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3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34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辅导员等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学院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3月15日—3月23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edu.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学院本次拟招聘教学岗、辅导员岗、对外交流岗、消防管理、工程造价、会计审计岗共34人。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专业指导目录);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规定;

  6.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

  (2)报名缴费相关事项

  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8日17:00。

  (3)网上审核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符合招聘人员的相关条件,学历学位符合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至16:00。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等。

  (1)测试内容

  报考教学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师基本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合本岗所需的教师素质和职业能力。报考辅导员岗位考生的笔试科目为《辅导员基本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合本岗所需的辅导员素质和职业能力。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要求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9日9:3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tjdz.edu.cn)“学院公告”专栏通知。

  笔试时间:2023年4月9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现场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辅导员岗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存档证明,以及其他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复印件将不予退还)。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2023年7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学院官网www.tjdz.edu.cn)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

  对于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排序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设置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等类型(或类型组合),试讲主要测试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教学实践能力,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考生工作任务中重难点的处理方法,实践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内容。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届时请关注学院官网www.tjdz.edu.cn)。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部分占50%,实践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占50%。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4.成绩核算

  应聘相应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核定,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总成绩。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 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用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2 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入职,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举报,调查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联系方式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00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 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