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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定海区2023第一批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2023第一批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中学语文

5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

中小学数学

5

数学类、统计学类、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中小学英语

2

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育(学科教学英语)

中小学科学

5

研究生: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生物)

本科:科学教育、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中学社会

4

研究生:地理科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人文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历史、地理)、教育(学科教学政治、历史、地理)

本科:地理科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人文教育、学科教学(政治、历史、地理)

中小学心理

3

研究生: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

本科: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中小学体育

6

研究生: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学科教学(体育)

本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

中小学信息技术

3

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教育(学科教学教育技术学)

本科:计算机类、教育技术学

 

学前教育

7

研究生:学前教育学

本科:学前教育

本科毕业生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9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户籍不限),户籍以2023年3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3年3月25日。本科生学历、研究生学历的须同时具备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12:00止,应聘者需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5天内公布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中。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4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内容。

  在考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中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英语”、“中小学科学”、“中学社会”岗位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另行通知,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递补。

  (2)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2.“中小学心理”、“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

  考试采用先笔试、再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20%、30%、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另行通知,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若取得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递补。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3.“学前教育”岗位

  考试采用先笔试、再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20%、30%、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另行通知,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若取得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递补。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并分别按60%、40%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报考“中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英语”、“中小学科学”、“中学社会”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报考“中小学心理”、“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予以解聘。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被取消、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3625;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2023第一批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附件1:网上报名二维码.docx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2023第一批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2023第一批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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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专任教师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植物与动物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生物与生化、数学、一般社会科学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哲学、生物学入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1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成果(应聘人员提供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结果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吉首大学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8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学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8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首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JPG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JP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档,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JPG格式;

  (4)个人简历,JPG和DOC格式;

  (5)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各类过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JPG格式;

  (6)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JPG格式;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8)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及水平,总分100分。

  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师德师风、综合素养、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合作精神、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1.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吉首大学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安排!
一、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24下半年考试 时间安排
笔试报名时间 7月5-8日
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9月-11月
准考证打印时间 9月7日~14日
笔试考试时间 9月15日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11月8日
面试报名时间 11月8日-11日
面试考试时间 12月7-8日

注意:其中成绩公布时间、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报考费每个省份时间可能不一致,以当地准考证时间或考试公告安排为准。

二、中小幼教资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幼儿园、小学笔试考两门,初中、高中、中职笔试考三门,其中初中、高中和中职的科目一综合素质及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内容一致,成绩可以通用。

三、中小幼教资笔试考试学科

幼儿园不分学科。

小学笔试阶段不考学科知识,面试时需要选择学科。如果笔试选择带a科目,面试则只能选择音体美专业。

初中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

高中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

四、教资笔试合格线

教资考试是通过性考试,官方公布的教资笔试通过率为30%左右,那也就意味着将会卡掉70%的人。而是否能通过,还会受到老师阅卷、试题难度和当年度报考教资考生的水平等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经济和教育比较发达地区的阅卷比较严苛,考生的水平也比较高,通过的难度会稍高一些。

浙江杭州市淳安县2024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户籍在淳安的毕业生。

  3.杭州市户籍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户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4年5月8日当天迁入人员)。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要求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5.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8日之前取得。

  7.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和本县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2024年5月10日16时。

  网址:http://125.124.24.208:8808(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5月8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2024年5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2024年5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4年5月14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2024年5月1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职位的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缴费确认成功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11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②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④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一门,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须另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5%。

  模拟上课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结合职位表的相关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拟聘用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的除外)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2.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教育局0571-65060030。

  附件: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云南省丽江市丽江文化旅游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2日;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3.报名人数:3292人(学生3274人;教师18人).测试时间:5月12日-5月19日;5.测试任务数量:4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2024-05-12
2024-05-19
3292人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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