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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4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等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能在现场高校报名的考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本次考试地点初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及西南师范大学设置考试考核点。在报名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所有报名情况以市外考点距离远的原则优先确定考试考核地点设置。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4月3日9:00时至4月7日9:00时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49.157.217:13322/exam-system-examinee/rcgz)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将详细审查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具体见附件3(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图片大小在20KB以内)。报考申请提交后,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供后续使用。2023年4月7日17:00停止修改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信息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考察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北京师范大学开放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宣讲一)。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3月30日9:00—11:00,14:00—16:0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教H201。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4月1日9:00—11:00,14:00—16:00,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4月1日9:00—11:00,14:00—16:00,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B111大厅。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4月3日9:00—11:00,14:00—16:00,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东〕203。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2023年4月3日9:00—11:00,14:00—16:00,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聘大厅报告厅2。

    各高校具体地点安排等报名详细情况如有变更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持身份证和《考试考核通知书》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情况、是否组织笔试等信息将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等多渠道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具体科目类型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荣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及注意事项等,将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等多渠道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和专业素养。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分别不少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30%+综合面试成绩面20%。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签约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考点予以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所确定的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体检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事业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全部聘用人员须在荣昌区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公费师范生不低于6年),具体服务年限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为准。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公告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荣昌区教委负责解释。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荣昌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6773431、023-467892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 报名登记表

    3. 报名所需材料

    4.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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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临泉县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泉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教育强县,根据《临泉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操作细则(试行)》精神,现将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才岗位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5名(岗位表见附件1)。引才公告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linquan.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三、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引进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生(师范类专业)。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符合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或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人才引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相关条件

  1.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见附件6)。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临泉县域内在编教师;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邮件。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文件,文件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发送至指定邮箱:rsk12345@163.com。

  1.按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字的《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表格时勿修改已设置的格式参数,表格上的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处要上传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表格纸为A4,大小不超过2M;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关在读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等,待取得相关证书后,主动提交招聘单位核验;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报名时同步进行。初审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需在复印件上书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5),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同一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大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等于或少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若通过资格复审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30人,则此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通过资格复审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30人,则此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对象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报考人员。面试由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答辩2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用人质量,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人员须达到8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岗位只有面试环节,则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如岗位有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则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根据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对违反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交流(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

 (六)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面试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面试费用。对进入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据实报销单程车票(需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仅限高铁二等座及以下或汽车等公共出行方式,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本次公开引进人才的相关信息均通过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应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临泉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3962083(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3961776(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4年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临泉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

    5.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6.专业参考目录

 

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思政课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的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计算问题的以此类推。

  2.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所有应聘者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普通本科学院学报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限排名前五);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限排名第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1.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通过左下角人才招聘系统平台注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中个人简历信息输入中“学历学位”这一项信息请考生务必从本(专)科阶段起填);

  2.请务必在招聘系统中的“简历附件”中提交本人的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党员证明;④学术论文(中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外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及有国家一级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以及竞赛获奖证书。

  3.特别提醒:请在招聘系统中完成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完善简历后,再从网页左上方进入“社会招聘”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我应聘的职位”中查看到应聘岗位信息则应聘流程完成。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招聘系统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者不予初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名单预计于5月15日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次日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确认参加考试,邮箱地址:acrsczp@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参加招聘考试),未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6)1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以上1-5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笔试、试讲和教学科研业绩的考核方式,笔试占比40%,试讲占比50%,教学科研业绩占比1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时间为5月20日(周一)。

  笔试人员可于5月20日(周一)后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试讲通知。

  2.试讲

  根据岗位招聘职数,从同职位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不足9人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初步定于5月21日(周二)开始,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试讲考核专家组。试讲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教学科研业绩

  教学科研业绩计算依据参照《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主体岗位积分表》,其中论文限本人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教学科研业绩采取赋分法,计算公式如下: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积分÷应聘候选人最高科研业绩积分×100。

  (四)拟聘人员名单确定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最后一名综合考核成绩如有并列,以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等额上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如综合考核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七)签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内录用,按有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职业年金。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5976。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思政课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xlsx

 

 

 

安徽财经大学

                           2024年4月25日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招聘教师9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浙江金华第一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技能等条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附件1),招考专业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其中: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

  2.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金华市范围内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hyz_zp@163.com。

  2.报名材料:(1)《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jpg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身份证;(3)《求职简历》;(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签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教师资格证书;(7)职称证书、荣誉奖项、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word文档,第(2)-(7)项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三)资格审查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在考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核验。

  三、考试

  考试包括学科知识测试、教学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学科知识测试

  学科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根据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6确定教学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二)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形式,满分100分。教学技能测试设合格分数线,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100分)= 学科知识测试成绩×40%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20%。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金华一中”(JINHUA_NO1_SCHOOL)查询。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放弃教学技能测试(面试)资格的,按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再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应聘者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一中微信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和金华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的。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在金华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实施,招聘岗位和条件由金华市教育局和浙江金华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588号。

  (三)咨询电话:0579—82190681、13750982282(施老师)。

  (四)监督电话:0579—82190508 、82465199。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

  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doc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始建于1902年,是浙江省首批一级重点高中、省首批一级特色示范学校、省现代化学校。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事业编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技能等条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1),招考专业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其中:

  1.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等,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后即通过微信公众号“金华一中”〔JINHUA_NO1_SCHOOL〕发布截止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hyz_zp@163.com。

  报名材料:(1)《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jpg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身份证;(3)《求职简历》;(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签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教师资格证书;(7)职称证书、荣誉奖项、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word文档,第(2)-(7)项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业务能力考核。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业务能力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业务能力考核采取模拟上课、面试等方式。

  业务能力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一中微信公众号(JINHUA_NO1_SCHOOL)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金华市教育局和浙江金华第一中学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在金华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实施,招聘岗位和条件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和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588号。

  (三)咨询电话:0579—82190681、13750982282(施老师)。

  (四)监督电话:0579—82190508、82465199。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

  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2024银龄教师招募10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精神,为发挥广大退休教师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10人,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按照自治区2024年“银龄教师”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包头师范学院计划招募“银龄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招募退休的优秀高校教师。

  (二)招募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任务奖励:年薪10万/年(税前),按月支付;奖励额度根据拟聘人员所承担和完成任务情况协商确定。

  (三)聘期内由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四、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参与指导、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应聘程序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四)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从事专 业”。

  (一)《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师资科、师德建设科),联系电话:0472-6193035。

  (二)公布招聘人数为学校2024年招聘计划,若某一专业招满,该专业招聘工作提前结束。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计划表

  2.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

  附件【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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