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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八步区2023赴高校招聘高中教师3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2023赴高校招聘高中教师39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高中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4月15日至2005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4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4日起通过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贺州学院等高校招生就业网站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资格审查(复审)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1份。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即教师资格证(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在职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

  (6)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个人信息表(详见附件3),发送电子版到hzbbjyjrsg@163.com。

  2.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12:00,现场报名地点为:贺州学院 ,具体报名地址在贺州学院西校区创新创业园二楼。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可以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4),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5),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八步区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改报其他岗位。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

  3.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务组联系方式:(0774-5211876;0774-5212594)。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果同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下午15:3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二要素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第三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如果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则需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体检时间:

  非2023年毕业的考生在面试入围后,随即安排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3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在2023年7月中旬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待定。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考察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  员。

  三、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2.具体招聘事宜由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5211876;0774-5281325)。

  3.监督电话:0774-5210660(八步区纪委监委驻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3.2023年贺州市八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个人信息表

  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5.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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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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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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