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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化学学科趋势分析-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化学学科趋势分析

教师资格证面试相较于笔试,不仅考查专业知识水平,而且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能力。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所以面试的竞争压力更大。

教师资格面试环节包括;候考→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结构化)→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备课时间20分钟。对考生而言,最重要的是回答规定问题(结构化)、试讲(演示)和答辩(陈述)三个环节,约20分钟。

一、结构化

回答规定问题(结构化),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一)考题示例

教师资格证面试中小学结构化考题示例

类型 题目
自我认知类 你认为你现在具备哪些做老师的条件?
你为什么考教师资格证?
人际沟通类 学校规定考试后不可以公布名次,但是有些家长依然问你学生的名次,你该怎么办?
李刚认为同学偷他的钢笔,你作为老师该怎么处理?
应急应变类 有学生活动受伤,你该怎么办?
课堂上有人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你怎么办?
组织管理类 班里想要组织班会,你将怎么开展?
如何组织好一次学科教研会?
综合分析类 数学老师占用体育课补课,你怎么看?
“经师”和“人师”,你怎么看?
教育教学类 什么是教育的常规性?
教师如何促进学生的精神成长?
时政党史类 “四个引路人”指什么?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是什么?

(二)考题规律

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化学学科趋势分析"

中小学结构化题型分布

结构化内容大部分集中在自我认知、人际沟通、应急应变、组织管理、综合分析以及教育教学六大模块。其中人际沟通、应急应变和综合分析这三大类型的题目考查较多,自我认知和组织管理类的题目考查相对较少。结构化的答题模板比较强,掌握了答题思路就能很好地应对。此外,近年来在结构化问答中除了上述六大类型外,还增加了时政、党史类考题,主要涉及到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政治会议、建党历史和党的会议等方面的题目,这就要求考生在备考时能够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面试时,当考官读完结构化的题目后,考生不要着急答题,最好示意考官,先思考片刻,抓住问题的关键词,梳理思路,组织好语言再回答,这样才能保证表述条理清晰、全面周到。一般每道题的思考时间不要超过30秒,以免冷场尴尬,答题时间以每道题1—2分钟为宜,最佳时长1.5分钟。

二、试讲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10分钟。

这个环节是面试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最能体现考生综合能力的一个环节。资格证面试题目是从全国题库里随机抽题,会给出题目内容和基本要求。

综合历年面试考情可知,初中化学面试时抽取的教材片段以人教版为主,除此之外也会涉及到鲁教版、沪教版、科学粤教版等;高中化学都以人教版为主,除此之外也会涉及到鲁科版、苏教版、沪教版等。面试涉及到的课型也很多,有实验类、理论类、技能类的。虽然教材版本众多、涉及面广,但是需要知道的是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把握好知识本身、常考课型的特点,就能轻松应对,且很多题目会重复考查,具有一定的规律,以下为大家整理了面试题目的考题集锦及考查规律。

(一)考题示例

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化学学科趋势分析" 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化学学科趋势分析"

(二)考题规律

从学段来看,初中化学不管哪个教材版本都会涉及到两册书,高中主要涉及到的 都是必修两册的内容。因为涉及到的教材版本众多,所以建议在平时练习以及复习的时候不需要过多关注教材版本,需要多关注内容本身、授课思路等,因为万变不离其宗。

从内容来看,我们发现,不管是哪个学段,都会涉及到三个课型:实验类、理论类、技能类,其中实验类、理论类的课程相对较多,技能类的在高中出现较少。在上图中列举出来的一些篇目都属于在考试中出现的高频篇目,因此在平时练习过程中,需要有侧重点的进行练习,把握每一类课型的授课特点。

总之,我们在准备时应该结合所报考学段进行全面、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地练习,需了解本学段内不同课型的授课思路及不同年级的授课特点,并有重点地去攻克主要课型及常考课题,以期在考试时做到从容不迫、应对自如。

三、答辩

答辩(陈述),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1—2道题。

根据往年面试试题的分析和统计,答辩一般会考三大类题目。

第一类,专业知识类,这类题目一般是考官根据考生试讲内容进行相关知识的提问。如试讲完《复分解反应》之后的答辩环节:为什么生成水是复分解反应的条件之一?再比如试讲完《一定物质的量浓度浓度的配制》之后的答辩环节:为什么固体溶于水之后,要将溶液恢复室温再转移至容量瓶中?这类问题具有很强的学科性质,考查的是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需要熟悉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自己不知道的知识点,可以如实表明态度,说明自己以后会继续学习,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切忌不懂装懂,答非所问。

