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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主校区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威海,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持续强化内涵建设,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学院综合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牵头成立山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集团、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联盟,获批科技部“国家众创空间”、省级“创新创业学院”、省科协“创客之家”等称号。先后获得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全国职业院校创新创业30强”“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文明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毕业生最受用人单位认可高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荣誉称号。学院积极发挥人才聚集优势,设有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省委党校(市场监管)分校、省执业药师培训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威海市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人才交流培养基地,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人员培训体系,同时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大力服务新时期产业工人终身教育,有力促进了医养健康产业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33个,招聘63人。其中,专业技术初级岗位14个、招聘17人(其中残疾人岗位2个、招聘2人);中级岗位14个、招聘37人(其中博士岗位9个、招聘30人);副高级岗位5个、招聘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和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山东户籍且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的发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4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extend.sddfvc.edu.cn/extend/page/hr/regist)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需注册,注册成功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如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0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对于各岗位报名情况,学院不对外公布。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4日11:00—5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初审工作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学院将依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报名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给予说明理由,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初审通过人员,关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在笔试考试前三天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及核减招聘人数情况将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予以公告。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部分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及能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并应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5月4日之前取得)。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暂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及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并应于规定时间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核准公布的职称证书或聘用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2023年5月4日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党员关系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6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提供。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8)有报名人员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的《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9)残疾人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023年5月4日前核发)。

  (10)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或截止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及时关注学院招聘相关网站,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中级博士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招聘专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中级非博士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登录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3)笔试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公布。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进行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公示。各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80%和20%,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内容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后,通过邮箱发布给考生,包括试讲教材名称、出版社信息以及3个“章节序号”对应的试讲内容(每一章节都须准备45分钟的试讲内容),同一岗位发放的试讲内容一致。同一岗位面试时,从指定的3个“章节序号”内容中选取同一部分作为面试试讲内容,试讲15分钟,考生在开始面试前无备课时间。结构化面试题目1道,答题时间5分钟,命题范围主要是职业教育相关内容。

  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15分钟内对给定的3道题目进行思考和作答,命题范围主要是职业教育相关内容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岗位任职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纪检监督员当场宣布纪律监督结果,对本场次面试程序是否合规进行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学院采取实地考察和查阅档案相结合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放弃声明。对自动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毕老师、翟老师、蔡老师

  联系方式:0631-3792839、0631-6086511

  监督电话:0631-571291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和疫情防控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3.同意应聘介绍信

  4.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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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开放大2024年5月普通话测试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阳江开放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06
2024-05-21
216人

阳江开放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陕西省宝鸡市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7:00,报名人数:840人
测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26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宝鸡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4-05-07
2024-05-10
840人

宝鸡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广东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各位考生:

我站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2024年5810:00开始报名。报名系统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网址为:http://bm.cltt.org/#/index。请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报名。

目前2024年6月份开设社会专场测试计划日期为6月1日、62日、6月15日、616日、6月22、6月23日欲报从速。(由于纸质版证书印制周期较长,预计9月份到达我站后寄出,考试成绩考后30个工作日内考生即可登录报名官网自行查询)

报考注意事项如下:

一、面向社会人员报名考试。考试费:50元/人。我站实行到场签到后缴费,如不方便参考,请勿报名,排考后不予更换日期,需要在测试成绩出来后方可报名下次测试。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考前3天查看准考证及报到时间。打印纸质版准考证,考试携带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成绩审核一般为30天,证书印制周期为1-3个月,到场签到后登记信息,我站会在寄出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四、考试资源有限,请确认考试时间,多次参加普通话考试,成绩以历史最高分计。

考试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东432号-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西区6栋教学楼204普通话测试站

咨询电话:82858707(办公)丁老师

咨询邮箱:2639846591@qq.com

电话热线工作时间为:8:30-11:30,14:30-16:30

 

普通话测试常见问题请点击:https://www.wjx.cn/vm/ODIwrYO.aspx#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年5月6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23

2160人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广东省肇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考计划
  测试日期:5月25日、5月26日、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5月6日上午10:00整 (记得调好闹钟哦)
  缴费:   报名系统上先进行报名后,再“肇庆开放大学”公众号缴费,缴费截止时间5月8日24:00前。逾期不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本次报名记录,并释放名额。
  打印准考证时间:  5月20日10:00起可打印准考证。
  场地属性:  社会人士考场,不限考生类型,所有人均可报名,报名费用50元/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25
2024-05-31
1300人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湘潭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2024上半年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认定批次

  湘潭县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

  网上申报:2024年5月8日8:00—2024年7月3日23:59

  材料审核:2024年5月9日8:00—2024年7月5日17:00

  注:

  1.仅受理已符合“六项条件”,不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2.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六项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

  3.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程序安排

  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许可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本批次认定结果的公示和领取证书的通知,8月5日发布到湘潭县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栏。教师资格证书于8月20发放,可快递到付或自取。

  (一)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六项条件”的材料(附件1),按要求制好个人白底电子证件照片和属地身份等材料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4)学历证书的核验,毕业生应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预约体检

  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

  系统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应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注意下列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选“非在校生”;如有选择“是在校生”,条件是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如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不得在网上申报,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人应按本人具备湘潭县户籍或有效期内湘潭县居住证如实选择,本确认点:湘潭县教育局。

  5.在“证书领取方式”处,申请人统一选寄递(到付送达)。

  6.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7.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三)材料确认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注意事项”直接进行材料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只受理已经取得具备的相应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证书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2.【居住地材料】项,“湘潭县户籍申请人”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湘潭县户籍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2页PDF;“湘潭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点的,此项仅限上传①居住证双面PDF②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PDF③港澳台居民的相关通行证双面PDF(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三种材料之一。

  (四)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照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审核网报申请材料无问题是待认定审批状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通过系统“有留言”提醒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及时更改完善提交。

  3.湘潭县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栏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寄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查阅本公告(含附件),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本认定机构会不予受理)、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经提醒又不及时更改完善导致无法通过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3.特殊情况办理,对港澳台人员申请等情形,本认定机构将一一联系申请人进一步核实办理。

  4.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7882069;联系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杜鹃路38号(湘潭县教育局人事股313室)。

  附件: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doc

          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doc

 

  湘潭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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