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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市2023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万宁市2023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4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3月31日);

   3.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8.本市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9.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县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2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至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

    3.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

    (7)在编教师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

    (8)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县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其他要求材料。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数量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被取消招聘岗位的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2日9∶00—15∶00时段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段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3年4月28日—5月6日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5月7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详见附件3)。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时间为3天。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数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按1:2比例,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资格复审

     ①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资格复审要求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③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教学技能、表达交流及综合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签订诚信承诺书。

   (七)依次选岗

    考生按报考岗位学科及学段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核准再呈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5年内不能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一般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八、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陈老师,0898-62229120

   技术支持电话: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65373722、65351474、65338399)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为上班时间,节假日休息。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rar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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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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