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南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绥宁一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绥宁一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师范类专业教师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的专业、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等任职资格;

   4.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3年拟分配到本县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方式  

   1.招聘岗位:高中教师共20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地理教师3名、历史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招聘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招聘方式为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sn.gov.cn)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hnsn.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972 监督电话:0739-7600338。

    2.报名时间:

   时间:2023年3月9日至3月21日

   联系电话:0739-7611972  13975907251(侯老师)

   3.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一楼(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自荐书(个人简历)、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明身份及学历的有效证件,另需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未能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

   2.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详细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要求:

   (1)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1:1。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3)。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入围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时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七)其他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四、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绥宁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9-7600338。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2.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3.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件2.绥宁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绥宁县第一中学

                                           2023年3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潭韶山市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30人公告

  2023年,我市实施高中(中职)起点和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我市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30人。其中初中起点乡村小学男教师2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帮扶培养2名;高中起点乡村初中教师13人,高中起点乡村高中教师10人;中职起点乡村中职专业教师3人。

类别

专业/类别

计 划

起点

学历

培养学校

小学教师

小学男教师

1

初中

本科

湖南第一师范

1

初中

本科

湖南城市学院

帮扶计划

1

初中

本科

长沙师范学院

1

初中

本科

湖南城市学院

初中教师

美术学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城市学院

英语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衡阳师范学院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物理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衡阳师范学院

生物科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衡阳师范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怀化学院

音乐学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文理学院

体育教育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城市学院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怀化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汉语言文学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湘南学院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科技学院

高中教师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师范大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衡阳师范学院

音乐学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师范大学

英语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师范大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工业大学

美术学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科技大学

汉语言文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衡阳师范学院

1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工业大学

体育教育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湖南科技大学

1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本科

吉首大学

中职教师

旅游管理

2

中职

本科

衡阳师范学院

财务管理

1

中职

本科

衡阳师范学院

合计

 

30

 

 

 

  一、初中起点

  (一)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韶山市户籍,湘潭市内就读初中,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由湘潭市统一组织的中考。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韶山市公布的相应专业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帮扶计划)报名的对象应为持有韶山市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三)预报名时间及地点

  1、预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5日(8:30—12:00;14:30—17:30)。

  2、预报名地点

  在韶山市内就读的初中学校学生在本校报名,韶山市外就读的初中学生凭就读学校推荐盖章的报名表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办公室3002)报名,联系人:郭德志,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我市各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及招生计划。初中毕业学校应向毕业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中考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报考考生中考情况确定我市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

  在湘潭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韶山市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韶山市教育局报名。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可根据本文公布的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填报1个培养类型和1个培养学校。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考生在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各初中毕业学校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韶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审核

  韶山市教育局依据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审定

  湘潭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6、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3)考生总成绩由韶山市教育局在湘潭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

  7、体检

  (1)韶山市教育局根据本市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2)韶山市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9、预录取

  湘潭市教育局根据韶山市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需提交下面材料:

  (1)预录取考生户口薄(复印件1份)。

  (2)预录取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预录取考生《体检表》(原件1份)。

  (4)预录取考生《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

  以上考生个人报考材料按每生一袋装入材料袋中,分类打捆提交。

  10、录取

  培养学校对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韶山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

  11、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复审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高中(中职)起点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有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参照高考招生有关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中填报。

  三、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省级项目计划所需费用由省县两级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应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7、韶山市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

  此公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韶山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文档附件: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五指山市2023年教师校园招聘37人公告

  为做好2023年五指山市教师校园招聘工作,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一)五指山中学:五指山中学系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开设49个教学班,学生2402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2人。

  (二)五指山市红星学校:五指山市红星学校系一所省级规范化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开设28个教学班,学生114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78人。

  (三)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系一所省级规范化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开设31个教学班,学生1478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53人。

  (四)五指山市第一小学:五指山第一小学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57个教学班,学生2763人,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98人。

  (五)五指山市第三小学:五指山市第三小学系一所市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18个教学班,学生76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47人。

  (六)五指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五指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系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开设9个教学班,学生 82人,教职工21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招聘意向学校、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

  本次共招聘非编制内聘用制教师37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如下:

  1.五指山中学(14名,均为高中学段)

  语文4名、英语6名、地理2名、物理1名、生物1名。

  2.五指山市红星学校(4名,均为初中及以上学段)

  英语2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1名。

  3.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1名,初中及以上学段)体育1名。

  4.五指山市第一小学(9名,均为小学及以上学段)

  思想政治教育3名、英语2名、体育2名、科学2名。

  5.五指山市第三小学(6名,均为小学及以上学段)

  英语2名、思想政治教育1名、体育1名、科学1名、心理健康1名。

  6.五指山市特殊教育学校(3名)

