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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株洲市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株洲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面向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22名,详见附件1。
  五、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网进行发布。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招聘方于2023年4月21日14:30-17:30,在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112大厅设置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纸质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2.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
  七、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谈之后进行,根据面谈环节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谈: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能进入签约环节。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面谈:于2023年4月21日14:30-17:30在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112大厅进行。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面试:于2023年4月22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面试成绩相同,面谈成绩高者入围),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资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面谈等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学校。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
  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株洲市教育局0731-22663735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22660118     

    附件1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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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梧州学院专场)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振兴,经研究,决定组织梧州市相关学校赴梧州学院进行招聘。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招聘277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11:3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

2.现场确认:2025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梧州学院体育馆前广场。

3.笔试:2025年12月27日下午14:30-15:15,梧州学院,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2025年12月28日全天,梧州学院,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性质、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附件2)。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须为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且未落实过编制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单位控制数内工作,可报考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附件2)。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咨询电话联系。

9.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能提交教师资格证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区内外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第一步,网络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11:3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

2.第二步,现场确认。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在现场进行报名确认(每场招聘会只允许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提前下载《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填写完整,由本人现场签名确认。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12月27日9:00-11:30;

现场确认地点:梧州学院体育馆前广场。

4.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2026年毕业生:

①《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④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2)2024年和2025年毕业生:

①《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④《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场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同时笔试成绩作废。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现场确认时只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未列入参加笔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不予返还,按有关规定销毁。

(6)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7)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8)报考“退役军人”单列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领取笔试通知书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并现场确认后,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梧州学院专场的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下午14:30开始。开考后迟到15分钟(即14:45后到场的)禁止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共45分钟。

2.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总分值100分。

4.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时需携带《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进笔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六)面试比例

经审核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梧州学院专场的面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08:0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自行准备,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外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经招聘单位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按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表现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考生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七)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2.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3.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4.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5.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七、考核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包括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等信息查询,一旦核实,将不予录用。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教育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单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发文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工作要求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梧州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梧州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774-3824791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774-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  咨询电话:0774-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0774-8230090

梧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4-384141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附件:1.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二维码(梧州学院专场).png

   2.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xlsx

   3.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

梧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现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30所,在校学生30907人。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学校3所、特殊学校1所、中心小学9所、幼儿园7所。全区共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2090人,其中研究生学历70人,本科学历168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8人,副高级职称1038人,中级职称558人,初级职称367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毕业生,且研究生学历需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属师范专业。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985”“211”院校的2026年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省级师范大学师范类2026年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4.优先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26年毕业生。

5.报考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教师38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11名、幼儿教师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政纪)影响期(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6.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江川一中、江川二中、江川职中先到西南大学进行招聘,岗位招满为止,未招满岗位到云南师范大学招聘点继续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招聘地点设在云南师范大学。每名考生每个招聘点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西南大学

①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 9:00-11:30

②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北碚区)。

(2)云南师范大学

①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 9:00-11:30

①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邮寄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寄出须拨打电话登记,否则接收不到材料由本人负责,联系电话:0877-8011829或周老师:18187716673。报考人员须将公告中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按要求一次性邮寄到指定地址,联系单位: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77-8011829,邮政编码:652600,邮寄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浪广路35号四幢505室。通过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并云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人员一起资格初审和考核。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粘贴好相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师范类专业学校证明(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里已明确的,可以不提供)、身份证、《公费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小学音乐教师(钢琴方向)须提交关于钢琴方向专业的学校证明。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上述相关材料报名时验原件(推荐表、成绩表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交复印件。

(四)报名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0877-8011829、周老师18187716673、李老师13150502219。

(五)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由区教育体育局抽调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26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参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2月27日(9:00-11:30)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所有应聘材料原件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报名信息审查,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时间、地点参加报名信息审查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1.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时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结果将电话通知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未接到通知人员即未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其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考核采取基本技能测试、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基本技能测试、模拟课堂教学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分值比重为6: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基本技能测试X60%+模拟课堂教学X40%。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分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值的办法计分(保留三位小数)。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在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公费师范生为六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幼儿教师需提供)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

十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报名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向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六、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0877-8011829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8012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8019067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1.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

3.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单位简介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江西省南昌市某军队院校幼儿园社会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保育员1名、保安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教师:1名

2.保育员:1名

3.保安:1名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幼儿教师岗位

(1)年龄低于35周岁;

(2)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有耐心、责任心与亲和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学习能力;

(5)有幼儿园教学经验者优先。

2.保育员岗位:

(1)年龄低于42周岁;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保育员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耐心细致,喜爱幼儿,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掌握基本的幼儿保育知识和技能。

3.保安岗位:

(1)年龄低于42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高位执勤要求;

(2)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安证,在属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登记备案;

