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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延边州龙井市面向师范院校招聘人才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3年吉林延边州龙井市面向师范院校招聘人才面试公告

     根据《延边州教师专项招聘管理规定(试行)》(延州政办函〔2022〕38号)、《2023年延边州5个县(市)教师专项招聘公告》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我市面向师范院校专项招聘优秀人才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龙井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经资格审核初筛初选,按照1:3比例(报名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共29人。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周六)上午8点
  面试地点:龙井市东山实验小学校
  考场分布:
  第一考场: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化学、地理;龙井市第三中学生物;龙井市龙井中学数学;龙井市第五中学化学。(共10人)
  第二考场: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物理、政治、历史;龙井市第三中学历史、语文、英语。(共11人)
  第三考场:龙井市第三中学体育;龙井市东山实验小学体育;龙井市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龙井市第三幼儿园幼儿教师。(共8人)
 
  三、面试目的及原则
  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与教态、课程和教学设计能力等教学基本功;学科理论知识水平、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理解能力、学科基本技能等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与专业精神、身体与心理素质等。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组织严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面试形式
  (一)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评审组按照报考岗位,从现行国家统编教材中选取报考学段中的一册教材,课时、课型于开考备课时告知。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考生试讲后需回答评委1—2个提问。
  (二)应聘体育及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评审组按照报考岗位,从现行国家统编教材(学前教育教材为吉林省幼儿园主题活动课程)中选取报考学段中的一册教材,课时、课型于开考备课时告知。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为5分钟。技能测试包括乐器、舞蹈、声乐、美术、田径、球类等,考生自选一至两项进行展示,有岗位要求的按照要求展示。考生试讲后需回答评委1—2个提问。
 
  五、面试程序
  (一)备考室
  考生须在7点30分到达面试地点,关闭通讯设备,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接受审核。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指定座位坐好。
  (二)备课室
  由工作人员安排,逐一进入备课室。进入备课室时个人所有物品放置在门外,备课室内提供教科书、笔及备课用纸。备课时间为30分钟。
  (三)面试室
  备课结束,只允许拿备课用纸,进入面试室。试讲过程中,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声音清晰,配有板书。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室备有钢琴,如有其他技能展示需自行准备。体育教师技能展示在室外进行。面试结束后,回到备考室取个人物品离开。面试过程全称录像。
  (四)赋分方法
  面试由主评审组织,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最终算出总分。将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最终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视为总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教师专项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2.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评委及面试工作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
  (二)考生纪律
  1.考生参加面试过程中,应注意保证自身行程等安全,做好个人防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因个人原因导致面试无法正常进行,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有特殊原因,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的,安排线上面试。
  2.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衣冠整洁,不得穿戴具有标志性饰物的服饰;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正式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成员等个人信息。
  3.面试结果公布后,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同时对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凡考生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递补程序进行递补。
  4.在后续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工作中,凡在毕业时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要求按照招聘公告执行。
  面试过程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监察组监督指导。
  龙井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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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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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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