  学前教育1名、音乐(或舞蹈)1名、特殊教育1名。

  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红星学校及市一小、市三小等学校按同一考点同学科岗位合并招聘,在确定拟聘人员环节根据各学科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校选岗。

  (三)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4.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学校毕业生(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5.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市特殊教育学校音乐或舞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为音乐或舞蹈专业;特殊教育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但教师资格证种类不作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报名人员为研究生学历人员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可以报考:①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②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为非教育类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但本科需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并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

  (1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竞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提交三方协议、报到、体检、公示预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竞聘公告

  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6月5日。

  (二)考点设置情况、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

  1.考点设置情况

  本次招聘主要以校园招聘为主,在海南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忻州师范学院等地依次设点组织招聘。如海南师范大学考点英语学科招聘完成后有空岗的,可安排至西安外国语大学考点招聘,该考点其他的学科空岗及西安外国语大学考点完成招聘后尚有空岗的,剩余空岗安排到忻州师范学院考点招聘,具体岗位以届时实际公告为准。如海南师范大学及西安外国语大学考点均可以完成招聘计划岗位的,则不在忻州师范学院设点招聘,具体以届时实际情况为准。

  2.海口考点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西安考点公告另行发布)

  采用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8:00-6月7日18:00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38

  (2)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8:00-6月7日18:00

  报名地址: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3)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

  ②《2023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④学业成绩单;

  ⑤毕业证、学位证(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见附件3;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4);

  ⑥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5)。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英语学科提供),暂未取得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6);

  ⑧三方就业协议书,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7);

  ⑨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8);

  ⑩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9);

  ⑪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⑫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电子版材料外,为纸质版的,均应扫描电子版上传。纸质版可彩色打印复印的,均应彩色打印复印。报名初审合格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各意向招聘学校现场资格审查点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收复印件并核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4)初审

  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方可到各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审查时间:2023年6月8日8:30—6月9日中午12:00

  审查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审查点审查时间与线下报名时间相同,报名与审查一并进行。

  报名人员本人必须按时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为查阅报名人员所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半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有关要求

  ①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含)、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优秀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②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国民教育系列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后方可报名。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情况提交有关证明(见附件3)及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③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原则,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及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结果在各考点予以发布,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先组织面试,后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环节人员数组织面试。

  考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命题机构命题。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开考时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1.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学科的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现场说课,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3)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各考点面试现场公布。

  2.笔试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分数线: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公示:笔试成绩在各考点予以公布及公示。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为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各考点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选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红星学校及市一小、市三小等学校按同一考点同学科岗位合并招聘,在确定拟聘人员环节根据各学科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校选岗。

  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出现以上情况之外其他情况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如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意向招聘学校考点及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见附件8)。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五指山市教育局。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五指山市教育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选有关办法办理)。

  (八)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1.毕业报到

  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五指山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室报到,由五指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要求所提交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所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2.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天。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于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天内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具体医院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取消拟聘资格。

  3.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最终拟聘人选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以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有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1.确定聘用人员

  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终拟聘人员按程序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

  2.报到及办理聘用手续

  市教育局协调做好拟聘人员报到工作。各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第三方劳务公司根据聘用计划将人员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

  3.试用期、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任制教师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进行使用,为非在编教师身份。

  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次为期三年,到期后可续签。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合同聘期之内,接受五指山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劳务公司的管理,聘用人员需按约定要求承诺服务满服务期,在合同聘期之内,除存在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情形外,如聘用人员单方提出辞职的,本人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为个人全年全部应收入除以年度月份的月平均应得收入乘以剩余合同聘期月数所得金额,剩余合同聘期月数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聘用人员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除外)、不胜任教学岗位需要或不服从管理等应辞退情形的,需及时予以辞退,被辞退人员需向市教育局支付按前述方式计算违约金的一半金额。有关违约记录按要求通报有关部门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聘用人员按“同工同酬”方式,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转正后工资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满后转正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与我市编制教师事业人员按政策可以享受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但政策规定须具有在编身份方可享受的工作福利待遇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有关福利待遇如需变动调整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市政府确定。

  聘用人员服务一个聘期满期时,可在本聘期期满之日提前三个月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向市教育局请示综合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个人档案

  所有聘用人员需将个人档案转至五指山市教育局。

  (二)最低服务年限

  除在试用期期间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原因不被聘用外,聘用制教师在五指山市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合同聘期为准(即3年,含试用期半年),且3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或调离五指山市。如因购房等原因有新约定最低服务期的,以新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主,但最低服务期的期限要求不得少于1个合同聘期。通过面试、组织考察方式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及满足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人员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要求执行最低服务期限要求。

