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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应考事项:

  一、考生可于3月6日至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检查个人信息,《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如有更改姓名、姓名输入错误(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三、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六、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七、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如考点位置较为偏远的,可提前安排好食宿事宜,并规划好赴考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八、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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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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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的公告

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这是一所站在厅、市共建成渝双城经济圈教育副中心这一高起点上,由宜宾市委市政府决策,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引进成实外教育集团实行“政府举办、公办普惠、品质办学”的“一站式”精品学校,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实行小班化教学,寄宿制管理(幼儿园除外)。

学校附属幼儿园园所占地面积5876平方米,户外面积约3600平方米,开设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共12个教学班。该园秉持“爱立幼学,慧育未来”的办园宗旨,构建“以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园本化课程,诠释着“以爱与好奇心探索世界的终身学习者”的培养目标。致力为3-6岁幼儿生活、游戏、学习、运动等提供优质的教育保障。

园所环境优美,空间布局高雅,设施设备完善。有宽敞明亮的幼儿生活学习活动室、功能齐全的特色教室、赋予挑战性的室外前后操场,置身其中,随时感受着温馨和谐、自由欢畅之美!

这里是您成就教育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好选择,竭诚欢迎全国精英幼儿教师加盟!

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是由成实外教育集团一体化管理的公办幼儿园,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首批公开招聘13名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所有人员需在初审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龄:35”,指截至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招聘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3年及以上同岗位任教工作经历(民办幼儿园须具备县区级及以上示范园称号,9个班级以上办园规模并获得县区级保教质量一等奖);

(2)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有亲和力;

(4)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赛课获得省(直辖市)级、市级(地级市)一、二等奖或区、县级一等奖者;

②获得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之一者;

③具有一级教师职称或有创建一级一类园所或创建省、市级示范园所经验者或有区级以上教科研一等奖成果者;

④有2年及以上省、市、区级名师或名园长工作室成员。

(5)获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一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直辖市)、市级(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二等奖及以上,一级及以上职称,省、市级优秀教师、名师等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

(6)宜宾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者需由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见附件2。填写盖章完成后请将附件上传到佐证材料。)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宜宾三江新区范围内在职教师(含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不能报考;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及“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成实外早幼教事业部相关网站等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扫码后按网址登陆下载报名信息表,填好报名信息表并附上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后需重新扫码上传。招聘二维码如下:

(在招聘二维码中按系统提示内容,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并上传附件,如考生未按要求填报,视为无效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17: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

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网上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由此取得的报考或招聘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网上审核。

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通过简历初筛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开考比例

教师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对相应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进行调剂。

(五)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笔试+面试。

  (1)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2)按照招聘名额的6倍进入面试,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考核)。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3)面试科目由技能+试讲+现场提问等环节组成,总分100分。

(4)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技能展示(20分)+试讲成绩(40分)+现场提问成绩(40分)。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公众号相关信息)

(六)体检及政审

应聘者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资格,排名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资格,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优先录用。入围考生需进行入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由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进行电话通知,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年综合收入8-15万,其中名师年综合收入15-20万。特别优秀者薪资待遇可面议。

三、解释与咨询

(一)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负责解释(0831- 8212855)。请关注“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中国三江人才网”,了解最新招聘信息。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学校”、“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

附件2: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点击下载

 

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

2024年5月6日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育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校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现面向中江县外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10人,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考核招聘中学教师10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中江县外公开考核招聘下列三类人员:

A类:正高职称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B类:省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高级教师;

C类:市(州)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市(州)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一级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有三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经历)或民办高中学校(有六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3.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未受党纪政务处分,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6.A类人才需50岁及以下,B、C类人才需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经专项工作组认定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应当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不是合格及以上的;

5.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中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zhongjiang.gov.cn/)、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dykszx.com/)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中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zhongjia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可自行在四川省中江中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hj8977533@126.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838—7202334。

3.报名材料

(1)《四川省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4);

(2)类别证明材料(A、B、C三类);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按附件5整理打包,命名为“姓名+学段学科+层次类别”,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核

1.由招聘学校对应聘者网络报名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2.面试前一天由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加分

通过资格复审的A类人员加5分,B类人员加3分,加分记入总成绩。

(五)面试

1.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情况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5分。若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则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2.所有应聘者的总成绩(面试成绩+A/B类加分)、排名将通过中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jiang.gov.cn/)进行公布。

3.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由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及中江中学组成的考察组,通过到应聘者原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人事档案、身份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公开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人员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中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jiang.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且达到最低线的应聘者。

