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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清流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清流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清流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现将招聘方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2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详见《2023年三明市清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福建省在编教师;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专业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者方可报考;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专业条件的招聘岗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2.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并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证书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可先行参加笔试),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8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厅-教师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4)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资格初审,在考生报名时,通过网络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申诉审核结果。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果公布后,组织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本次报考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审,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在资格复核时,必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证明。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证明)的,自动丧失应聘资格。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本次教师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应聘人员应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全省统一笔试为4月3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3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复审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在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清流县人民政府网),有关事宜在面试预备会上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形式根据各个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片段教学等形式。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加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面试总分为片段教学和技能测试各50分;学前教育面试总分为片段教学占40分和技能测试占60分。

  (3)面试内容。①面试片段教学范围为清流县现行教材内容;②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为键盘和声乐;美术专业技能测试为素描和美术字;体育专业技能测试为体操、田径和球类;③学前教育教师技能测试为键盘、声乐、舞蹈、简笔画等项内容。

  5.总成绩计算。报考者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根据省统一笔试总分折算成100分(占40%)、面试总分100分(占60%),计算报考者个人总成绩。

  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6.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时,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合格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面试人数与应聘岗位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线为70分。

  (1)体检。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且总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7.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8.选岗。中小学幼儿园同一学科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达2人及以上的,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没按要求参加选岗或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9.确定聘用单位。报考者确定聘用单位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报到前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本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申请调出县外。

  新聘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到单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加分办法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的报考者按政策规定加分。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在2023年5月8—12日(正常上班时间)向清流县教育局教师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关于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已在我省第一轮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清流县教师补充招聘面试),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报考者可报考1个岗位(每位竞聘者需提交第一轮面试成绩并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六、其它事项

  1.在招聘工作中,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清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5323692,电子邮箱:qljyrsg@163.com

  监督电话:0598-2322171

  办公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459号教育局六楼

  附件:2023年三明市清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清流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

2023年三明市清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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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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