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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报考资格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关于截止时间: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2日17:00准时关闭。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期间,市人事考试院发布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在3月4日9:00–3月5日24:00,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资格复审及面试时均需提供。

  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23140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71049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5.考生基本信息提交后因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无法修改的,需本人携身份证到鄂州市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0358383)现场进行后台删除确认,再重新报考。

  6.享受政策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脱贫户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农村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3月4日-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申请费用减免

  7.报考前,请详细阅读《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5,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60358383(鄂州市人事考试院)。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详见附件2)。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和范围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保留该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通过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ezhou.gov.cn)公告。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笔试成绩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面试内容和面试测评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情景模拟等形式。

  (一)面试入围人员

  按招聘岗位计划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低于1: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完成。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告后,组织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材料(不含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6.《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7.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9.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10.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面试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对于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一律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5]×40%。

  上述人员申请享受加分政策,须填写《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6),在2023年3月8日–3月10日,持可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确认。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填好《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汇总表》报鄂州市人社局。

  “三支一扶”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咨询电话027–60358563、027–6035856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团市委负责,咨询电话027–60830162;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审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咨询电话027–53083570。

  (四)排名办法。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其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大队2个岗位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五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0358455。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5)

  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附件:

  1.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

  3.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4.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5.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6.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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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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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深外龙学校附属幼儿园2024年招聘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深外龙学校附属幼儿园(原名:深圳市龙华区深外龙学校附属金亨利幼儿园)是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民宝路交汇处金亨利瑜璟苑内,地理位置优越,毗邻深圳北站及深圳最具体验感、艺术感的一站式红山6979商业中心。幼儿园占地面积3000㎡,建筑面积2500㎡,办园规模为9个班。

润物有意,花开有声。好的幼儿教育应该尊重每个生命的绽放,应该体现每个孩子个性的张扬,应该以积极的力量“点亮每个生命的精彩”。我园秉持这一教育理念,携手打造一支有爱、幸福、专业的成长型教师团队,共同致力于缔造一所共享爱与幸福、肆意绽放、共话未来的高品质幼儿园,努力培养健康、灵动、智慧、个性、尚美的中国新时代小公民。

PART 01

招聘岗位

班主任1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2. 能独立做好幼儿的一日生活组织,做好幼儿园课程设计与实施,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3. 有良好的文字撰写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艺术等特长者优先;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党员优先。

PART 02

报名方式

1.材料(PDF文档):

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岗位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证、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现任岗位证明(或文件、聘书等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相关资历证明材料、近期生活彩照1张、一寸免冠彩照1张。

请将以上电子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821205729@qq.com。

说明:以上资料仅做为资料收集,届时应聘人员需在龙华区教育局招聘系统上报名。

2.联系电话:

13760475152(钱老师)

接听时段:(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广东东莞市横沥镇第二幼儿园2024年教职人员招聘公告

东莞市横沥镇第二幼儿园是一所按省一级标准规划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位于横沥镇中山东路72号(阳光粤港小区内),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拥有功能室6个,教学班11个,现有教学班3个。幼儿园秉持“悦童心 见成长”办园理念,以“悦生活 健体魄 润品格 慧创造”为办园宗旨,注重儿童生活与学习的整体性,通过健体游戏、食育种植、绘本阅读、美育启蒙等课程,五育并举,逐步构筑“悦见”品质教育,成就孩子幸福童年。同时,坚持文化引领,深化内涵,力争为教师提供广阔的学习与成长平台。

现因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带班教师若干

任职资格

大专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

40周岁以下;

持有教师资格证;

有幼儿教育工作、实习经验及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者优先。

专科教师 若干

任职资格

大专以上学历;

体育、舞蹈、美术、计算机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持有教师资格证;

本专业获过市级以上奖励、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健医生 1 人

任职资格

大专以上学历;

医学、护理类专业;

40周岁以下;

持《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等证书;

