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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东营市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职业资格教育院校。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是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规划建设、日常办学及人员、财物、后勤等由东营市技师学院管理。

  学院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区,占地面积925亩,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学院建有机电技术、化工工艺、机械加工、数控技术、汽车维修、计算机技术、餐旅服务等11个现代化实训中心、140个实训室和一体化工作站,实训场地10.8万平方米,设备总价值2亿元,居全国同类院校先进水平。学院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集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中职示范校、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省级文明校园、市政府公共实训基地。

  学院下设人文学院(基础部)、信息与商贸系、智能制造系、电气(化学)工程系、现代服务系、交通工程系、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系等7个院系。开设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信息类、交通类、服务类、文化艺术类等12个门类48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近400人,专任教师305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84.8%,高级以上职称100人,博士学位4人,硕士学位123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技能大师、齐鲁工匠、省(市)首席技师、省(市)教学能手等各类专业人才79人,建有山东省技师工作站、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首席技师工作站6个。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是否同意参加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经东营市技师学院同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三、招聘岗位

  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4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dyjsxy.com/)报名;

  2.手机端:应聘人员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或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3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4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学院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或应用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15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sxyzzrsc@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6078928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除实习指导教师以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东组普发〔2019〕20号)等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网上报名,不参加笔试,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实际审核合格人数直接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东营市技师学院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师德修养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9:00-11:0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普通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资格审核后,按实际审核合格人数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

  面试结束后,普通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发〔2018〕43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报名考试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078928

  监督电话:0546-6078776

 

  附件:1.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1: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2:2023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东营市技师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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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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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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