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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面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编号为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的不得报考。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4140:00—415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照片样张:

  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二)报名信息审核及预约现场确认

  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

  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考生,请根据华东师范大学通知的时间节点查询审核状态。

  选择“上海考区”的考生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3年4月18日20:00-4月22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三)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4月19日-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根据预约凭证上的地址前往。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得报考。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五)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3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安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注:本市暂不开考“小学全科”学科。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缺考”三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上、下半年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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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附件:

  •  公告附件1-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docx
  •  公告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  公告附件3-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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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始建于1953年,由湖南师范大学主办,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优美,是湖南省首批红领巾示范学校、湖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长沙市首批示范性完全小学、长沙市未来学校创建校、首届长沙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学校。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湖南师范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按照《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附属小学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代码JF19)1名,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代码JF20)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 进入“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栏目注册账号,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2026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5)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属基层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自报名之日起前6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有效);

(6)招聘岗位要求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8)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后续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招聘程序按照《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执行(详情见: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sdzp.hunn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NoticeViewNew.jsp?columnCode=NOTICE&FM_SYS_ID=hnsfdx¬iceId=8B092947B23B44A2887364A51CDF7051)。

咨询电话:0731-88872237(附属小学)

0731-88872231(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省纪委监委驻湖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校纪委)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16.25 K)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16.25 K)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zip (2.95 M)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6年4月29日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行动计划,和市、区有关要求,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5人,其中小学教师25人,初中教师80人、高中教师50人、职校教师10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在职)、历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报考所有的岗位,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相符(具体见附件1)。石潭镇浸潭镇片区小学、禾云镇龙颈镇片区小学岗位,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对应招聘的岗位教师,可按资格证学科对口报名,专业不限,但所列学历层次要求为本科及以上。

  2.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招聘岗位,必须按岗位表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中职、高中、初中、小学等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对应层次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符合以下条件:提供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学校师范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年龄条件

  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7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六)工作经历要求

  报考需具有1年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学经历的岗位,除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载明任教学校及任教学段学科的工作经历证明,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仅有学校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查。培训机构担任学科教学不符合该岗位工作要求。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自2025年9月30日前才参加中小学教学工作的,至面试资格审核期间工作没有中断,也视为满足1年的教学工作经历。

  (七)为稳定偏远乡村基层学校教师,禾云镇龙颈镇片区、石潭镇浸潭镇片区招聘岗位要求仅限清远市或清新区户籍,其户籍必须是公告发布首日前获得。

  (八)区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具备经单位盖章并签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具备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网上报名期间。

  (九)报考体育田径、羽毛球专项岗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大学成绩单需载明主项或主修该专项。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四、报考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确认、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聘用公示等各环节安排均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qingxin.gov.cn/qyqxjyj/gkmlpt/index)发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9:00至2026年5月13日17:30。

  2.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jyjzp2026按指引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建议提前完成报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招聘系统未记录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考生提交完毕应检查是否完成报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初步审核

  网上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由招聘系统自动初审,考生请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并记录在案。

  (三)报名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6年5月14日09:00至2026年5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开始至开考前。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50%)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等教育相关知识及基本能力。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2026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生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入围面试的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5的比例计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和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等三个学科的教师岗位,进行教学技能测试,由试讲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报考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会计以外其他学科的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详细面试要求将在面试资格审核后面试通知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工作安排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候分室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6.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分数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体检、选岗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选岗:乡镇之间小学及初中等合并片区招聘的岗位,依据学校学科的需要确定学校,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确定的名次,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选岗。

  安排到镇的小学由镇中心小学再根据需要安排到镇内中心小学或者其他小学,招聘到公办高中、中心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需要直接安排或选岗。确定岗位后出现的递补情况,由递补考生直接对应放弃考生的岗位,不再重新根据成绩选岗。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公示聘用、薪酬待遇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考生在招聘系统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等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服务期内,单位不出具同意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证明材料,除报考公务员外,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清新区教育系统。人员聘用后须服从并接受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区内交流轮岗。