第二类,学科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类,这类题目考官一般会根据你本堂课的试讲内容进行相关教材教法的提问。如试讲完《分子能够再分为原子》之后的答辩环节:①你这节课的教学重点是什么?怎么突破?②请说一下这节课的教学思路。这类问题比较灵活,考生需要掌握课程改革、新课程标准等重要理论知识,还需要熟悉自己的教学设计,知道每个环节的目的和作用,实现了什么教学目标,运用了哪一种教学方法等。

第三类,其他类,在考试中,考官也会针对考生的自我认知(此部分参考结构化题型)、个人信息(专业、学习与工作经历等)、考生的知识积累、考生的临场应变能力等进行临时性提问,如你在学校实习过吗?能否用三句话总结一下你自己的讲课水平?针对这一类问题,考生需要明辨问题要点,实事求是,冷静作答。回答时间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定,一般回答出重点和要点即可,既不能只言片语,也不能滔滔不绝,适当就行。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面试虽然险关重重,但已做好准备的你不需要畏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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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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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在嘉峪关市内的社会人员(含市外就读户籍在本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嘉峪关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2.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内中职学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3.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驻嘉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犯罪记录。申请人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职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教师资格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考试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就读学校校长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4月22日9:00-4月30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

第二批次:2024年6月17日9:00-6月28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二)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  

4.注意事项: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三)认定机构:嘉峪关市教育局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酒钢医院或中核四○四医院进行体检,医院自选。

3.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现场确认

1.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分2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2024年5月6日-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非工作日除外)。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

第二批次:2024年7月1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非工作日除外)。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地点为: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2楼30号窗口。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留存《授权委托书》。

4.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内中职学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嘉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原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需及时到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②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嘉峪关市教育局到有关部门核查。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七)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详情可咨询0937-6225900。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联系方式

嘉峪关市教育局:0937-6225900

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 0937-6217718 

附件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附件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 年上半年认定批次).pdf

附件3:授权委托书.pdf

浙江省桐乡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和《嘉兴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桐乡市申请认定资格:

(一)户籍在桐乡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桐乡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桐乡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桐乡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在桐乡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桐乡市的港澳台居民、在浙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五)在桐乡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等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在规定有效期内)。

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规定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达到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种类、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桐乡市教育局受理认定桐乡市范围内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

(三)对于高中和中职类的教师资格申请,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作为嘉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设的服务点,具体负责本市范围内(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及符合“受理对象”(三)、(四)、(五)的在桐乡的申请人),“高中”及“中职类”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服务工作,认定机构仍是嘉兴市教育局。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申请人员根据自己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5月8日8:00至6月18日17:00(节假日网站运营情况,请关注网站消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提前或逾期都不能成功报名。其中认定机构的选择,高中类别选择 “嘉兴市教育局”桐乡服务点,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类别的选择“桐乡市教育局”。

(二)体格检查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自行下载体检表(见附件1和附件2),贴上照片后,于5月27日至6月19日(节假日与周日除外)按体检须知(见附件3)要求带上身份证自行至桐乡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二楼进行体检,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报告不能自取,请在体检后跟前台说明,由桐乡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至中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并完成网报者,请在6月25日、6月26日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1:00和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办理。

2.确认地点

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99号(桐乡市教师进修学校9号楼3楼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驻地部队出具的现役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式1份。

(2)与网上申报相同的彩色证件照1寸1张。(为推进我市“拍照一件事”改革,规范证件照使用,也可通过浙里办搜寻小程序照片全域通,进行免费拍照、裁剪、上传后可在各行政审批大厅照片全域通自助机免费打印照片,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看附件:照片全域通使用说明)。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体检照片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必须一致。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式1份。

(4)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等申请人应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式1份。

根据教政法函〔2019〕12号和浙教资中心〔2019〕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要求,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验证比对不成功的信息,仍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者做出是否认定结论,并向认定通过者发放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EMS快递给认定通过的申报者,申报者需填写收件详细地址,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尤其保证邮寄地址能正常收件。同时还附有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在收到后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网报时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三)现场确认点选择:桐乡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网报后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办理。

(五)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健康体检须知.doc

附件4:照片全域通使用说明.docx

附件5:桐乡市照片全域通服务地点.docx

 

桐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4年4月15日

广州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疑问解答

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已于4月12日开始接受报名

申请人如何顺利提交报名材料?

