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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10日至2005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1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5.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1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复审

  1. 网络报名:本次招聘设网络报名环节,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12日下午16:00,考生请填写《2023年姑苏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考点+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gsjtwlzp@sina.com

  2.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将现场对网络报名考生所持证件进行应聘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及时缴费,并领取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过期视作放弃考试资格。未参加网络报名的考生可至资格复审现场进行补报名;网络报名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宣讲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3月13日(星期一)

9:00-12:00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

南京仙林宾馆(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4号门)

3月15日(星期三)

9:00-12:00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文史楼301室

维也纳国际酒店(金沙江路店,上海市普陀区怒江路257号)

3月17日(星期五)

9:00-12:00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本部逸夫楼205室

苏州市姑苏区少年宫(苏州市百花洲36号)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原件,收取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好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一式2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甲方栏空白);

  (4)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段成绩单;

  (5)普通话证书(或证明);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填写2023年8月31日之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8)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 考试费用: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教师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考试费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在资格复审现场直接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同一考点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考试

  1. 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考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办理退费手续。

  2. 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见下表:

考试时间

初定在现场审核后的第二天及第三天。详见考试通知单。

考试地点

南京考点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或附近。详见考试通知单。

上海考点

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或附近。详见考试通知单。

苏州考点

苏州大学本部附近。详见考试通知单。

备注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考生自行前往各考点查看相关考试通知要求,领取考试通知单。考生按考试要求带好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准时参加考试。

  (2)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0人(含)的,可直接面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先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初中英语教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其余岗位均采用笔试)。

  从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员。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上一节与应聘专业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直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100%)=面试分数(100%)。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先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按占比30%计)+面试分数(按占比70%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考试总成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23年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101。

  九、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

 

 

    附:1.江苏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3年姑苏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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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市2026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岗位及设置标准发布

2026年6月,陕西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和启动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市(县、区)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及设置标准予以发布,供广大考生报名时参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入职前必须开展准入查询。

(二)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按照陕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在2026年6月22日之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网报成功的,且应在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四)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五)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六)限制条件。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20日18:00。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二)笔试。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3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4日(星期六)。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三)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各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服务期限及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二)加强服务期管理。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三)落实服务期满政策。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各地应予以支持。

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省教育厅(省特岗办)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各市及县区的招聘公告和注意事项,并于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录“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完成志愿申报。

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市、县区教育局。

附件:

1. 2026年陕西省各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2.2026年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市、县区教育局(特岗办)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
2026年6月4日

附件2:2026年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市、县区教育局(特岗办)联系方式

序号 地市 联系电话 设岗县区 联系电话
1 宝鸡市教育局 0917-2790238 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0917-6212737
2 凤翔区教育体育局 0917-7211397
3 咸阳市教育局 029-33328065 兴平市教育局 029-38818969
4 彬州市教育局 029-34928852
5 长武县教育局 029-34202819
6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930835 临渭区教育体育局 0913-2669035
7 华州区教育体育局 0913-4733734
8 澄城县教育体育局 0913-6868819
9 白水县教育体育局 0913-6188118
10 富平县教育体育局 0913-8221254
11 榆林市教育局 0912-3529395 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0912-3525076
12 定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4215452
13 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4636353
14 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5635956
15 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6223560
16 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0912-5211584
17 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7722 洛南县教体局 0914-7322435
18 丹凤县教体局 0914-3386836
19 商南县教体局 0914-6366972
20 山阳县教体局 0914-8383782
21 镇安县教体局 0914-5325871
山西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现将2026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4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91名,省特岗计划49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省特岗计划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参加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网报成功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编号。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科学岗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考察合格。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且安置地在我省的优秀退役军人、在我省注册并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全程通过“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tg.sxsjyggfw.cn:8088),完成相关工作。

(一)查询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管理平台。

1.设置面向在我省安置的优秀退役军人和在我省注册并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将相关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区),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具体数量由设岗县确定。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6月12日9:00—6月16日18:00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6月13日—6月18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7月2日—4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设岗县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

(2)在岗特岗教师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参加上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无故不参加笔试的;笔试通过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026年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但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2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不参加考试申请”。

(3)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特岗教师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讲课。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拟于7月14日在管理平台公布。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天内,填写《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申请表》,交相关招聘市教育局。

3.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7月17日在管理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优先录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专项岗位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优秀运动员退役审批表。

(5)面试工作按报考设岗县所在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考务费,不指定具体的参考用书,山西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委托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的辅导和培训。

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且录取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该政策。中央特岗教师可按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

3.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请向有关招聘市、县(市、区)教育局咨询。

附件:2026年山西省特岗计划设岗市、县(市、区)招聘咨询信息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6年6月5日

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有关要求,海南省2026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6年,我省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13个市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50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五)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要求。严格“持证上岗”,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均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特岗教师(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预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务年限等因素,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八)我省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8日)。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务必记住本人的报名表编号和管理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第二代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属于2026届毕业生的,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

属“参加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预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5)退役军人还需上传退出现役证书。

(6)退役运动员还需上传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非体育专业的退役运动员除上传相关退役证明材料外,还需上传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考生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更改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6.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及时更新还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具体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设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咨询电话见本公告。

考生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6日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2026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8:00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含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分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学、初中历史、初中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科学等17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于2026年7月中下旬登录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市县招聘岗位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9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5;10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026年7月中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6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

③体检表〔近半年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6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④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书。

⑤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交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非体育专业的退役运动员除提交相关退役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设岗市县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设岗市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时间为202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2026年8月中旬公布,面试人员可登录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

(六)预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026年8月中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公告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预录的,一律不予预录。

预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各设岗市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在公告拟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

(七)准入查询和考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各设岗市县教育局在预录前后对拟预录人员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录用。并对预录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八)依次递补

