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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白城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37人公告

   白城师范学院是吉林省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2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白城师范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76人,现有19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与韩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与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了人才培养合作项目。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类型

   本公告专项招聘教师、教辅人员共计37名,为合同制聘用岗位。

 (二)学历学位要求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招聘范围

   本公告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20231231日前毕业)毕业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科研院所,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46日至200546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需求数量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31231前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校人力资源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46日至2023417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邮箱:bszp3@bcnu.edu.cn(注:不同公告报名邮箱不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3号公告)》(附件2),并发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任职经历、政治面貌证明等材料(JPEGPDF)。同时提供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与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部门XX工作人员某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考生同时符合本公告多个招聘岗位条件的,可选择报名其中一个岗位,如有意愿应聘本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服从调剂,并按顺序填写调剂岗位;考生同时符合白城师范学院20232号、3号、4号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的,可以兼报各公告中的相应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校人力资源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核采取面试等形式(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白城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  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聘用规则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学校组织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中20231231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二)聘期

   本公告招聘考生首个聘期为5年。

  八、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硕士研究生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同岗位、同级别在编人员待遇相同(同工同酬)。

 (二)保险待遇

   享受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奖励待遇

   录取后,符合《白城师范学院优秀硕士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第二、三层次人才标准的人员,学校预支2-5万元攻读博士奖励经费,通过考核的,给予正式编制。

 (四)其他待遇

   1.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等休假情况参照学校在编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2.经学校同意可报名参加学历学位进修考试,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培养协议,双方履行权责义务。

   3.招聘岗位均为固定岗位,合同期内不允许进行调岗。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6-3555047

  单位地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白城师范学院

 (二)监督举报

   白城师范学院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431-3555041

  附件:

      1.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xlsx

      2.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3号公告).xls

白城师范学院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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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思政课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的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计算问题的以此类推。

  2.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所有应聘者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普通本科学院学报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限排名前五);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限排名第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1.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通过左下角人才招聘系统平台注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中个人简历信息输入中“学历学位”这一项信息请考生务必从本(专)科阶段起填);

  2.请务必在招聘系统中的“简历附件”中提交本人的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党员证明;④学术论文(中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外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及有国家一级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以及竞赛获奖证书。

  3.特别提醒:请在招聘系统中完成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完善简历后,再从网页左上方进入“社会招聘”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我应聘的职位”中查看到应聘岗位信息则应聘流程完成。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招聘系统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者不予初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名单预计于5月15日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次日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确认参加考试,邮箱地址:acrsczp@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参加招聘考试),未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6)1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以上1-5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笔试、试讲和教学科研业绩的考核方式,笔试占比40%,试讲占比50%,教学科研业绩占比1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时间为5月20日(周一)。

  笔试人员可于5月20日(周一)后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试讲通知。

  2.试讲

  根据岗位招聘职数,从同职位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不足9人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初步定于5月21日(周二)开始,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试讲考核专家组。试讲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教学科研业绩

  教学科研业绩计算依据参照《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主体岗位积分表》,其中论文限本人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教学科研业绩采取赋分法,计算公式如下: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积分÷应聘候选人最高科研业绩积分×100。

  (四)拟聘人员名单确定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最后一名综合考核成绩如有并列,以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等额上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如综合考核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七)签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内录用,按有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职业年金。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5976。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思政课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xlsx

 

 

 

安徽财经大学

                           2024年4月25日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招聘教师9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浙江金华第一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技能等条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附件1),招考专业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其中: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

  2.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金华市范围内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hyz_zp@163.com。

  2.报名材料:(1)《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jpg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身份证;(3)《求职简历》;(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签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教师资格证书;(7)职称证书、荣誉奖项、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word文档,第(2)-(7)项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三)资格审查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在考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核验。

  三、考试

  考试包括学科知识测试、教学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学科知识测试

  学科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根据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6确定教学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二)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形式,满分100分。教学技能测试设合格分数线,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100分)= 学科知识测试成绩×40%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20%。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金华一中”(JINHUA_NO1_SCHOOL)查询。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放弃教学技能测试(面试)资格的,按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再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应聘者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一中微信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和金华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的。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在金华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实施,招聘岗位和条件由金华市教育局和浙江金华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588号。

  (三)咨询电话:0579—82190681、13750982282(施老师)。

  (四)监督电话:0579—82190508 、82465199。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

  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doc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始建于1902年,是浙江省首批一级重点高中、省首批一级特色示范学校、省现代化学校。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事业编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技能等条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1),招考专业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其中:

  1.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等,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后即通过微信公众号“金华一中”〔JINHUA_NO1_SCHOOL〕发布截止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hyz_zp@163.com。

  报名材料:(1)《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jpg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身份证;(3)《求职简历》;(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签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教师资格证书;(7)职称证书、荣誉奖项、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word文档,第(2)-(7)项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业务能力考核。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业务能力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业务能力考核采取模拟上课、面试等方式。

  业务能力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一中微信公众号(JINHUA_NO1_SCHOOL)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金华市教育局和浙江金华第一中学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的。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在金华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实施,招聘岗位和条件由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和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588号。

  (三)咨询电话:0579—82190681、13750982282(施老师)。

  (四)监督电话:0579—82190508、82465199。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

  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浙江金华第一中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2024银龄教师招募10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精神,为发挥广大退休教师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10人,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按照自治区2024年“银龄教师”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包头师范学院计划招募“银龄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招募退休的优秀高校教师。

  (二)招募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任务奖励:年薪10万/年(税前),按月支付;奖励额度根据拟聘人员所承担和完成任务情况协商确定。

  (三)聘期内由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四、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参与指导、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应聘程序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四)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从事专 业”。

  (一)《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师资科、师德建设科),联系电话:0472-6193035。

  (二)公布招聘人数为学校2024年招聘计划,若某一专业招满,该专业招聘工作提前结束。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计划表

  2.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

  附件【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申请表.docx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幼儿园综合岗位1为9名、幼儿园综合岗位2为6名、幼儿园特殊教育岗位1名、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2名、幼儿园体育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1)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取得学历证书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之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4.其它条件。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聘用一年后(2025年9月1日之前)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鄂托克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签署《考生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内计费字〔2002〕887号)有关规定,报名及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考务费。

  上述人员的考务费减免,均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缺考及违纪人员不进行退费。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证明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楼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方向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园体育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考生人数未达到所报岗位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其它岗位。

  5.政策性加分。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考生承诺书》原件一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2024年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须出具所在学校按时毕业证明,具体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2)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100分(模拟课堂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其中,模拟课堂试讲时间为10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3)报考幼儿园综合1和综合2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教育活动组织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组织的测试为模拟课堂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试讲时间为8分钟,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进行备讲。

  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其中,弹唱满分25分,舞蹈满分20分,绘画满分15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边唱,一次完成;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自演,一次完成;

  绘画:按照要求,1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

  2.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

  3.考生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方面情况。考生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服务期(包括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鄂托克前旗教体系统的,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十)待遇

  此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合格后,纳入幼儿园控制数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包括聘用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其它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以下(后)”“之前”均包括其本身。本简章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7-7624820(旗人社局)、0477-7628120(旗教体局)。

  附件:

  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考生承诺书》

  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鄂托克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

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1: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202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xlsx

        附件4: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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