不妨来看看这里吧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国网”)报名成功,取得报名号。

  网址:https://www.jsz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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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已开通全程网办,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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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下载“穗好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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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穗好办”APP,登录后点击首页宣传栏进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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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穗好办”APP查阅审核情况

  (1)首页右下角个人—我的办事—全部—教师资格认定/认证—办理中,可在“当前业务状态”栏点击“刷新状态”或点击页面最下端“查询进度”栏查看。在工作人员没有审核之前,申请人可点击“重新填写”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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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您所提交的材料需要修改,请及时点击“重新填写”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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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审核后,如您所提交的材料合格,则会显示“材料合格,拟受理”,如下图所示,则说明您所提交的材料没有问题,请等待审批结果。待审批通过后,状态将更新为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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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审核后,如您所提交的材料不合格,则会显示“初审不合格”、“您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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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网查阅审核情况 

  当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为“申报未受理”和“网报待确认”时,申请人可修改网办材料;“确认未通过”和“待认定审批”状态将关闭修改网办材料入口,无法再更改。

  特别提醒:

  1.申请人必须完成穗好办信息采集和国网材料上传,且有体检结果,工作人员才会进行审核。

  2.报名完成后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认定进度、确认情况及认定机构的留言信息。

  如果报名信息栏中显示了“留言”按钮,则说明确认点或认定机构已给您留言,点击即可查看留言信息,按照留言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在确认过程中,可能有提交材料与认定机构的相关工作要求不符的情况,申请人可按照提示信息重新准备材料,并在报名信息修改页面替换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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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已经根据留言内容完成了修改或更新,可忽略该留言,按认定机构的公告要求完成后续认定流程。教师资格认定为属地化管理。

  认定通过则在下图界面箭头处显示“认定通过”、“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如下图。申请人等待认定机构发出领证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已选择邮寄方式的留意签收EMS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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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疑问解答

  问题1:材料审核不通过,是否有短信/电话通知?申请人如何查询审核结果状态?

  答:目前,暂不提供短信/电话通知。申请人可随时随地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穗好办”APP-【个人中心】-【我的办事】查询审核结果,实时关注审核动态。

  问题2: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系统提示“404”或“401”,无法成功提交,应如何处理?

  答:建议申请人退出“穗好办”APP,关闭进程,或者卸载重新安装APP,再重新登录,前往办理。

  问题3: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功能页面无法加载出任何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请检查网络是否正常,或者卸载重新安装APP,再重新登录,前往办理。

  问题4:需要先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才能进行体检检查?如果第一阶段没有认定成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认定?

  答:报名及材料提交与体检无先后顺序,申请人体检结果半年内有效。第一阶段没有认定成功,可以参加第二阶段认定,已完成体检并合格的,不需要再次体检。

  问题5:成功提交材料后,结果一直显示“审核中”,担心审核会逾期导致无法成功认定,应如何处理?

  答: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材料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9:00至5月16日12:00。因参加认定人数较多,确认报名成功且按要求完成材料提交,并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格检查的申请人,请耐心等待并实时关注审核动态,避免因错过系统提示导致认定不通过。

  问题6:在国网提交完材料,登录“穗好办”APP页面出现“请先在国网提交申报材料…”提示该怎么办?

  答:国网系统数据会存在短暂延时上传情况,您可在国网提交材料24小时后,登录“穗好办”APP办理相关信息采集事项。

  问题7:办理2024年上半年教资认定,发现“穗好办”APP页面仍显示2023年下半年教资面试审核为“办理中”,是否会影响到2024年上半年的教资认定?

  答:两者不影响,按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温馨提示进行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即可。网址:https://jyj.gz.gov.cn/yw2/xxhjsfw/zgrd/content/post_9592822.html

  问题8:已到指定医院进行教资认定体检,医院已出体检结果,但查看“穗好办”APP暂无体检结果该怎么办?

  答:请您耐心等待2-3天,体检结果会上传至系统,如需了解更多体检情况可致电联系体检医院。

  问题9:国网已完成相关材料提交,登录“穗好办”APP查询结果页面显示“资料未填写”提示该怎么办?

  答:点击该页面底部“重新填写”栏,重新填写即可。

  五、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电话(020

机构名称

电话(020

广州市教育局

83494295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61877385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81199452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84641609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87652866

87653030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36898895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89617235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84984824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87583971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82628689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31529665

86371568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37511283

云南省昆明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昆明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昆明市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昆明市户籍就读于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昆明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昆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申请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申报

(一)网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次网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5月15日18:00;

上半年第二次网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8:00。

注:下半年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考生报名,具体事项及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二)报名方式

符合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报名。其中,非应届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报名时,“是否在校生”选项请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网报中申请人若有疑问可通过网报页面中“咨询服务”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

(三)认定机构及确认点选择

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具有对应权限的认定机构,即:参加昆明市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请选择“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认定机构。确认点及确认方式按身份类别进行对应选择:

1.昆明市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非毕业年级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请选择所在学校作为确认点。是否参与“全程网办”事项,请根据所在学校统一安排进行选择;

2.其他符合条件的认定对象请选择“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为方便申请人,该确认点采用“全程网办”的形式进行审核确认,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请申请人提前电话预约后,将认定材料提交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一楼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确认,预约电话:0871—631499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我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认定事项请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公告为准。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200K,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的照片同版)。“全程网办”上传材料需为原件PDF或加盖公章复印件PDF文件。若同一位置有多个材料需上传的,请合并为单个PDF文件(5Mb内)上传。