(3)责任心强,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有学校或幼儿园安保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4日

2.报名方式:投递个人简历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至邮箱

3.报名材料:

(1)《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保安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四、考试内容、形式与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幼儿园通知。

(一)笔试:

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

教师:侧重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幼儿各领域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应用,以及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政策法规等。

保育员:侧重幼儿保育知识、安全教育、卫生保健常识、职业道德等。

保安:侧重安全保卫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应急处理知识、职业道德等。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含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教师面试:主要考察教学设计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仪表仪态、教学基本功展示(弹唱、绘画、故事讲述、舞蹈)。

保育员面试:主要考察沟通表达能力、仪表仪态、幼儿照护实操技能(如物品消毒、整理寝具、配合教育活动等)及情景应变能力。

保安面试:主要考察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仪态、安全器械基本操作、及突发情况模拟处置。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

(四)确定预选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1.体检:参照幼儿园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政审: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报名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说明

1.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通知、公告等信息将通过电话或官方渠道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15907080357

邮箱:897280205@qq.com

 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山东省济宁市2026年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方案

为满足广大考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做好202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济宁市2026年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安排6期。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报名时间

缴费方式、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测试时间(考生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测试地点

1

2026158:301718:00

缴费采用网上在线缴费方式,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缴费

2026年1月19日—1月23日

2026年1月下旬

济宁教育学院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19号)

2

2026398:3031118:00

2026年3月23日—3月27日

2026年3月下旬

济宁教育学院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19号)

3

2026568:305818:00

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

2026年5月下旬

济宁教育学院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19号)

4

2026768:307818:00

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

2026年7月下旬

济宁教育学院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19号)

5

2026918:309318:00

2026年9月14日—9月18日

2026年9月中下旬

济宁教育学院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19号)

6

20261128:3011418:00

2026年11月16日—11月20日

2026年11月下旬

济宁教育学院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19号)

二、报名范围

凡在我省工作、生活的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均可按规定的测试时间,报名参加测试。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测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需要进行注册。具体流程为:登录账号→报名入口→山东→我要报名→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服务中心→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所在单位一栏填写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信息核对→信息审核通过→在线缴费→报名查询。考生依据相应测试日期任务进行报名,个人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规格为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格式1M以内。照片要求清晰、端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参照证件照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审核不通过,该照片为准考证照片。考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为证书照片,采集后照片后期不能修改,请合理着装。

(2)“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无对应项的考生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3)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信息务必正确填写。

(4)在线报名信息填报后,考生还需通过报名网站上方“报名查询”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情况,审核通过需要在线缴费,如有审核不通过或者审核待修改信息,请及时处理。报名截止后未及时修改的系统自动取消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

(5)测试前一周左右,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入后在页面上方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准考证打印。

四、测试费用标准及缴费流程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次50元。测试缴费采取在线缴费,请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缴费,未及时缴费的系统自动取消报名。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

五、测试方式、流程

1.测试方式:本次测试按照国家语委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中心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同时新规程取消了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由系统随机分配考试机位和考试试卷,请各位考生做好充分的测前准备。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看“测前须知”,了解测试详细内容。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命题说话。第四道命题说话有2道题目,考生需在测试环节中自主勾选,否则默认为第一道题,考生勾选后有30秒的时间准备(不得使用纸笔),说话时长为3分钟。

2.测试流程为:考生报到→核对证件→候测→信息采集→测试→离场。

3.现场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信息采集现场需刷身份证,请考生考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左右(如有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网”(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纸质证书领取:测试完成到成绩公布48小时内,如需邮寄证书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点击“证书邮寄”填写个人信息,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后邮寄给考生。未及时填写邮寄信息或选择自取的考生,待本测试中心收到证书后会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证书领取公告,届时考生可根据公告提示进行领取。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测试中心不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服务中心(原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办授权的济宁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个人“助考”的蛊惑,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一旦您将个人信息透漏给不法分子,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每次测试均不限定报名数量。

2.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考生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所在单位。

3.考生要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济宁市语委办或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7—2317726;0537—2906869。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2026年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教育行业面向2026届高校毕业生秋季招聘活动的通知》《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蕉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5〕85号),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人1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612月至200712月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1)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8月31日;  

  (3)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12月31日。 

  (4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8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2026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应聘1-2岗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51211-122517:30。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3.材料要求:《2026年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学历及学位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pdf版,部属公费师范生证明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jcqjyjrsg2987115@163.com。 

  4.线上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12279:00—12:00。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7)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面试 

  1.时间、地点: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由招聘学校采用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现有福建省、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政策待遇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符合《蕉城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办法》引进的人才,可申请租住蕉城区人才公寓。 

  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正常上班时间):老师  0593-2987115。 

    

  附件1.2026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岗位计划表 

  2.2026年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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