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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古蔺县2023年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泸州古蔺县2023年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统一安排,我县于2023年3月25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古蔺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驻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古蔺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古蔺县域内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古蔺县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2023年上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3月25日至7月20日,分两批次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5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4.网上申报的“现场确认点”选择。古蔺县范围内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点都请选择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在古蔺县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

      5.特别提醒:开始网报前几天是网站访问高峰,网站将视报名情况适当采取限流措施。如遇网站访问不畅,为节省您的报名时间,请错开报名高峰时段,延后报名,分散报名。如遇这些特殊情况,注意查看网站的通知。

     (二)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请带上以下资料在古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古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1.《申请表》1份。网报成功后在网页上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一起复印在一页A4纸中),也可提供《户籍证明》;居住地在古蔺县的,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与网报填写的学历一致,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中职学校学历的,须提供学校所在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开设所学专业的文件复印件(加盖该中职学校鲜章)或者提供学籍证明(加盖该中职学校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原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相片和体检表上的相片同底版(一模一样),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

      8.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注明的学段学科应与本次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学科”一致。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意:以上纸质资料均为A4纸型,一份材料如果是多页的,必须双面打印或复印。

    (三)体检

      1.现场确认各项资料审查合格后,申请人自行到古蔺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必须由医院签署合格意见加盖鲜章。

      2.体检注意事项:①参加体检当天早晨必须空腹,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网报上传同底版的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表》自行到医院体检科挂号后领取。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申请人或者指定委托人将报告送至古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窗口。②体检如有问题,由医院直接通知本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③女性生理期不能进行相关检查,请自行把握体检时间。④如果本人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孕期),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请提前告知医院,可不参加本次体检,即可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申请人按认定流程完成各相关事项,符合认定条件,即由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中处理相关信息,生成证书编号,印制《教师资格证书》后予以颁发。第一批次领取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8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第二批次领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请申请人按照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带上身份证原件由本人到古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古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窗口)领取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邮寄发放,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完整(认定结束后将按申请人网报时在通讯地址栏填写的地址寄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且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准确完整填写网报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致使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务必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网报号及有关要求。网报时段内可随时登录查看本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和认定情况,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注意重新提交。

    (五)网上注册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扫描 件和个人照片。注意:在《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和上交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版本(一模一样)。《个人承诺书》上传时一定要字迹清晰、完整,边框明显,签字必须是手写签字。

    (六)申请人可加入“古蔺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676022985),该群仅临时用于发布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通知,对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中提出相关要求,对申请人咨询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统一答复(本次认定结束后请自行退出该群)。

    (七)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古蔺县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八)咨询电话: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7207260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0830-3108730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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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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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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