1.依次递补对象: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但尚未被预录的考生。以下两种情形的考生不能列为依次递补对象:(1)已预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自愿放弃(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

2.依次递补岗位包括:(1)预录人员因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等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2)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或在开展依次递补时自动丧失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设岗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3)资格复审期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参加面试考核的岗位〔负责审查市县要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4)面试考核期间,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可供预录的岗位。

不组织递补岗位包括:(1)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2)拟录用特岗教师名单统一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3)特岗教师录用文件印发后出现的空缺岗位。

3.依次递补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控制次数”原则开展,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组织两轮依次递补。

4.第一轮依次递补岗位:(1)预录人员因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2)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第一轮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一轮依次递补规则:在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第一轮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设岗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5.第二轮依次递补岗位为符合依次递补岗位要求且通过第一轮依次递补后仍然空缺的岗位〔包括第一轮已依次递补预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轮依次递补规则:按“同市县同学段同学科”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预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先选岗,接着是综合成绩第2名考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所空缺递补岗位全部录满(或符合预录要求考生全部被录完)。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轮依次递补基本程序:(1)市县教育局报送实际空岗情况和符合第二轮依次递补条件考生名单;(2)省教育厅核实情况;(3)招聘市县组织考生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4)招聘市县向省教育厅报送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名单等;(5)省教育厅公告第二轮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自愿放弃”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九)统一公示和办理聘用

1.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对所有批次预录特岗教师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厅印发2026年特岗教师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分批确认。特岗教师与市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参加由省教育厅或各招聘市县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上岗培训。

五、相关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各设岗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特设岗位教师3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工资发放范围,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四)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六、其他

(一)根据工作需要如省教育厅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做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公告公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予以高度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来琼(含跨市县)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入住“海南青年(人才)筑梦驿站”。该项目由共青团海南省委牵头,联合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主办,在全省18个市县建设运营66家驿站。符合条件的青年可申请单次3天2晚的免费住宿,全年累计最长7天6晚。有入住需求的考生,可提前2—3个工作日关注“海南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入“筑梦驿站”小程序线上提交个人信息、求职证明(笔试/面试/实习/试岗等通知)、交通票据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入住。详情请登录“海南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筑梦驿站”小程序或咨询0898-12355-7驿站专属热线。

 

附件:1.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2.海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考单位联系表

      3.2026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

河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特岗计划”政策要点

  1.基本政策。继续实施中央、地方“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资金来源、特岗教师管理等各项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执行。

  2.招聘规模。依据各县特岗教师招聘需求,全省2026年设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520个,其中,中央“特岗计划”岗位440个,地方“特岗计划”80个。各县设岗名额见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3.招聘对象。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3周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求

  5.精心组织招聘考试。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力争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做好考试安全保密、考场卫生防疫、周边环境治理、极端天气突发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准备,着力为考生营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秋季开学后要结合特岗教师实际到岗情况及时进行补录,确保完成全部招聘计划。

  6.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各高校要把“特岗计划”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契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岗位就业。提前谋划安排部署,确保在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期间高质量完成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未及时开展审核工作、未按政策进行审核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强化特岗教师管理与服务

  7.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按照“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可根据需求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不得超政策范围使用特岗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要切实保证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8.加强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省财政分别对中央、地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现行标准为年人均3.88万元。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存在问题的县(市),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9.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规划,依托“市培”“县培”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

  10.强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各地要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系统数据将作为“特岗计划”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核定、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11.请各相关市县紧密结合当地乡村学校实际需求,严格按照2026年“特岗计划”政策精神抓紧拟定分学段、分学科招聘岗位,于6月7日前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提交。

  12.有关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处

  联系人:郭铠源 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河南省“特岗计划”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吕康、王艺行 联系电话:0371-61172152

  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联系人:邢会芳 技术支持电话:0371-87531559

  网址:http://tgzp.jyt.henan.gov.cn/ha/

  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2026年6月3日

四川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部署,2026年四川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6年四川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29名,具体岗位设置信息、岗位报名条件、要求详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且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政策及待遇保障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凉山顶岗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考生在报考本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特岗教师聘期三年,期间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特岗教师按国家和我省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

四、报名

凡志愿报考四川省特岗教师的人员,于2026年6月10日10:00至6月14日17:00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注册报名。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截止后个人信息不可修改。

(一)选择岗位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查询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了解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确定意向后,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岗位。可自愿选择“服从设岗县志愿调配”或“服从地区任意志愿调配”,按所报岗位进行调配。

(二)上传照片

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证件照为JPG格式,200KB以内,照片像素为高480×宽360。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2026年6月29日9:00至7月4日14:3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且“两证”的个人信息须一致。

准考证原件需供面试资格审查校验时使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不区分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

笔试时间:2026年7月4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中明确的地点为准。

(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报考2026年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三)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参加政治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政治时事: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为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其中,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不分文理。

(四)笔试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零分的考生不计算笔试综合成绩,不参加笔试成绩排名。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2026年7月20日至8月28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公布。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六)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排名,按设岗数的1:3确定,若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排名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未达面试人选数量要求的,在“服从设岗县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仍未达到面试人数量的,在“服从地区任意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若最终仍有岗位未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照常组织面试考核。特别说明,已进入面试排名的考生不再参加志愿调配岗位的成绩排位。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公告通过参考地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

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岗位的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招聘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面试成绩占比提高到60%,最终以总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选按招聘总成绩排名确定,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三)体检标准

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四)递补

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综合考察

参考地市(州)面试组织单位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八、特别提示

(一)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要求,面试公告、面试成绩,体检人员与最终拟聘人员名单信息,由相关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凡是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录取、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要求以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

附件:四川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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