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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3年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2023年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人公告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29年,隶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近年来先后获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

  学校设有永安校区、福州校区。因学校事业发展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电力工程学院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4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智能电网信息与通信工程、智能电网工程、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新能源发电技术、新能源电力与控制、新能源电力系统及其智能化、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轨道交通电气化与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2

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2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科学与工程、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物联网技术及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工程与技术、物联网技术与工程、物联网技术、智能控制与信息系统、云计算理论与应用、信息处理与物联网技术、物联网工程、物联网与数字化制造、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科学、智能计算与系统、信息计算技术、知识计算与应用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10:00-2023年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者,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8:00至4月2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关知识。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的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了解具体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

  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邮编:366000;电话:0598-8823838;联系

  人:杨老师、周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学校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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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2024教师招聘6人公告

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建校于2000年,隶属嘉兴市秀水教育集团,由嘉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经过24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优质特色学校”“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嘉兴市优秀民办学校”“嘉兴市文明单位”。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第一,办出特色,全面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打造精致教育特色品牌。近年来,学校从“内抓管理,外塑形象”入手,团结一致、励精图治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建立了民主、科学、服务型的管理机制。学校现有46个班级,2000多名学生。

学校位于党的诞生地——嘉兴红船之畔,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教师待遇优厚(学校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社会保险参照嘉兴市事业单位相关制度实行)。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求,学校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个,招聘教师6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语文教师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古典文献学、中国语言与文化

本科/学士及以上

 

如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但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则认定符合专业要求

数学教师

1

数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地理教师

1

地理科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物理教师

1

物理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化学教师

1

化学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通用技术教师

1

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教育技术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备注: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按照本科专业目录设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按照学科专业相同相近的对应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4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1.应聘对象为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曾获地市级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2.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五)应聘人员教师资质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2.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岗位的应聘者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24点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学校公共邮箱:xsgz2002@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应聘对象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确定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审核信息。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应届毕业生见附件1、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见附件2,须提供本人承诺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人员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

(4)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5)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6)在职教师进入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及资格确认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按1: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可在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学校网站上查询。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方式确定

1.经资格初审及资格认定合格的,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

2.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3倍(含)时,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四)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

2.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公布在学校网站,并由学校人事部门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第3名评定成绩并列同时入围)名单,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纳入总成绩计算。

4.在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由学校人事部门电话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包括试讲和面谈二部分。

2.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谈主要考察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计算公式为:面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70%+面谈成绩×30%,考试成绩在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综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安排专业测试确定排名。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八)录用

1.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统一在2024年8月办理报到和录用手续,与招聘人员签订录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录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网站,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嘉兴市文昌路与梁林路交叉口南侧

邮  箱:xsgz2002@163.com

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网站:http://www.jxxsgz.com

联系咨询电话:

0573-82615367(蔡老师)、82615717(郑老师)、 82617267(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670692(学院监察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doc

2.2024年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doc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doc

4.择业期承诺书(样张).doc

                                      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

                                        2024年5月20日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4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符合下列条件任意一项的申请人均在我区受理范围之内: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蒸湘区(以下均含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蒸湘区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蒸湘区行政区域内(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注:学校位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应届毕业生若想在我区认定,仅可参加我区第一批次认定,亦可回户籍地认定);

(4)申请人为在蒸湘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凭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选择在我区申请认定;

(5)申请人为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我机构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证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蒸湘区中医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第一批次为2024年5月20日09:00-6月21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2)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请选择“衡阳市蒸湘区教育局”。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相一致;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我区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6)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须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及体检报告上的照片同版)。

2.体格检查

申请人凭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在蒸湘区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

(1)体检时间:5月20日-6月21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体检医院地址及路线:蒸湘区中医医院地址:蒸湘区立新大道60号(原蒸湘区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衡阳市内可乘坐132路、177路公交车到金河湾站下车,联系电话0734-8898831。体检表由蒸湘区中医医院提供,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五天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3)体检要求:

①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

②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

3.现场确认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具体时间请关注认定交流QQ群相关信息)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原件(户籍地为蒸湘区)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地为蒸湘区)。蒸湘区行政区域内高校学生(仅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可在学信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号后四位数和姓名)。现场提交的照片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及体检报告上粘贴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注:除上述材料外,若现场审核时还需要其它补充资料,以蒸湘区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中的通知为准。

4.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5.证书颁发

蒸湘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现场领证地点为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现场领证时间、领证要求将在“蒸湘区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中另行通知。申请人可关注认定群信息,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局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咨询方式

1.申请人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咨询。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34-8827560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加入QQ群。

群名称:蒸湘区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

QQ群号:328499636

群二维码:

蒸湘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常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我市教育局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仅在2024年第一批次可在学校所在地认定,2024年第二批次回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常宁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凡在常宁市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指定在常宁市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带身份证、照片(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照一寸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常宁市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地址:常宁市老干部局大楼北侧三楼。联系电话:0734-7689386。

体检时间(节假日除外):第一批次: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8日。

体检表由指定医院提供,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5月20日9:00—6月21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2)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2.现场确认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建议错峰进行。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第一批次申请人员请于6月26日—7月2日(双休日除外)到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63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合理规划现场确认时间,尽量避免前三天的高峰)。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全部带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市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指定医院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须含本人签字并拍照按格式要求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下载并自行用A4纸打印)。

3.专家审查

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4.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常宁教育政务网(http://www.hnchangning.gov.cn/cnjyzww/)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常宁教育政务网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常宁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六、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734—7225770

2.教师资格网报成功可以申请加入QQ群:常宁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号:630600738、487141263(若1群满员,可申请加入2群,请勿重复加群。)

 

常宁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福建三明市将乐县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通告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永安市等部分县(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29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 和《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的通告》(将教〔2024〕1号)等精神,现将2024年将乐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2名(初中历史),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4年将乐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其中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7.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公开招聘程序,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轮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地址:jljyrsg@163.com,本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至23日(正常上班时间)。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上班时间,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题目为2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前3分钟为思考时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面试当天上午7:40前未到达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将乐县水南学校(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120号)。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县教育局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列入将乐县中小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须在将乐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解聘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2323834(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四)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98-2321234。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将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1.2024年将乐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将乐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

  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附件2.docx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为保证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津市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区(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湖南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湖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常德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3日至17日。

2.体格检查

个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再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内容进行体检。凡向津市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持身份证自行到津市市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认定当年有效。

3.材料确认

(1)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材料确认。

确认时间:6月3日-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津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仅限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③1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姓名。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证书颁发

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会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发证时间为8月31日前。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1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代办。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股,0736-4222843。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津市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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