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北罗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罗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65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罗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6.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县内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按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考生需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2.笔试时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4.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核拟入围面试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交纳面试费50元/人,发给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5.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考官的抽选、题本制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7天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6.面试工作。按照面试方案进行。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学段学科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报人社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从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八、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罗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0713—5052627;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65561。

  附件:

  《罗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                    罗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序号

主管单位名称

招录单位名称及人数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录计划

职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面试入围比例

专业工作经历

其他条件

笔试内容

备注

 

1

罗田县教育局

匡河镇安仁山小学1人、匡河镇沙畈河小学1人、大河岸镇许家畈小学1人、白庙河镇东安河小学1人、九资河镇大地坳小学1人、胜利镇苗圃希望小学1人、胜利镇野菊坳小学2人、胜利镇定子丘小学1人、河铺镇八迪河小学1人、河铺镇林家湾小学1人、平湖乡东冲畈小学1人、三里畈镇德和学校1人、三里畈小学1人、大崎镇五广祠小学1人、大崎镇泗泊河小学1人、大崎镇毛田小学1人

ZP01

新机制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17

小学语文教师

不受专业限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3(若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达不到1:2,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不限制

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上的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招聘公告。

   

2

罗田县教育局

凤山镇覆船山小学1人、白莲河乡覆钟地小学1人、匡河镇安仁山小学1人、匡河镇沙畈河小学   1人、大河岸镇凉亭教学点1人、白庙河镇东安河小学1人、九资河镇罗家畈小学1人、胜利镇苗圃希望小学2人、胜利镇野菊坳小学2人、胜利镇定子丘小学1人、河铺镇凉亭河小学1人、河铺镇廖家坳小学1人、平湖乡绍博小学1人、三里畈镇德和学校1人、三里畈小学1人、大崎镇五广祠小学1人

ZP02

新机制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18

小学数学教师

 

3

罗田县教育局

胜利镇野菊坳小学1人、胜利镇定子丘小学1人、三里畈小学1人

ZP03

新机制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3

小学英语教师

 

4

罗田县教育局

九资河中心小学1人、胜利镇定子丘小学1人、河铺镇凉亭河小学1人、三里畈镇德和学校1人

ZP04

新机制小学体育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4

小学体育教师

 

5

罗田县教育局

骆驼坳茶园冲小学1人、大河岸小学1人

ZP05

新机制小学音乐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2

小学音乐教师

 

6

罗田县教育局

胜利镇野菊坳小学1人

ZP06

新机制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1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7

罗田县教育局

白莲河中学1人、双风坳中学1人、李婆墩中学1人

ZP07

新机制初中道德与法制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3

初中道德与法制教师

 

8

罗田县教育局

骆驼坳中学1人、匡河中学1人、落梅河中学1人、平湖中学1人

ZP08

新机制初中语文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4

初中语文教师

 

9

罗田县教育局

万密斋中学1人、九资河中学1人、落梅河中学1人、李婆墩中学1人

ZP09

新机制初中数学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4

初中数学教师

 

10

罗田县教育局

匡河中学1人、白庙河中学1人

ZP10

新机制初中物理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2

初中物理教师

 

11

罗田县教育局

双风坳中学1人、三里畈中学1人

ZP11

新机制初中化学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2

初中化学教师

 

12

罗田县教育局

北丰中学1人、白庙河中学1人、九资河中学1人、落梅河中学1人、三里畈中学1人

ZP12

新机制初中英语教师岗位

事业专技

5

初中英语教师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