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育员若干

任职资格

大专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

吃苦耐劳、热爱孩子、持有保育员资格证者优先。

厨工 2 人

任职资格

初中以上学历;

50周岁以下;

持厨师上岗证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待遇

教职人员薪资福利按横沥镇公办园标准执行;勤杂人员薪资福利参照《关于调整财政供养单位勤杂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

三、招聘程序

报 名

报名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连同佐证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考 核

我园收到报名资料后,会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需带齐相关证件。

录 用

经面试(报考带班教师、专科教师及保健医生需增加笔试)合格后,我园会在一周内告知面试通过者,未电话通知的均为面试不合格。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将报名资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发至邮箱:

hley2023@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有应聘资料材料不退回。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

五、报名提交资料

1.《东莞市横沥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历验证、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其它荣誉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

按照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才可进入考核环节。

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交材料不实的;

在考试或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七、体检及入职办理

考核通过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咨询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中山东路72号横沥镇第二幼儿园(阳光粤港小区内)

邮箱:hley2023@163.com

电话:0769-82920993

联系人:李老师 梁老师

横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doc

江西吉安市吉安一中面向高校2024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吉安一中决定面向高校招聘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吉安一中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初中教师: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1名,共6名。

高中教师:语文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地理1名,物理实验1名,心理健康1名,共6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专业要求: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具体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三)在2024年8月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除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外,2023年和2022年毕业仍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中午12点,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定;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清单(附件1)所列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指定邮箱:110498761@qq.com。

(2)现场报名

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养的要求进行,面试后根据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进入试教环节(最低入闱线为70分)。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特别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可以按满足分数条件的实际人数进入试教环节。面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2)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将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请携带《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试教: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学科相关课程。考生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考生总成绩=试教成绩。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方能作为拟聘用对象。

试教教材:高中语文为教育部、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初中英语、初中体育、初中音乐、高中英语、高中物理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高中地理为中国地图出版社版本,初中信息技术为中国工信出版集团、电子工业出版社版本,高中心理健康为21世纪出版社版本。初中教材为九年级教材,高中教材为必修1(或上册)。

(三)聘用

招聘工作小组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六、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上编等相关手续。学校与入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入职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下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专业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心理学等急需紧缺学科的,可享受《吉安市名师名校长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者,学校可提供教师周转房。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吉安市第一中学办公室:0796-8263254

刘老师:13879607659

胡老师:15279608832

吉安市教体局人事科:0796-8224865

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358

2.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吉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96-8218388

吉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96-8225216

附件:

1.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清单.docx

2.报名登记表.docx​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江西赣州市章贡区第三保育院202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

南昌市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4年硕士及以下师资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隶属江西师范大学,创办于1953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良好声誉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现有青山湖校区和瑶湖校区两个园区,共有19个班级,500多名幼儿。荣获“江西省幼儿教育工作先进幼儿园”、“南昌市幼儿教育先进单位”,屡获江西师范大学各类先进单位荣誉,连续多年获东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先进单位,是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专业的教学实习基地和科研基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就业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未取得幼儿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需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

3.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4.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5.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将详尽真实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36240421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例如:张三+XX专业+13900000000)。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4年硕士及以下师资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4年硕士及以下师资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

(6)岗位相应的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未取得幼儿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需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

(7)岗位条件中符合“个人获江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课例展示交流活动三等奖以上或园丁杯二等奖以上的”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初审情况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方法

1.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40%、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技能展示)×6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与招聘职位之比应达到5:1,否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试讲+技能展示)。

2.面试(试讲+技能展示):内容主要为无生试讲、绘画、自弹自唱、跳舞蹈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技能展示)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3.笔试、面试(试讲+技能展示)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子女入学待遇。

3.其他。基本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本岗位服务5年。基本聘期内,须按“非升即走”政策进行考核,即五年聘期内必须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否则聘期满即予解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506808 手机:13694888926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4年硕士及以下师资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4年硕士及以下师资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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