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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市2023年第三中学等4所学校招聘专任教师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秦皇岛市2023年第三中学等4所学校招聘专任教师14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部分市直属学校2022年度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秦皇岛市第三中学公开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5名、秦皇岛市第五中学公开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3名、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公开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3名、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公开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成立秦皇岛市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3月31日)、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0日(含)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0日(含)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1.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等4所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凭教育部门有效证明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31日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秦皇岛市第五中学、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到2023年4月11日。

   2.报名方式:将《秦皇岛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重要的三个即可),往届生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两项证书也一并扫描,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邮箱:qhdsz2007@163.com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邮箱:qhdwzbgs2022@163.com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邮箱:qhdxsjbgs@126.com

   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邮箱:syzbgs2009@126.com

   3.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4.其他: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

   (三)资格复查。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8:30-17:00

   地址:秦皇岛市西港镇归提寨西新世纪高级中学。

   (四)面试考核。由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3年4月15日8:30开始进行面试考核工作。

   地址:秦皇岛市西港镇归提寨西新世纪高级中学。

   1.试讲(满分100分)。招聘公告中公布面试试讲范围及面试流程(附件3),当天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应聘人员按照学科抽取试讲顺序,按照顺序进行试讲,每人不超过10 分钟。市第三中学体育舞蹈和古筝岗位的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进行本专业技能展示,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两项共计20分钟。

   2.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开始结构化面试环节,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 5分钟。

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即面试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依据试讲、结构化面试结果,由评审组合议,确定初步人选。

   4.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签订拟聘用合同。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证明,出具考察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面试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教育局:陈老师0335-3865107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苏老师15603382051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杨老师18533511105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罗老师13633359182

   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宫老师18133519782

   监督举报电话: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工委纪委)0335-3965615

   附件:

      1.秦皇岛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

      2.秦皇岛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3.秦皇岛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面试试讲范围及面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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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建湖县2024部分学校校园招聘教师105人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部分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教师10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志愿在建湖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对象、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①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执行;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③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但须承诺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样张详见附件3)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 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⑥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建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有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jhxjyj2023@163.com(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现场确认:本次招聘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田径场B93展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陆老师13770211168)和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师苑宾馆一楼大厅(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联系人:吴老师13921853369)设招聘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亦可于4月20日9:00—16:30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并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本科学历报名的,同时提供师范类证明);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⑤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⑥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Z001—Z013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建湖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及签约。

  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报考Z001—Z013岗位只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10分钟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综合能力素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拟于2024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②签约。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遇有放弃签约的,按相应岗位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及考察。

  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

  6.公示及聘用。

  ①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建湖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个人档案,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③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④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0600072。

  五、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建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0515-86232117。

  附件1.建湖县部分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建湖县部分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建湖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贵州贵阳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在编教师补充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学校初审、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连续担任白云区“双轨制”教师满2年及以上(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与白云区云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在岗教师。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一览表)。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双轨制”教师于2024年4月24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初审

  根据招聘要求,学校就教师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平时业绩、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核。若同意推荐,学校主要领导在《报名表》(附件2)上填写现实表现、推荐意见并签字。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地点:白云区教育局十一楼1109、1110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期间。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4.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5.填写完整的《报名表》;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缴纳)。未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获得笔试资格。资格审查情况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5月20日至24日前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白云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五)试教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白云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按照1:1,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试教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其他详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8307901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607704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贵州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保障学校有序安全运转的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及保育员、炊事员、保安113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此次招聘工作,县教育局配合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及保健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一览表》(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户籍条件按照《岗位一览表》内容要求执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保健医生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岁以下(197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立案调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根据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不宜从事校园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本县编外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将适时发布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在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龙头街道城南社区10栋1号,城南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对面)。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在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下载《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其中,报考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的人员到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现场报名(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报名)。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4.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需要增加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报名需提供在读学校的有效《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但处在发证阶段,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并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在外县工作的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欠费停机、变更号码、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费。本次考试每个岗位的报名费均为每人交纳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和保健医生岗位考试方式视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面试(专任教师岗位以说课及专业才艺展示方式;保健医生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方式按以下具体办法确定:

  (1)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

  经笔试后,按同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由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主要测评幼儿园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设岗单位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丹江镇所属岗位在雷山县示范性幼儿园)。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相应的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

  需笔试及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只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代码)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省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考察按照行业用人品行及历史背景(指有无公安部门违纪违法记录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习性行为,有无精神性疾病及分裂症,有无明显的攻击性行为等)基本规定进行。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报考志愿调剂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十、公示

  招聘结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派遣服务工作单位,如出现同一岗位(代码)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则顺延递补;如出现某一岗位(代码)因无人报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采取把同一岗位类别录用后剩余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在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并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如某一岗位有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要求被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照报考同岗位(代码)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合同期内,县教育局可以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幼儿园进行跟岗学习、支教。合同期满后,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会商县教育局,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用工需求调整原合同的工作单位)。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除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以外,不得随意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同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须向用工单位、县教育局以及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报备。

  十二、待遇

  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工资待遇参照新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应发工资4700元—50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应发工资167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管控监督和规范管控监督程序。纪检部门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联系电话

  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855—3339911

  县教育局:0855—3222728

  十五、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855—3331006

  十六、未尽事宜由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作出解释

附件:1.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一览表.docx

2.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一览表.docx        

3.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公司

2024年4月22日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打造“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引才力度。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无法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信息:2024年4月22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和“琼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站(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6)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方须提供的材料内容附件3)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资格复审前一日下午17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海南师范大学。

  (五)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复审当日在所报考的资格复审点公布。

  2.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审查现场公布)。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 100分,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当天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笔试和面试全部结束离场后,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招聘点及“琼山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考试完成当天,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无故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选岗完成当天,拟聘人员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人事办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如需递补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826136;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附件:

  1.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4.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5.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预评分表

  附件1: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承 诺 书

  附件4:2024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5:2024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预评分表

贵州贵阳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17名、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工作满2年且在岗的员额制教师、劳务派遣教师以及“两自一包”教师(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报考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3.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南明区服务期间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年度考核合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4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本人现从教学段(学科)的一个岗位。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任职学校审核,区教育局把关,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

  考生现任职学校对照《招聘简章》,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任职学校审核通过的,学校在其《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任职学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凭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南明区萃元小学(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永宁路9号)。

  3.报名所需材料: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南明区人民政府”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5月21日9:00至17:00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及《报名表》到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地址:南明区新华路19号君悦华庭C栋4楼。《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任教学校签字盖章)。

  6.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连续满2年的养老金缴纳记录(在社保缴纳机构打印,需加盖印章)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核准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试教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试教成绩×60%。

  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南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南明区。

  十二、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5818499

  指定网站网址:

  “南明区人民政府”(http://www.nanming.gov.cn/)。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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