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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4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4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岗位、数量和其他具体条件,见《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幼儿园教师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9:00—4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4日11:00—4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4日11:00—4月9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whnh.gov.cn/)“公告公示”栏。

  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招考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631-8963785。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报名初审。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00—4月7日16:00。招考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日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4月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11日9:00—4月1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日之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nhxqggfwj @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8963785进行确认。

  (五)招聘计划核减。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六)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考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函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网站网站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考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①《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学位、学历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均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应聘的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⑥一张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占50%)和专业知识(占5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幼儿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知识。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11:00。

  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确定的进入面试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详见《岗位计划表》。末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名额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威海南海新区官网(http://www.whnh.gov.cn/)“公告公示”栏。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技能测试在钢琴(电钢)、声乐、绘画、舞蹈四项中自选三项进行测试(自行确定一个主项30分,其余两项各10分)。         

  注:钢琴(电钢)、画纸由招考主管部门统一提供,如需乐器、伴奏、服装、画笔等请自备。考试伴奏音乐为MP3格式,请考生自备U盘,U盘里只存放考试所用的音乐(因格式等问题无法播放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按照报考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考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考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本次招聘岗位设定3年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属于南海新区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南海新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南海新区官网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631-8963785。请在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同意应聘介绍信

 

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2023年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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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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