人数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因个别放弃笔试造成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需开考的,经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作为是否聘用的主要依据。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其中: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主要依据。

  (3)面试要求。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报考人员与评委见面。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相应扣减面试分数;透露姓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确定聘用意向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聘用意向人选。

  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聘用意向人选: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聘用意向人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时或通过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时,专业测试以“教学实施能力”要素最后得分成绩高的确定为聘用意向人选,若该项得分相同,则以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项得分排名,成绩高的确定为聘用意向人选,以此类推顺延至下一个要素。

  (六)签订协议书

  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后,由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和拟聘用意向人选签订《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双选幼儿园教师聘用意向协议书》

  (七)实施体检和考核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负责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核工作,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核着重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组至少由2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根据考生所工作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防疫要求,符合实地考核条件的,应到考生所工作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了解情况,必须走访考察对象情况的单位领导、同事、邻里、居委会、村委会等;不符合实地考核条件的,由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制定考核方案。考核中均应查阅考生档案,由所在单位、居委或村委出具鉴定材料。凡是有违纪违法记录、违背师德师风要求、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签订协议书前有放弃资格的,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和考核。若进行拟聘用人员递补,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递补人选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核。没有递补人选的,报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批和聘用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待定。

  四、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防疫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具体相关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由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度双选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2.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度双选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

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度双选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度双选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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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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