四、审核确认

(一)审核确认时间

1.上半年第一次时段: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4日

2.上半年第二次时段: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12日(9: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审核材料更新或补正截止时间

1.上半年第一次网报时段图片材料更新或补正截止时间:5月21日17:00;

2.上半年第二次网报时段图片材料更新或补正截止时间:7月10日17:00。

审核材料更新或补正时间截止后,各确认点将不再接收、审核任何形式提交的材料,“中国教师资格网”也将无法修改上传申请材料,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三)审核确认结果反馈

1.审核工作将于审核确认时间段内统一集中开展,此阶段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确认状态。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2.未在确认时段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认定人数较多,材料审核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3.高校确认点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普通高校自行安排,申请人以学校通知为准,资格确认工作须于7月10日17:00以前完成,之后按预约时间集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及证书制发事宜。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如下:

云南师范大学:0871- 65912885

云南民族大学:0871-65918768

云南大学:0871-65931989

昆明文理学院(原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0871-65843502、0871-65843038

昆明城市学院(原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0871-68313312

云南农业大学:0871-65227647、0871-65227085、0871-65227807(农大体育学院)

西南林业大学:0871-63863048

云南艺术学院:0871-65937306

昆明理工大学:65936508(呈贡)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0871-68357477

云南财经大学:0871-65110084

昆明学院:0871-65098081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0871-64577159

昆明医科大学:0871-65919802

云南中医药大学:0871-67287774

云南工商学院:0871-67998114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0871-67985952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0871-68693670

昆明传媒学院(原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0871-68876473五、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须填写提交《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昆明市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非昆明市户籍但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

3.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4.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为昆明市辖区内。

(三)学历证明

1.毕业证,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系统核验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提前至学信网验证下载或申请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体检合格证明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附件2)原件。其中“体检结论栏”须有“体检合格”结论,“体检医院意见栏”须有医院公章。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体检有关事项为: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照片上须有体检医院印章)。

2.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确定怀孕的,可免检胸片;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3.申请人在选择体检医院时,务必提前确认该体检医院是否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并完成体检结论的填写及盖章要求 。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须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须再次提交。

2.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语言工作委员会关于启用全国通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云教语〔2002〕5号)要求,由云南省自制的2002年6月以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停止使用。持有此类证书的申请人须重新考取全国统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证件照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大小应小于190k,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

(七)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提交。

2.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

(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注: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样式可参见附件3,如需进行线下确认的,请按上述材料要求携带原件进行核验,同时提交纸质复印件一份至确认点。

六、资格认定及证书领取

(一)资格认定

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申请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认定机构依据核查结果做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证书领取

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于认定工作完成后即时发放,请申请人耐心等待。网上申报时,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进行邮寄;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自取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件至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一楼大厅(五华区青云街25号)领取。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确认等程序,因错过时间,错选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昆明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871-65180066、0871-63149900。

(五)昆明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报名、审核确认、资格认定及制发证书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咨询对应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电话如下: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0871-64138302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0871-63199730

西山区教育体育局0871- 68257075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0871-67207337

东川区教育体育局 0871-62121307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0871-68683114

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0871-67475206

晋宁县教育体育局 0871-67894463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0871-68811053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0871-67595649

石林县教育体育局 0871-66035305

禄劝县教育体育局 0871-68912756

寻甸县教育体育局 0871-62661390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0871-67914846

 

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3.需提交的材料样式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表

 附件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附件3:需提交的材料样式

黑龙江省黑河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有黑河市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内地居民;
(二)黑河市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黑河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黑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黑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黑河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地点为黑河市教育大厦(环城南路1号)。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00至6月21日 17:00。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网报批次,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与认定的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第二批次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含应届与非应届)。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体检表粘贴照片、现场确认提交照片三处一致照片。
(二)现场确认程序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9日至5月10日。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于2024年6月20日至6月21日。
1.必需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明:所有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下列情况同时提供相应材料:在居住地申请提供居住证原件;在学校所在地申请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居住在黑河市的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②体检证明:要求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特别提示: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主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并贴好1寸彩色白底照片。所有体检项目均应检查完毕,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清名字并字迹清晰。
2.按需提供材料
下列材料若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若无法直接比对验证,在现场确认环节需提交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④《个人承诺书》,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四、教师资格审核和发放
(一)审核
2024年5月31日前对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2024年7月14日前对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二)发放
1、黑河市教育局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将以邮寄方式发放。申请人务必确保网上报名平台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填写信息正确。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由黑河学院统一领取。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发放时间、地点方式,由各认定机构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2.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本文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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