  (三)聘用制人员聘期满后有关安排

  聘用人员在两个合同期内,符合至少在我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前提条件下,经统筹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际,结合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及综合表现情况,如本人自愿申请留在我市任教且服从市教育局工作岗位分配且经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可参照特岗教师入编的方式,优先且分批次逐年安排转为我市编制内教师。

  本次招聘各学校各学段教师有关说明:五指山中学招聘岗位均为高中学段教师,红星学校、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招聘岗位均为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市一小、市三小招聘岗位均为小学及以上阶段教师,市特殊教育学校不设学段要求。

  (四)安家费及有关人才政策等

  1.安家费

  给所有聘用人员发放安家费,研究生学历人员按1.8万元/人˙年发放,本科学历人员按1.2万元/人˙年发放。

  安家费在每年年度考核后发放,聘用制人员的安家费以合同聘期为准,一个合同聘期按3年发放,最长发放年限为2个聘期,即6年。

  年度考核按量化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用人单位有关要求为准。

  聘用制人员聘用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而出现自行辞职等违约情况的,应退还本聘期内已发放的安家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的,不发放试用期期间安家费。

  聘用人员在聘期之中按政策要求转为我市编内教师的,其个人在正式转为编内教师且办理入编手续后的当月起不再享受安家费。

  2.有关人才政策等

  聘用人员符合五指山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对应的人才引入政策,如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

  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按照《五指山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学科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公告发布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能报考,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其不及格科目已补考合格的不受限制。

  (五)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七)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九)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40号)精神,应聘人员提交应聘报名资料时应同时提交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应聘人员失信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精神,在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时将查询拟聘用人员有无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

  (十二)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招聘信息主要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各考点予以发布。

  (十三)本方案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经费保障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相关经费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工作实施实际研究确定后,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负责命题,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保密、监督及考务组织工作。

  (二)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方案中未列明或其他未尽事宜以上述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各考点发布。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有关考点的公告为准。

  十、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含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及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86639073 刘老师  陈老师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898—86622183

附件:1.2023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

附件: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附件:6.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附件:7.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承诺书

附件:8.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10.2023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材料目录表

浙江舟山市2023上半年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55人公告

  因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5人,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29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已签订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12:00止,应聘者需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中。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6月19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内容。

  在笔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初定6月19日-21日,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并密切关注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内容。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体育、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岗位的,还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中小学体育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技巧。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有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有笔试、面试但无专业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优先级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 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符合舟山市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可享受到舟山从教上岗10万元补助。

  (七)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5年。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一批).wps

  附件2:网上报名申报二维码.wps

  附件3: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wps

  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wps

  舟山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云南昆明市西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聘任制教师462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西山区位于滇中腹地、昆明市主城核心区西南区域、美丽的高原明珠滇池湖畔,因辖区内著名的西山风景名胜区而得名,总面积881平方公里(包含112平方公里滇池水域),常住人口96万人。西山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繁荣,发展潜力巨大。是省级机关、金融机构、产业园区、医疗资源最集中的省会城市主城区之一。

  近年来,西山区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扩大教育规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率先试点开展“1+N”常态化互动课堂工作,正式入选 “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了教育结构完备、教育网络健全、教育层次多样、具有区域特色,且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教育体系。为加强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含度假区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46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2.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外聘任制教师岗位,招聘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聘任制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且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4.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符合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体详见岗位需求。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人员;

  3.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人员;

  4.西山区目前已在岗的聘任制教师、列入西山区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参加聘任制教师招考并签订合同后解聘的聘任制教师;

  5.不适宜担任教师岗位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

  本次聘任制教师招聘严格按招聘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xs.gov.cn/)了解报考相关考试信息。

  2.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8日24:00)和查询期(2023年6月9日00:00至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查询期(2023年6月9日00:00至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注意:报名期可以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修改(含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信息修改)、提交审核、缴费,如果审核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已通过审核未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3.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①登录

  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②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③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左上方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④提交审核

  考生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后再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后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⑤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的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初审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专业进行。其中“所学专业”必须属于相应学科专业类别下属具体专业时才能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西山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⑥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即查询期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资格复审时收取)。

  笔试考试费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请及时通过网站管理员进行人工对账,联系电话0871-67321135。

  ⑦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6月22日00:00至笔试考试当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西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参照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专业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面试(模拟课堂,与招聘岗位一致)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教师的面试分为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展示两个部分。模拟课堂部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展示部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考试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最终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若出现最终考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阶段)。笔试和面试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委和区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

  (1)笔试考试范围、时间及地点。

  考试范围: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报名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由西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专业参照设置审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资格复审后2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岗位还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 年毕业生可于2023年8月1日前提供);

