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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白城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37人公告

   白城师范学院是吉林省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2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白城师范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76人,现有19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与韩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与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了人才培养合作项目。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类型

   本公告专项招聘教师、教辅人员共计37名,为合同制聘用岗位。

 (二)学历学位要求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招聘范围

   本公告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毕业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科研院所,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6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需求数量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3年12月31前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校人力资源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邮箱:bszp3@bcnu.edu.cn(注:不同公告报名邮箱不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3号公告)》(附件2),并发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任职经历、政治面貌证明等材料(JPEG或PDF)。同时提供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与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部门XX工作人员某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考生同时符合本公告多个招聘岗位条件的,可选择报名其中一个岗位,如有意愿应聘本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服从调剂,并按顺序填写调剂岗位;考生同时符合白城师范学院2023年2号、3号、4号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的,可以兼报各公告中的相应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校人力资源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核采取面试等形式(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白城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  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聘用规则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学校组织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中2023年12月31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二)聘期

   本公告招聘考生首个聘期为5年。

  八、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硕士研究生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同岗位、同级别在编人员待遇相同(同工同酬)。

 (二)保险待遇

   享受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奖励待遇

   录取后,符合《白城师范学院优秀硕士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第二、三层次人才标准的人员,学校预支2-5万元攻读博士奖励经费,通过考核的,给予正式编制。

 (四)其他待遇

   1.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等休假情况参照学校在编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2.经学校同意可报名参加学历学位进修考试,学校审批同意后,签订培养协议,双方履行权责义务。

   3.招聘岗位均为固定岗位,合同期内不允许进行调岗。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6-3555047

  单位地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白城师范学院

 (二)监督举报

   白城师范学院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431-3555041

  附件:

      1.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教辅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xlsx

      2.2023年白城师范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3号公告).xls

白城师范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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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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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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