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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的精神,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一)报考岗位代码S01-S09的考生,按应届毕业生报考,1993年4月1日(含,下同)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相应学位,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并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及研究生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

  3.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同时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岗位代码S10-S16的考生,按社会人员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以2022年12月31日后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 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范围登记注册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过养老金。

  (三)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非2023年的毕业生须在报名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考生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①报名网址:

  http://zxbm–wxmbkj–cn–01078mu7431be.wsipv6.com

  ②报名相关资料提交时间:

  2023年3月31日9:00至2023年4月3日16:00。

  ③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1日13:00至2023年4月4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④缴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2.网上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白底,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S01-S09岗位,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大学以来在校和工作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发表论文(限3篇)、教学骨干及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6)报考S10-S16岗位,任教期间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学校工作证明及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金缴纳明细,任教期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限5项);

  (7)承诺书(附件2)。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②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办理退款手续,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5日9:00—11: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惠山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7日17:00。

  (二)考试办法

  1.考试包括笔试、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三个环节,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由专业技能考试取代;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直接淘汰(下同),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0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如不满1:10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下同)。

  专业技能考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0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

  (2)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评分+面谈评分):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成绩占总成绩30%。

  (3)面试:

  以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所有考试事项、时间、地点均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在适岗能力评价时,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及地点另行通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由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用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取得录用资格的考生在2023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机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的调配,且服务必须满5周年。

  三、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并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公布:

  惠山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hsjy–net–01078mue02bf0.wsipv6.com

  江苏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惠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五、咨询电话

  0510-83592406、83592407(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0-8359240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七、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承诺书.doc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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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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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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