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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教师(第二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教师(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通过校园招聘的形式招聘部分师范类专业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0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023年度其他类别教师招聘公告将另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制内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院校级奖学金,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共设两站,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站:4月14日至15日    山东师范大学;

  第二站:4月16日至17日    潍坊学院。

  每场招聘活动第一天组织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第二天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

  4.各类获奖证书、证明及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0-14人的,统一按28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5人及以上的,统一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本次招聘考试招聘比例统一确定为1:3,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1:3的比例核减岗位计划,核减的岗位调整到下一场次,下一场次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问题分析等相关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选岗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入围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参加考试人员中先按场次顺序、再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到空缺岗位。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待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山东临朐政府网及高校校园网站等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12027

  山东临朐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qu.gov.cn

 

  附件:1.山东省临朐县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8日 

  附件1:山东省临朐县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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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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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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