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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视力障碍学校教师招聘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2023年视力障碍学校教师招聘2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原名天津市盲人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是天津市唯一面向视力障碍儿童、青少年进行学前培训、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是天津市特殊教育示范学校。

  二、招聘原则

  2023年我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聘中学语文教师1名、中学数学教师1名。(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23年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中共党员;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院校的专业指导目录)和工作能力;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 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 1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网站http://slzaxx.tj.edu.cn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  —2023年3月17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  —2023年3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岗位,由招考部门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
  3.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2023年4月15日9:00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 — 11:00

  1.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学校网站http://slzaxx.tj.edu.cn。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 2023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可推迟到报道环节,届时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在学证明,注明专业,是否能如期毕业及毕业时间)。

  (5) 符合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则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学校网站http://slzaxx.tj.edu.cn。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模拟授课,来到学校后,学校提前提供授课内容进行准备,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情况给出分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二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这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模拟授课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及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学校网站http://slzaxx.tj.edu.cn进行公示。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九)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2023年9月1日前完成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无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就调整的工作时间在教委(http://jy.tj.gov.cn)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招聘专栏及学校网站http://slzaxx.tj.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88254496   监督电话:88252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2023年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2023年3月1日

  视障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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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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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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