  ②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报考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提前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④《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提前自行下载,双面A4纸打印,本人亲笔签署)。

  以上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教师岗位面试考试需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所需器材由考生自行准备。

  (二)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五、拟聘规则

  (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成绩,最终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环节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二)公示及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将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最终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与最终考试成绩均并列的,追加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最终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本次考试最终成绩自公示之日起至当年内有效。若我区聘任制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将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及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西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区教育体育局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 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在体检规定时间内(以体检通知为准),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完成体检,或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取消其拟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选岗

  考试结束后,“选岗大岗位”按照最终考试成绩选岗,其余岗位不参与选岗,进入下一环节。涉及选岗的以最终考试成绩作为选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若出现选岗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选岗;若此成绩仍不能排列选岗顺序的,按抽签的方式确定。

  八、聘用

  (一)聘用管理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任制教师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学校工作。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

  3.聘任制教师首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暨跟岗培训期)。首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园)实际工作需要和聘任制教师考核情况,确定各相关学校(园)续聘人员和数量,在全区公办学校(园)范围内进行调剂,办理续聘手续,并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聘任制教师聘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西山区公办校(园)内交流调剂。

  (二)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西山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任制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暨跟岗培训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用工单位(学校、幼儿园)每年支付第三方包干经费总额(含聘用教师应发工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服务费)。参照标准为:幼儿园岗位年人均包干经费总额为6万元,小学岗位年人均包干经费总额7.5万元,中学岗位人均包干经费总额8.5万元。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如各岗位年人均包干经费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应发工资。

  各学校(园)作为用工主体与聘任制教师签订相应的岗位聘用协议,并对聘任制教师进行使用、考核等日常管理。根据其聘任岗位类别(中学、小学、幼儿园)、职称等级、考核情况等差异化兑现相关待遇。

  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任制教师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负责聘任制教师的劳动关系管理服务等;聘任制教师聘用期间由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个人所得税由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扣代缴。

  学校(园)对聘任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和业务培训,考评结果将作为学校(园)续聘、续签劳动合同以及奖励的重要依据,重点考核聘任制教师师德师风、教学业绩等。

  聘任制教师3个月试用期(暨跟岗培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在业务培训、职称晋升、教龄工龄计算、评优评先、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聘任制教师聘期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西山区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西山区聘用制教师招考,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西山区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被聘用为聘任制教师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协议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四)事业单位聘任制教师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选岗、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通过预留电话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简章由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0871-68236142

  中共昆明市西山区纪委 昆明市西山区监委驻区教育

  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1-68258808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1.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2.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诚信承诺书

      4.2023年毕业生承诺书

      5.委托书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6日

安徽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20人公告

  因学校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公开向社会诚邀英才: 

  一、拟招聘岗位

部门

类型

专业

学历

职称

人数

电子信息系

专任教师

网络工程类

硕士及以上

不限

2

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或自动化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

专任教师

汽车类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

建筑工程系

专任教师

交通类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

人文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学前教育专业

硕士及以上

不限

4

专任教师

舞蹈专业

(民族舞、芭蕾舞方向)

硕士及以上

不限

2

传媒设计系

主任

传媒设计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副高及以上

1

专业负责人

传媒设计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副高及以上

1

专任教师

动漫、动画、游戏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

专任教师

室内、环艺

硕士及以上

不限

2

专任教师

动漫、游戏、室内设计

硕士及以上

不限

1

合计

23

  二、应聘条件及待遇

  1、专业、学历、职称条件

  详见表格

  2、身体条件:符合高校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年龄条件:

  专任教师: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不超过65周岁(含65周岁)

  4、其他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录用人员需提供体检证明);

  (4)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工资薪酬 :面议。

  6、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由学校低租金提供两室一厅的教职工住房一套、并提供5–15万元的教科研基金;

  7、基本保险 :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符合学院规定的条件可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渠道: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官网(www.hfet.com)。

  2、简历投递时间 :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4日

  3、简历投递方式:请直接投递电子版简历和电子版《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这两份资料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岗位+ 专业+姓名)。

  4、资格初步审查 :根据公告的资格条件,由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师资中心”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收到面试通知代表未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5、考核方式:面试、试讲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和实践操作实践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提供审查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各类其他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各类其他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7、试讲内容:根据应聘的专业岗位试讲一次课,学校提供试讲材料,应聘者自行写教案备课(专职辅导员不参加试讲,只参加面试和笔试)。

  8、聘用

  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对象,报董事会批准后通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两个月)后转正,人事档案关系由合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托管。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138659160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E-mail:1905148470@qq.com  (招聘专用)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环湖东路360号(西二环和北二环路交叉口)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师资中心(行政楼二楼213室)。

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