  (四)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退役军人”的专项招聘岗位要求。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限服务在清远市或者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2.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应为经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退出现役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需要入伍在清远市或者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六)岗位表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硕士以上”,均包含本级。

  (七)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九)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6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在2026年8月下旬另文公布。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其中: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763—5820802。

  监督电话(人社局):0763-5810078。

 

  附件1 “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6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积极策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建设“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1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1987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12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届时不予聘用;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教练岗位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

5.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

⑵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院系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⑶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⑷高中阶段获得过本专业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⑸职教类专业毕业生,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书等),须于2026年5月12日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如东籍2026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2026年已经通过人才引进被我县教育体育系统正式录用或已签约的人员;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rdedu.net.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09︰00-5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8日09︰00-5月12日16︰30。

(3)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5月8日09︰00-5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4512932。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现场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1)应聘者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另附应聘者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届时不予聘用)。

(6)《报名表》所填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尽量详尽):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青年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的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获得各种表彰奖励以及参加各种竞赛比赛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还需提供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的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时,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招聘单位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招聘方式

招聘由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组成。

适岗评价和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

(一)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为面谈和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打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评价时间另行通知。适岗评价总分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适岗评价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8倍确定进入下一轮的人员(适岗评价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8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轮的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并相应发放《笔试通知单》。适岗评价的成绩不算入总成绩。

(二)笔试。笔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携带《笔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按照《笔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当天考试现场公布,并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不指定大纲和辅导用书,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备课时间40分钟)按抽签序号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0分钟)。

微型课的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教材版本为:高中数学苏教版;高中物理、化学、生物人教版;高中地理湘教版;职教化工为化学工业出版社王振中、张利锋主编的《化工原理(下)》第二版;职教港口机械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陈步童主编的《港口机械检测与修复技术》;职教电缆工程为机械工业出版社朱明松主编的《机械基础》;田径教练现场出题(具体上课内容届时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提供)。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考点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下同)。

五、体检、考察、现场签约、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体检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现场签约。现场签约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签约者,视作自动放弃。招聘单位现场与考生完成签约手续。签约后,签约人员须参加招聘单位不少于2周的跟岗实习,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五)聘用。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6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按本公告招聘条件执行,否则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六)递补。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递补。

六、相关政策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 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相关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1.5万元、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补贴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蔡老师。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tjjsk@126.com。

附件:

1.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3.江苏省如东县基本情况介绍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 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2026届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 江苏省如东县基本情况介绍.docx

江苏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徐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xz.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1日至2008年5月15日之间出生)。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11月1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⑥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徐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xz.gov.cn)。应聘人员点击“2026年徐州市教师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6年5月11日-5月15日期间9:00-21:0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

2. 资格初审:2026年5月11日-5月16日期间9:00-17:00;

3. 陈述和申辩:2026年5月11日-5月17日期间9:00-17: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5月11日-5月18日期间9:00-17:00;

5. 缴费确认:2026年5月11日-5月18日期间9:00-21: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招聘部门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6年5月19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时间:2026年5月30日(周六)。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应聘人员可以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  2026年毕业生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非202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 《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其它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前,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与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它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徐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后手续后,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6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工作的其它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0807875,83738015

招聘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505282219(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十、招聘工作举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附件:

1. 2026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8日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泽晖幼儿园2026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1名(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天河区华景泽晖幼儿园2026 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广州市天河区华景泽晖幼儿园2026 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后(见附件2、3,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415591972@qq.com,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后续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核查原件。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6 年5月7日至2026 年5月9日16: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名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6年5月11日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

三、考试

考试包括基本能力测试和试教。

(一)基本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6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测试公告为准。

2.测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3.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试教。

4.测试成绩及试教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6年5月13日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

(二)试教

1.试教时间:2026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试教公告为准。

2.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3.在试教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组织考察和拟聘用公示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3.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 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事项及时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聘用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结束后三个月内,如本校有新增同类岗位需求的,可从本次招聘相应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华景泽晖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798422转801,监督电话:(020)386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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