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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本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市普通高校或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五)已经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由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问、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时间安排

  重庆市2023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00–3月27日17:00,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00–6月20日17:00,本批次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第三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00–10月9日17:00,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特别提醒:2024年开始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按上、下半年两个批次进行,预计分别在6月、9月开展,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认定。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2.“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规定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

  5.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证件照(需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纸质照片为同一底版)。

  6.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三)现场确认及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现场确认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1份;

  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

  (1)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出示网上申报时填写的学历毕业证书。

  (3)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现场确认时除提供以上1—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申请人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还应当提交人事档案中有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

  (2)申请人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需加盖就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7.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03室)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或台湾的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返回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8.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相关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报告应由体检医院直接与现场确认区县对接,申请人不得自行携带、提交,否则体检无效。

  特别提醒:申请人需核实确认认定批次与认定现场确认区县,无误后再参加体检,因报错批次或选错现场确认机构导致的相应体检结果不被认可,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体检报告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五、认定时间

  重庆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严格落实我市各项防控举措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结合疫情及时发布防控要求。

  申请人应密切关注现场确认机构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七、其他

  (一)申请人应及时查阅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注意事项,按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环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王老师(市教委师范教育处),60393048;

  韩老师、屈老师(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86380492。

 

  附件:1.重庆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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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越城区2024教育体育局新教师招聘公告(三)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越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24年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区属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爱心,有耐心,有志于越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户籍不限。

  4.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应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规定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三)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新教师招聘(一)(二)招聘且已择岗人员(包括未按规定签约、择岗、择岗后放弃等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注册报名形式。

  (1)时间:自4月22日8:30起到4月30日17:00止。

  (2)网址:http://61.174.212.227:8906/(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录)

  (3)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根据报名页面提示,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A.2024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籍(含就读专业)类证明材料(可参考附件二或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如网上签约的,请提供含有个人信息的网签平台截图;④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其它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B.其他报考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超过30周岁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应聘者,需提供相关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⑤以“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学前教育B”岗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附件三,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幼儿园工作的,需有劳务派遣合同和幼儿园工作证明)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⑥其它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材料。

  2.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教体局工作人员将同步开展应聘者资格初审工作。

  (2)考生应持续关注平台信息,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限内,可补充材料或更改应聘岗位后再次提交报名。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更改报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初中、小学部分学科设A、B岗(A岗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考,B岗位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考),学前教育岗位设A、B岗(A岗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B岗位面向历届生招考),分别择优招聘,但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在岗位总数内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相互调剂:如A(B)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被核减岗位数调剂到B(A)岗位。若两个岗位报名人数都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都按比例核减。若A岗位核减后不开考,应聘对象可改报至B岗位。其他岗位不受此限制。

  4.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同一时间笔试,请考生慎重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5月18日8:45。

  提醒:为避免影响笔试进场,考生应于考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前打印好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中学、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知识。其中,中小学英语使用中学卷。

  2.笔试时间:5月18日8:30—11:30(两科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缴)。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分值设置。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均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安排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按公告要求前往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1)时间:待定。

  (2)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象应自行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新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4)资格复审须应聘者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代办。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分值设置。中小学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着重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除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成绩计算过程中,所有取值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4.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总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与录用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计算过程中,所有取值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中小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列前;若上述成绩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省、市、区有关新教师入职查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择岗。拟录用人员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的择岗。同一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同一学科A、B岗位合并择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加试成绩”高者列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拟录用人员于2024年8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者应在择岗之前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可按调动或聘用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者所修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该网站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若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延长试用期1年。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89112638\85730521,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咨询电话:0575-85148703\85512337\88342973(毛老师、金老师、王老师)。

  公告发布地址: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445083/index.html。

  附件:1.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新教师招聘(三)岗位、数量与应聘条件一览表.pdf

  2.学校证明(样张).docx

  3.幼儿园任教证明(样张).docx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浙江嘉兴市嘉善县2024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1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嘉善县教育局将在嘉善设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1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要求见附件1)和学历等要求。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注: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且本科背景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文理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全日制文理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和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文理师范类专业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315号)。

  (3)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下午。

  (4)笔试、面试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

  2.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本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可从学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未签约证明(不用上交)。

  (4)硕士研究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证明。

  (5)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供师范类证明(若成绩单或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有学科方向要求的,提供学科方向证明。

  (7)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实际笔试人数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提问和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签约

  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确定录用意向后,与嘉善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嘉善县“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602362/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24年8月15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试用期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4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七)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奖励政策按善政办发〔2019〕56号《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现金奖励C类60万元,D类40万元,E类30万元)。住房补助政策按照善人社〔2019〕45号《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

  5.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150。

  附件:1.2024年嘉善县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2.2024年嘉善县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目录

  4.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嘉善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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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编委办,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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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善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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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嘉善县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pdf

  附件2:2024年嘉善县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pdf

  附件4(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pdf

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学校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

其他资格条件

思政课专任教师

专技

承担学校思政课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全国

4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注: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时间、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请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等材料);(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4)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等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顾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5日

浙江丽水市庆元县2024招聘教师12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规程》的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所有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

  3.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报考学历所对应的专业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县内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县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规定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幼儿教师等岗位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4月25日17:00。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4月25日21:0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50元/人)。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25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回已缴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1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名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23日。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知识》一门(分中小学卷、学前教育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测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报考中小学体育和小学音乐人员都入围测试,其它岗位根据各招聘计划数,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测试对象,同一岗位计划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测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对象。

  入围测试对象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入围测试对象,在测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测试对象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测试

  测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测试的人员放弃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逾期不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按考生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6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

  7-8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9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1-6号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7-9号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考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供报考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除幼儿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4.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xls附件1: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附件2: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项目表.xls附件3: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项目表.xls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金华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金华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报备员额)。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详见《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  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户籍不限;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招考专业由金华教育学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5.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执行;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8.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分类按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1)身份证;(2)《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发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资格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4.资格审核:金华教育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一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9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专业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

  1.本次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教育学院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本次招聘在金华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5961、82465199。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 (卢老师、饶老师)。

  附件:1.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2.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xls

  附件2: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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