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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3月宝应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2023年3月宝应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本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宝应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查询《2023年3月宝应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jyjrsk@163.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2日09∶00-3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2日09∶00-3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3、准考证发放事项

  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27日17:00宝应县教育局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27日18: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设在贵州省遵义市。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生课堂)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主要考核报考学科高中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增加笔试,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教育局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宝应县教育局会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县教育局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0791,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263。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883070514-88222683

  附件:

  2023年3月宝应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023年3月宝应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2023年3月宝应县教育系统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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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万景校区)2024年招聘非编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语文教师1名、非编数学教师1名、非编英语教师1名、非编体育教师1名、非编科学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编语文教师1名,负责语文教学等工作。

非编数学教师1名,负责数学教学等工作。

非编英语教师1名,负责英语教学等工作。

非编体育教师1名,负责体育教学等工作。

非编科学教师1名,负责科学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七)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4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4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2024年招聘顶岗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美术教师1名、顶岗音乐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顶岗美术教师1名,主要承担美术教学等工作。

顶岗音乐教师1名,主要承担音乐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在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校园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市大同中学2024年顶岗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
来源:公考雷达
链接:https://www.gongkaoleida.com/user/article/1919613
转载请注明出处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2024年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中学历史非在编教师1名,小学心理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中学历史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2.小学心理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教师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集美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 71号)精神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wjmfxbgs@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高老师、林老师 电话:18359200657、15980991018、0592—6078117。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现场问答、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1.根据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就高聘用;面试结果于面试日次日公布在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 非在编教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附件:厦外集美分校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

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doc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我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蓝田县的中国公民及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有效期三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及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2.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有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指定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3.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等;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⑦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4.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

我县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antian.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734969。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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