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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桐柏县2023招聘初高中教师130人公告(第1号)-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南阳市桐柏县2023招聘初高中教师130人公告(第1号)

  为重点解决我县高中(含职业高中)和城区初中师资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 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县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通过走进高校引进人才的办法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阶段教师130名(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初高中教师130名(桐柏县一高中教师25名,桐柏县实验高中教师25名,桐柏县职业高中教师40名,城区初中教师40名);具体情况见(附件1)《桐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前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及证书,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教师资格证要求:
  必须持有对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察结束前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专业的,所学专业需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已被招聘为桐柏县在编或特岗服务期内教师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教育网、桐柏人社局网、高校校园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桐柏县校园招聘高中、初中教师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由桐柏教育网、桐柏人社局网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桐柏县校园招聘高中、初中教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篮球场       

  咨询电话:0377-6821691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桐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根据宛人社〔2017〕24号文件精神,经桐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批,高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7个学科;中等职业学校烹饪、建筑、汽修、机电、日语、电子商务、心理健康7个学科,以上14个学科属紧缺急需学科。

  紧缺急需学科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1:3以下(含1:3)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的,在不降低用人标准的情况下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其他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大于等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

  (2)笔试地点:河南师范大学

  (3)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内容主要是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社会时政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身份证、入伍登记表和退役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聘请异地评委,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考试关、体检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桐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南阳市桐柏县2023招聘初高中教师130人公告(第1号)附件1:桐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河南南阳市桐柏县2023招聘初高中教师130人公告(第1号)桐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河南南阳市桐柏县2023招聘初高中教师130人公告(第1号)拟聘人员优惠待遇.docx

桐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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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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