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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2023年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2023年优秀毕业生。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备《2023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中职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03岗位)的,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16:00止,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网上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陆学校招聘网站(http://wzzx.watchmen.cn/gims/m?xwl=recruit/sign_up/sign_up)。应聘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上传应聘材料、未确认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要与提供的材料的信息一致。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512-65251559。

  3.网上报名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③《未就业承诺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承诺书。

  (4)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所需上传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扫描(或拍照)。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9日。

  3.应聘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完毕24小时后,可到学校招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在作出初审结论后24小时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受理时间为09:00—16:00,联系电话:0512-65251559。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1日09:00至4月2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各岗位报名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通过“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wzzjzxx.com/)发布有关信息。

  2.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初定于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期间,登陆学校招聘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 证》。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7日(如有变化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在“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wzzjzxx.com/)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上网查阅。

  (二)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wzzjzxx.com/)另行公布。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报考中职计算机类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项各占面试成绩的50%,均设60分合格线。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管理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www.wzzjzxx.com)”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因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至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档案室。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该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岗位中中职计算机类专业教师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须自试用期起2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简章由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51559。

  附件:

  1.2023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江苏省2023年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吴中开放大学)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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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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