(九)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

四、特别说明

在不突破招聘总名额的前提下,经专项工作组认定特别优秀的可不受学科需求限制。

五、保障措施

公开考核招聘的优秀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教师执行。

六、管理与考核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优秀教师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则上在聘用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时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0838-7213266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7255076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

1.中江县县情简介

2.四川省中江中学校简介

3.四川省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

4.四川省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5.四川省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附件1中江县县情简介.docx
附件2四川省中江中学校简介.docx
附件3四川省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4四川省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5四川省中江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x

2024年5月6日

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24年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东广雅中学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优秀的文化基因、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卓越的办学业绩成为广东省、广州市基础教育的一面旗帜,被誉为百年名校中的名校,被称为“中国近现代教育史活的见证”。广东广雅中学一直秉承 “务本求实,和谐优质”的办学理念,是一所既传承广雅百年书香正脉、又极具现代化理念的新式精英学府。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是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一所优质公办初级中学,它是广雅教育集团重要成员校。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委托广东广雅中学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证书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7.国(境)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具体情况另行发布公告。

  (4)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免笔试。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作放弃免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形式: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思维能力等。

  3.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免笔试考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免笔试条件

  ①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②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情况一致,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导致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心理品质测试

  1.所有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具体时间、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采取说课、模拟授课、讲题、试教等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如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且符合递补情形的(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在通知时间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所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教学岗位安排。

  4.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若工龄满一年,试用期为半年,若工龄不满一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要求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0-81261610,020-32573920;

  监督电话:020-81261285,020-81933390,020-81958161。

  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广东广雅中学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4.“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广东广雅中学 

  2024年5月6日 

湖南省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张家界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张家界市教育局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为两所市直学校(市民族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名,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hnzjj-mz.edu.cn/)。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学历学位,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委人才办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其他要求

岗位表备注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2022、2023、2024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五、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联系电话:0744–8350095,地址:市区子午西路)。

3.报名流程:见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后,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粘贴个人照片→报考考生本人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两份)→考生将其中一份报名表留存,另一份报名表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张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44–8223922)。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4.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应当复印存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市民族中学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与分值。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范畴,毒品检查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考察重点及方式。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应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研究,报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市特殊学校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市直学校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5)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6),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相关市直学校应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hnzjj-mz.edu.cn/)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744—8223922

(二)考务咨询电话

市民族中学办公室:0744—8350095

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0744-8223954

(三)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4—8229912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附件1-6下载

1.张家界市2024 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5.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

6.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福建泉州市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人员;

(二)我县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本通知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安溪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安溪县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检

1.体检时间:4月30日至个人现场确认前。

2.体检地点:安溪县医院(新门诊医技大楼7楼体检中心)。

3.体检要求

①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②我县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自本通知发布即日起至个人现场确认前,携带个人身份证自行到安溪县医院参加体检,并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取得报告。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③体检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作息,不暴饮暴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体检前1天晚上9点后禁食、禁水,口渴时可以少量饮水。体检当天早上起床后禁食、禁水,最好不小便(做彩超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体检时穿着宽松衣服,女生尽量不化妆,不穿带金属的衣服、连衣裙、高筒袜、连裤袜、长筒靴。男生不打领带,以防造成不必要麻烦。尿检时需取中段尿,女生还应避开生理期(含前后3天)。

④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⑤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安溪县医院体检预约”进行体检预约,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95-68778111。

(三)现场确认(认定)

1.现场确认(认定)时间

①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1日-27日(工作日,下同)

领证时间:2024年7月12日-16日

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场认定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19日

领证时间:当天即办即领

2.现场确认(认定)及领证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27号窗口,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3.现场确认(认定)预约

为提高现场确认时效,请各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自行选择现场确认(认定)时间,预约服务将于网上报名第一天(5月27日)开通。申请人可预约2024年6月21日-7月19日的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号,其中,6月21日-27日接受高中、中职和中等实习教师资格认定预约;6月28日-7月19日接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预约。预约时,若当天无号可约,请预约其他有号日期,避免到现场后无法受理认定。

①预约流程: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网通办”中的“要预约”→“我要预约”→“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预约时间,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后,完成预约。各申请人应根据预约情况在所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办事大厅导办台或取号机、自助一体机,通过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履约取号,再到27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②取消预约: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取消预约,避免浪费预约资源。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网通办”中的“要预约”→“我的预约”,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确定取消预约信息。

4.申请人应携带提交的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根据自行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及认定领取证书。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5.审核认定

我局将结合教师资格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6.颁发证书

经审查、审核,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审查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我局将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以满足各类申请人员认定需求。

(二)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对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含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效。

安溪县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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