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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第一中学2023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池州市第一中学2023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新高考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池州市第一中学使用编制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新高考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池州市第一中学使用编制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招聘计划数共1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招聘岗位等信息于3月1日起同时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并须于2023年8月31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8日08:00至3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尺寸、大小的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池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2023年3月14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3年3月1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或修改完善个人信息。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岗位的高中学科知识,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参加笔试人员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16日9:00至3月17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由池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和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其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 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任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6-2317814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566-2023221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2623175      池州市第一中学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317848   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3年池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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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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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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