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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邓州市2023面向高校引进教师(第二批)16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南阳市邓州市2023面向高校引进教师(第二批)166人公告

  为促进邓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缓解邓州市一高中等13所中学教师紧缺问题,支持邓州市卫生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545名,经河南师范大学已招聘 379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和招聘实际情况,现将本次调整后计划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66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见《2023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邓州市在岗特岗教师和在职、在编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时间

  2023年4月8日参加信阳师范学院招聘会,招聘后剩余岗位,将会在其他高校再次组织校园招聘,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及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8:30—12:00、14:00-16:00

  报名地点:信阳师范学院西操场

  报名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经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已签约人员,无需重复报考。

  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学段等相关证明,政审结束前必须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若不能提供,将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者及时关注。

  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三)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公告。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报名现场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或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报考一高中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用,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面试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课节由评委现场抽取,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应聘人员讲课内容见附件3。

  面试满分100分,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直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当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即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编办、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3、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其他就业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领导

  在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教体局人事科)

  0377-62287808  17638781188(市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377-62287519

  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第二批)职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邓州市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面试教材.doc

  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18所高校名单.xls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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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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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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